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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有种东西叫爱情。爱情需要什么,我不知道。

当时在我小小的年纪里,爱情就等于心心姊姊,心心姊姊就等于整个世界。

早上八点,我们终于被王伯伯从不乖房里给放出来,我们错过了早餐时间,但王伯伯好心地给我们一人一个馒头夹蛋,我们连道谢都来不及出口,嘴巴就被馒头塞满了。

“小鬼,以后别老是给人添麻烦啊!”王伯伯笑着离开。

其实我们都知道王伯伯是个好人,他总是故意忽略偷偷摸摸的心心姊姊,让她到厨房偷东西给我们吃。

“我不想上课。”我说,馒头已经吃完了。

“我也是,翻墙出去玩吧!”建汉舔舔手指,跟我一齐快跑出走廊,此时大家都在上课,连虎姑婆院长都在上低年级的公民课,她老是没别的好说,尽说那堆蜘蛛人对本市的丰功伟业,都是些陈腔滥调,听都听笨了。

我跟建汉跷课的好去处,是孤儿院旁边的矮树林,矮树林里还有一条小河,一个要死不活的小池塘,还有满地的树叶。

其实这地方不是我们两人独有的小天地,因为孤儿院里的其他院童也没别的地方好去,我们只是比较敢跷课罢了。何况,男生不需要恶心叭啦的秘密基地!

“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你那么喜欢年纪比你大的心心姊姊,而不是喜欢年纪比你小的可洛妹妹,嗯……是因为你这家伙缺乏母爱,所以有恋姐情节?”建汉深思道,他拿着一根小树枝夹在手指间,假装抽烟。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你干脆叫心心姊姊叫妈好了。”我根本懒得理会这话题,坐在树上看旧漫画。

我跟建汉向王伯伯要了一大堆人家不要的旧漫画,用塑胶袋包着,藏在树洞里,时不时拿出来翻一翻打发时间。

我最喜欢继承蜘蛛人的现任城市英雄,音波侠,因为他很年轻,一身的蓝色紧身衣非常抢眼,肌肉不会膨胀的太夸张,看起来很有速度感。总之一句话,就是造型一流。

建汉则是老英雄,闪电怪客的迷,他总是认为我们居住的城市应该命名为闪电市而不是蜘蛛市,因为蜘蛛人即使当年再怎么勇敢、再怎么打击犯罪,功勋都没有闪电怪客来得厉害,据说闪电怪客一次可以干掉一百个人,捉到的罪犯比蜘蛛人多出一倍!

建汉常常说:“要不是十七年前,蜘蛛人为了解救这个城市跟隐形魔同归于尽,这个城市绝对不会内疚到用他的名字命名。历史对闪电怪客太不公平了。”

现在,我们已经很久都没听到闪电怪客行侠仗义的消息了,甚至也不知道他究竟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搞不好老死了也说不定。

“你觉得闪电怪客会不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被骷髅帮给杀死了?”我问。

“不可能的,闪电怪客的快脚速度连子弹都追不上,出拳的速度好像飞刀一样,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击败年轻力盛的音波侠!”建汉很有信心地说。

他刻意忽略掉闪电怪客已经行侠仗义了三十八年,是个老公公了。

“我倒希望他找个地方好好养老,不要再那么累了。”我说,建汉也点点头。

蜘蛛人跟闪电怪客的年代,虎姑婆院长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了,现在电视新闻、报纸杂志关心的,是新英雄偶像音波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又逮捕了哪些恶名昭彰的罪犯,多少人的家庭重新得到了幸福与保障等等。

狗仔队最喜欢跟拍的,是被怀疑为音波侠真实身分的几个名人。

八卦杂志最喜欢杜撰想像的故事,是音波侠神秘的童年。

电视新闻最喜欢播出由民众不意拍摄到的音波侠跟坏人打斗的DV影带,以及坏人在蜘蛛警察局里鼻青脸肿做笔录的样子。

而我,也最爱捧着音波侠的英雄漫画,在连续的小格子里跟他一起对抗邪恶的骷髅帮。

经常,血就这样沸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