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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一笑倾城 第七章 胭脂

夕阳的余晖包裹着他的白衣,飘飞如云,我能断定,他身上没有携带武器,但身后的丛林里却至少藏着四十余人,有十几个黑洞洞的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枯树乱草间探出头来。

村寨里的人毫无防备,并且木楼根本不具备防弹作用,即使战斗开始,大家就近躲进楼里,也会被对方开枪盲狙穿杀。

“过奖。”我保持高度警觉。

狙击手的位置距离寨门约六十步,我和何寄裳就像两个最醒目的活动靶子,附近没有可供隐蔽的掩体,对方一旦开火,马上非死即伤。很显然,我们一出木楼便被纳入了对方的狙击镜,而寨门口则是进退两难的最佳狙杀地点。

“我们老大想跟风先生谈笔生意,特派我来通知你一声。大家都是久在江湖的人,现实环境如何,你也很清楚,只要进了丛林,就是马帮的天下,是生是死,由我们老大说了算,对不对?”

他的态度很嚣张,表面伪装出来的彬彬有礼,掩饰不住“大局尽在掌控”的得意。

“对,请讲。”我没有别的选择,不想连累身后所有无辜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闯荡江湖,不单单要有拼命的热血,更得有屈曲忍耐的气度。

“狙击镜会受夕阳光线的影响,我们只要向正南方向移动十五步,眩光会令狙击手进入视觉暂盲的状态,十秒钟时间,足够逼近杀敌了。”

何寄裳微笑着说了这句杀机凛然的话,大家都明白,在高倍狙击镜下,我们脸上的任何表情,都逃脱不掉狙击手的观察。

“你错了,向南三十度角的位置,三十步外树顶;正东五十步,树后,都有狙击手潜伏着。马帮的实力,并不像外界传说的那么零散颓败,否则,早就被山外的力量吞并了,还能支持到今天?”我没有回避自己的口唇动作,对方可以使用唇语,自然也“看”懂我说的话。

这是一个标准的口袋阵,我们无论怎样移动身体,都会在三方面狙击手的近似直线瞄准点上。十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子弹就会呼啸着近身。

何寄裳调整望远镜观察这两个方向,黯然长叹:“你说得对。”

我不会故弄玄虚,每次临危时,只会实事求是地对比双方实力,从中找出最明智的行动方式,比如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对方的条件,毫无选择余地。

“风先生果然聪明,哈哈哈……”年轻人笑起来,抬起右手用力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拇指上戴着的一个银嵌红玛瑙指环,发出殷红如血的光芒。

“胭脂?”我叫出了他的名字。

“不错,我是胭脂。”他的表情越发显得得意而亢奋。

据国际犯罪心理学家权威的诊断,如果一个外表正常的男人,故意起女人名字或者使用女性特征明显的饰物,代表他内心里有超过五成的女性倾向。这样的男人恰好成为匪徒的话,又恰好可以自由行使权力,将成为比正常匪徒更强悍、变态、冷酷十倍的超级杀人狂,根本无法用常理衡量,也不可能受所谓的“江湖道义、黑道规则”所束缚。对付这种人,要么远远地趋避,要么一击必杀,免生后患。

无疑,胭脂就是这样一个超级杀人狂。

“老大说,山里的藏宝他占九成,山外人只能拿走一成。同意这一点,大家相安无事,你寻你的宝,我抽我的成,不同意的,马上就死,别耽误了大家轮回做鬼或者转世成神,听懂了没有?”

胭脂一直在笑,肤色白皙细腻,弯着细眉,眼睛水汪汪的,看上去像个非常善于保养的戏子。

我立刻答应:“没问题,成交。”其实,任何人都该明白,跟马帮的人谈论合作分成,比与虎谋皮的难度更大,最终结果,不要说一成,能不能活着离开大山都是未知数。

“风先生真是痛快人,那咱们以后有机会慢慢聊——”胭脂缓步后退,隐入丛林里。狙击手们也极有秩序地退走,一看便知道是久经战阵的老手。

何寄裳郁闷地叹了口气:“逼到家门口上来了。”

她是个使毒的行家,对于攻杀阵势却不太精通。如果想在这里永久立足,单凭一个孤寨怎么行?现代化的狙击武器,五百米到一公里内,弹无虚发,很多时候,连敌人的影子还没看见,自己人就中弹倒下了。

西南马帮的人只是不想动她而已,一旦攻击开始,现有的五毒教门徒,根本没有防范能力。

我一直在想,苏伦的失踪会不会与马帮有关系?之所以这么想,我并不是无头苍蝇一样有病乱投医,而是很理智地把各方面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

在马帮眼里,苏伦是比我们早一批的探险队,当然也会用“抽九留一”的规矩来对付她。“会吗?不会吗?”这道选择题反复在我脑海里翻腾着,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个黑瘦的影子在右边木楼角上躲躲闪闪着。

“谁?”何寄裳率先喝问出声。

那个人畏畏缩缩地转出来,向我们堆着笑脸:“风先生,是我,巴昆。有件小事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是关于驴子的……苏伦小姐和席勒先生骑过的驴子。”

巴昆的瘦脸上嵌着一双黄褐色的小眼睛,不时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我恍然发觉,自己一直忽视了那两头驴子,不管是席勒曾经骑过的妃子殿那头,还是村寨里被何寄裳收留的这头。也许是接踵而来的变化让自己的大脑有些混乱的缘故,只看到驴子活着,浑身没有伤痕,就以为它们身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等一会儿再说,我们还有事。”何寄裳替我回绝了巴昆,距离影像出现的时刻越来越近了,那才是她最关心的。

巴昆连连点头,唯唯诺诺地退回去。

他能发现什么?不会说话的驴子能告诉他什么?刚刚由胭脂带来的不快马上被巴昆的神秘表现冲淡了。作为丛林里的猎手,他们往往能从别人不注意的角落里发现很多东西。这一次,他发现了什么呢?

何寄裳已经换了另外一块腕表,不停地低头看着,一分一秒地计算着时间。

我盘腿坐在草地上,心事重重,思想被分成了四五处,特别是何寄裳说的深入兰谷的实际情况,如果一切未知的地点都在山体下面,那么,苏伦此前做的所有准备工作岂不都白费了?

当务之急是调集人马,火速赶到她说的那个隧道外面,做最准确的实地勘测,不相信任何道听途说。

蒋光、蒋亮兄弟说过的话,已经被彻底推翻,他们应该是被空空小生骗了——一个成名的盗墓贼是很少说真话的,这是生存竞争的需要。那么,空空小生一定是进入过阿房宫了?只要有人去过那里,我就有信心沿着同样的路径进去。

“风,时间超过一分钟了,怎么那些影像还没出现?”何寄裳有些不安。

的确,二楼的窗口静悄悄的,我能清楚地看到没来得及收拾的满地血污狼藉。昨天的强磁场也没再出现,她戴的腕表一直平稳而轻松地工作着。

又过了五分钟,何寄裳黯然长叹:“看来,天哥不会再出现了,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沉默地摇摇头,自然界的神秘现象,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人类应用物理学所无法解释的。何寄裳恼火地在一棵枯树上狠狠拍了一掌,满树枯叶簌簌地落尽了。

“你猜,天哥会不会去了那隧道深处,去了传说中的天梯、地下墓穴?”她的心情变得烦躁无比,思考能力急剧下降,只是一味地随口乱问。

“哲学家说,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亲口去尝一尝才可以。何小姐,要想解开你心里的迷惑,明天随我们一起上路好了,或许我碰巧能破解那些拦路的石柱,大家精诚合作,一定能追着前人的足迹,找到想要的东西,怎么样?”我们要追索的目标应该是殊途同归的,如果大哥留下过什么线索,必定就在兰谷尽头。

何寄裳忽然警觉地抬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想借助‘碧血夜光蟾’,避开飞蛇的侵扰——”

这一刻,她像只受惊的野兽,脸上骤然浮现出浓重的杀机。为了“碧血夜光蟾”,她才被毁容逐出门墙,流落于江湖,当然会把那宝贝视如生命。

我笑了笑,起身向寨门走,在这件事上,最好的解释就是不加解释,让事实说明一切。遇到何寄裳之前,我的目标是过兰谷去天梯,丝毫没把“碧血夜光蟾”考虑在内。她不愿加入,我绝不勉强,更不会觊觎别人的宝贝。

“喂,别走!”何寄裳弹身一跃,飞过我的头顶,拦在前面。

我冷静地看着她的脸:“何小姐,你大概是误会了,我们明日一早上路,在这里打扰了你两天,非常感谢。”

她仍在极其怀疑地审视着我,我绕过她,一直走进寨门。

“风先生,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巴昆哈着腰飞跑过来。

我暂时想不出驴子身上的秘密,看着他贪婪又可怜的样子,直截了当地问:“你要告诉我什么?价值多少钱?”

前人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为了快速得到有用的情报,我最常用的手法一直是金钱开路,往往行之有效。

“五……五百块,人民币。”巴昆兴奋地直了直腰。

我点点头,低声吩咐他:“说吧。”

他立刻清了清喉咙,稍带紧张地说下去:“席勒先生出现后,大家忙着抢救呼唤,是我把驴子牵住拴好的。我发现它脚上的皮掌都不见了。进山之前,我按照苏伦小姐的吩咐,把所有征用的牲口去掉铁掌,更换了皮掌,以利于行走山路。结果,其他驴子的皮掌都在,唯独这一头的不见了。”

我们一边谈,一边向拴着驴子的那栋木楼走过去。

村寨里的人个个都很平静,并没意识到西南马帮的人曾经虎视眈眈地到达了寨门,又悄然而去。包括飞鹰手下的队员在内,都缺少这种应有的戒备意识,这样的战斗状态,绝不会是胭脂带领的那队人的对手。

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新想法:“在苏伦的探索计划中,除了李康这伙人、飞鹰这支队伍,会不会还存在着另外一队伏兵?”

苏伦做事很小心,应该比我更清楚飞鹰的战斗力,所以完全有可能做到“狡兔三窟”,在两路援兵的假象后面,还会有真正的主力存在。换了是我,可能也会这么做,把老弱残兵摆在表面上,故意麻痹敌人,实际上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最后一队,也是实力最强大的一队马上出现,动手清扫障碍。

“风先生,风先生,我还继续说吗?”巴昆误解了我的沉默。

我们已经走到拴着驴子的檐下,它正懒洋洋地躺在地上,四腿平伸地休息着。不用巴昆说,我也看到驴子脚上的皮掌不在了,只留下光秃秃的脚底板。

“这个样子,走不了十里山路,它的脚就会被石板和荆棘磨破,很快,四条腿就一起废了。风先生,问题并不是出在我这里,所有的皮掌和铁钉都是精心挑选过的,其他驴子脚上的都没事,只有这两头。”

他困惑地挠了挠头皮,向我苦笑着:“我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只是上次钉过的皮掌,至少能跋涉五百公里而不掉,到底为什么呢?”

首先可以排除一点,没有人会处心积虑地跟驴子上的皮掌过不去,拿钳子把钉子拔掉。我联想到的是另外一件事,如果驴子曾进入过一个力度无比强大的磁场,铁钉会不会被吸走呢?过去有一个物理学家们的磁力试验实例,内容是把一只全身砸满铁钉的木箱,放入磁力范围内。当磁力无限加大时,无论多长的铁钉都会被拔起来,最终导致木箱散落成木板。

我觉得,只有这个例子能解释皮掌的失踪,可惜以巴昆的思维能力,无法跟我探讨这个科学问题。他拿了我付出的五张纸钞后,乐颠颠地离开,大概是向自己的兄弟们炫耀去了。

李康已经把父亲的尸体搬走埋葬,何寄裳的手下也以最快的速度清理完杀戮现场,并且燃起了一炉熏香。等我再次登上二楼,一切都恢复了原状,只看表面现象,没有人能意识到蒋光、蒋亮、李尊耳三个活生生的人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了。

我很想拨个电话给什么人——现在,我需要有人在我身边,听我对种种神秘事件的分析,然后逐一讨论验证。特立独行是人类最高贵的品质之一,但在层层迷雾笼罩的困境里,更需要有一个智慧跟自己基本相等的伙伴,相互砥砺修正,避免走弯路。我不想也不敢再耽误时间了,苏伦下落不明,早一些找到她,就能少一点让她受伤害。

何寄裳够聪明,武功、毒术也够凌厉,只是她与我的思想考虑方向偏差太远,并且一提到“碧血夜光蟾”就会下意识地产生敌对情绪,所以,她不可能像苏伦、萧可冷那样,跟我息息相通。

北海道方面未完成的事很多,萧可冷自然不能离开,那边还需要她独撑大局。

下意识地,我拨出了一个号码,然后把电话放在窗前的桌子上。屏幕上的拨号图标

不停地闪烁着,大概过了十秒钟,对方接起了电话,是一个甜美温柔的女声:“风?”

我一下子愣住了,这个卫星电话的号码是到达妃子殿后才启用的,她不可能预先获知。

“我知道是你,风,你还好吗?”看不见对方的表情,但从声音里听出,她正在微笑。

我拿起电话,带着意外的惊喜:“顾小姐,你怎么会猜到是我?”一牵扯到古琴,我便会想起她,并且深信,她在古琴上的造诣,远胜过兄长顾知今。只是,万没想到,她会第一时间叫出我的名字。

“那有什么,我有吉普赛女巫的魔法水晶球,任何人都逃不脱它的影像追踪,而且,我还知道,你在西南边陲的北纬三十度线上,具体位置应该在毁诺坑、落凤坡、妃子殿连线一直向南的位置,对不对?”她胸有成竹地说着,但语调平和,绝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如一杯极品乌龙茶,清香扑鼻而来。

我们在电话两端同声大笑,虽然只有一面之缘,却仿如深交十年的挚友。她当然不会有水晶球,也不会是吉普赛女巫,我更希望这是一次心灵感应的完美尝试,在我想到她的时候,她也恰巧想到了我。

夕阳已经落山,窗口对面,何寄裳愣怔地木立着,向我这边凝望。

明天,我会带人离开,一直向南挺进,潜意识里,我对何寄裳的话深信不疑,才会拨打顾倾城的电话,询问关于古琴的事情。

“风,你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事到临头抱佛脚,有什么问题请说,只要是关于古琴的,我会尽我所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她比我更爽快,几乎没有寒暄便直指正题,我也最欣赏她这种“正事放在第一位”的行事作风。

“顾小姐,我想请教一架古琴的情况,琴身上錾刻着‘雎鸠’的小篆印鉴——”我走进秘室,打开电脑,找到何寄裳画出的古琴简图。在这种黑白草图上,看不出更多细节,或许明天到达那个隧道外面之后,我能得到更直观的认识。

电话那端,顾倾城轻轻“嗯”了一声。

“七弦、印鉴,我只得到一个草图,明天会给你更详细的现场描述。”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把古琴的图案凿刻在山林中的隧道入口两侧,这会是一个标志或者干脆是某种提示。

听筒里传来敲击键盘的声音,随即顾倾城慎重地开口:“风,我一时不能确定它的来历,如果有实物图片,请第一时间传给我。这样,我可以暂时猜测一下,这样的古琴,应该共有十六架,分为八对,每一对都是一模一样的,上面錾刻的印鉴分别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十六个字。

“古琴出于楚王宫中,据说昔日楚王在巫山遇见神女之后,一夕好梦,然后在都城中铸造‘快哉台’,挑选最好的琴师伐夜郎之木、截东海鱼筋费时三年造了这十六架古琴,准备迎接神女驾临。可惜秦王横扫六国,把荒淫好色的楚王打入囚车流放,古琴也运载回咸阳。”

我们伟大的中国真的是地大物博、历史悠久,随随便便取几架古琴来,就有这么源远流长的历史,遑论故宫里那些汗牛充栋、束之高阁的文物?

顾倾城羡慕地啧啧长叹:“风,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难道世界上只有盗墓高手才能近距离地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宝贝?早知如此,我该禀明家父,去学考古而非音乐。”

她是在故作谦虚了,以顾知今的丰厚收藏,古董奇宝极多,怎么会轮到她来羡慕别人?

我笑着道再见:“明天下午,我会再打给你。”

顾倾城忽然悠悠笑着:“欢迎不欢迎我加入你的考古探险队?不必付我薪水,我甚至可以倒贴工钱给你,怎么样?”

我微微一笑,只当她是在讲笑话,随即收线。

那本《诸世纪》仍在桌子上,我很自然地坐下,翻看着这本书。

这个无意间的动作,恰好跟我们看到的影像相同,大哥也是坐在这个位置看书,然后走到窗口去的。

我想起对面站着的何寄裳,立即抬头望出去,她双臂齐展,凌空而飞,像一只优雅的灰鹤,一直落在木楼的窗台上。

“天哥——”她对着我叫,同时抬手揭去了面具。

楼里光线很暗,我刚站起身,她已经急速向前一扑,要冲进我怀里来。

我飘然后退,避开她的身体。

“天哥,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你去了哪里?”她悲悲戚戚地诉说着,带着令人心酸的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