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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丹恩一家 第三章 一些黑色

到了霍尔斯特德给我的那个在诺比山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坐在总机前的男孩,请他转告菲茨斯蒂芬。印象里菲茨斯蒂芬是个身材瘦长的人,栗色头发,三十二岁,灰色眼睛总是睡不醒的样子,嘴唇宽得有些滑稽,穿着不拘小节。他装出来的态度比他实际上要懒散。聊天对他来说高于一切,随便什么话题,只要算得上有些奇异,他都能提出很多似乎很精确的资料和颇有见地的想法。

我五年前在纽约碰到他。当时我在循线追查一大串骗子灵煤,他们骗了一个冰炭商的孀妇一万美元。菲茨斯蒂芬当时为了寻找写作题材,也在这个领域孜孜耕耘。我们因此结识,进而联合。我从这次联合中得到的比他要多,因为他对神棍集团的了解非常透彻;然后,在他的帮助下,我在两个星期里就破了案。之后一两个月我们亲密无间,直到我离开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你可以直接上去。”总机处的男孩说。

他的公寓在六楼。我从电梯出来时,他已等在门口。

“老天,”他说,伸出一只瘦棱棱的手,“是你啊!”

“可不就是我吗?”

他一点儿也没变。我们踏入的房间塞了六个书柜和四张桌子,几乎容不下别的东西。四处散置着各种语言的杂志和书,还有报告、剪报、校稿——简直跟他当初在纽约的房子一模一样。

我们坐下来,在桌腿之间找到空间搁脚,然后简单谈了谈别后各自的生活。他到旧金山已经一年多了——只除了周末和连续两个月的时间在乡间隐居,为了写完一本小说。我在旧金山则过了将近五年。他说他的确喜欢旧金山,不过对那些提倡将西部归还给印第安人的运动也没意见。

“写得怎么样啊?”我问。

他锐利地看着我,责问道:“你都没读我的书吗?”

“没有啊。你哪来这种怪念头的?”

“你问话的语气有点问题,像个老板,以为花了点儿钱就买断了一个作家。这种态度本人甚少碰到,还不习惯。老天!我有一次还送了一套给你当礼物呢!”他讲话一直就是这副德行。

“记得啊。不过我可没怪过你。你醉了。”

“雪利酒害的——埃尔莎·唐恩的雪利酒。还记得埃尔莎吧?她拿了一张刚画完的画给我们看,你说很美。老天在上,她气得什么似的!你说得诚恳又坦白,好像还真有把握她会喜欢你的赞美似的,记得吧?她破口大骂,不过我们两个都已经让她的雪利给灌醉了。但你还没醉到收下我的书。”

“我是怕我真把书读了,而且还懂了。”我解释道,“那对你可是一大侮辱。”

一个中国男孩给我们送来了冰过的白葡萄酒。

“看来,你还在追捕那些不幸的不义之人?”菲茨斯蒂芬问。

“是啊,所以我才会又找到你这儿来。霍尔斯特德告诉我你认识埃德加·莱格特。”

一道光芒闪过他慵懒的灰眼。他在椅子里稍稍坐直,问道:“莱格特卷进什么事里了吗?”

“你为什么这么说?”

“我没说,我是在问你。”他又陷进椅子里,不过眼里的闪光还没消失,“来,统统讲出来吧。跟我就不必遮遮掩掩的了,小子,你根本不是这块料,要藏也藏不住。有话就直说吧:莱格特干了什么好事?”

“我可不吃这一套,”我说,“你是写小说的,我可不敢寄望你不会照着我讲的话瞎编。我要等你讲完你知道的,免得你听了我的话,篡改自己的台词。你认识他多久了?”

“我来这儿没多久就认识了。我对他一直很感兴趣。他这人挺神秘的,有着黑暗而引人深思的一面。举个例子好了,从肉体角度来说,他像个苦行僧——烟酒不碰、饮食节制;睡觉呢,听说一晚只睡三四个钟头;可是从精神或者感官上来讲——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却近乎颓唐。你以前还老说我太沉浸于幻想了,你可真应该看看他。他的朋友——噢,不对,他没有朋友——他选择与最能异想天开的人为伴:马夸德和他那段什么轮廓是划分空间各区域的界限的疯话、邓巴·科特跟他的代数宇宙论、哈尔多恩一家跟他们的圣杯教派、疯婆娘罗拉·朱恩斯、法南……”

“还有你,”我插嘴道,“解释了半天都言之无物。你该不会觉得刚才自己说的对我有什么意义吧?”

“现在我算是想起来了:你总是这副德行。”他对我露齿而笑,用细瘦的手指梳着栗色头发,“趁我还没找出那个概括你的单词,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我问他知不知道埃里克·柯林森。他说他知道;说此人没什么料——只除了他跟加布丽埃尔·莱格特订了婚,而父亲是木材大王柯林森。他毕业于普林斯顿,做证券,打手球,是个好青年。

“或许吧,”我说,“不过他跟我撒谎。”

“你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侦探啊。”菲茨斯蒂芬笑着摇头,“你肯定是找错人了,有人假扮了他。名门子弟不撒谎,再说,撒谎还得需要想象力啊。你可真是——等等!你是不是还提到了一个女人?”

我点点头。

“那你就是对的,”菲茨斯蒂芬肯定地说,“我道歉。只要牵扯到女人,公子哥儿们都会撒谎——就算没必要,而且会带给小姐很多麻烦也一样。这是一种传统的骑士精神,类似于保护她的名誉之类的。这女人是谁?”

“加布丽埃尔·莱格特。”我说,然后告诉他我了解到的关于莱格特一家、钻石以及金门大道那个死人所有事情。我说话时,他脸上的失望加深了。

“琐碎、无聊。”我讲完后,他抱怨道,“我本来把莱格特想成大仲马笔下的男主角,结果你讲出来的是欧·亨利式的夸夸其谈。你跟你那些廉价的钻石太让我失望了。不过——”他的眼睛又亮起来,“后续发展搞不好会有看头。反正不管莱格特是不是罪犯,他不可能只是骗点儿保险金就算了。”

“你是说,”我问,“他是那种幕后黑手?搞了半天原来你看报啊?那你以为他是哪号人物呢?私酒大王?国际犯罪组织头头?人口贩子?贩毒组织首脑?还是女扮男装的伪钞皇后?”

“别傻了,”他说,“但他很有想法,而且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有些什么事情他不愿意想,可是又无法遗忘。正像我说的那样,他在脑子里渴望着那些最荒唐的东西,表面上却又很冷淡、枯燥而无趣。他十分神经质,把身体调养得健康而敏锐,时刻准备着——可为了什么?然后又用狂想荼毒自己的精神。但他依然算是非常冷静而理性。如果一个人有着想要遗忘的过去,最简单的办法是用麻痹肉体来抵抗记忆。不依靠药物,就得放纵感官。但倘若过往尚未了结,而这个人又必须在它卷土重来之时保持最佳状态,呃,那他最好还是直接麻醉自己的头脑,而让身体保持强健,伺机而动。”

“而这个过往是指——”

菲茨斯蒂芬摇摇头,说道:“就算我不知道——我的确不知道——那也不是我的错。等着瞧吧,你慢慢就会发现,要想从那家人嘴里套到口风可比登天还难。”

“你试过吗?”

“当然。我可是个小说家,我的职业就与灵魂息息相关。他的灵魂对我有吸引力,可他从来没跟我倾吐过,这一点本人实在无法消受。你知道,我怀疑莱格特是否真是他的名字。他应该是法国人。他告诉过我说他是从亚特兰大来的,然而不管是外表、精神面貌还是其他方面,他都像法国人。只是他不肯承认。”

“他家里的其他人呢?”我问,“加布丽埃尔有一些精神问题,对吧?”

“我在想,”菲茨斯蒂芬好奇地看着我,“你是随口说说呢,还是真的这么觉得?”

“不知道。她有些奇怪,叫人看了不舒服。再说,她那双耳朵跟动物一样,前额又太窄,眼睛会从绿色一下转成棕色再变回来,说不出到底是哪种颜色。你这个爱管闲事的人挖出了她多少消息?”

“你,一个靠找小道消息混饭吃的,竟然也有立场耻笑我对别人的好奇心,还有我为了满足好奇心而做出的努力吗?”

“我跟你不一样,”我说,“我工作的目的是把人送进监狱,而且我还有钱可拿——只是比我该得的要少。”

“那有什么不一样?”他说,“我工作的目的是把人放进书里,而且我也有钱可拿——只是也比我该拿的要少。”

“好吧,不过这又有什么正面意义呢?”

“天知道。请问把人投进监狱又有什么意义?”

“减轻人口压力。”我说,“把够多的人关进牢里,城里就不会有交通问题了。你对这个加布丽埃尔知道些什么?”

“她恨她父亲,而他崇拜她。”

“恨从何而起啊?”

“我不知道,大概正因为他崇拜她吧。”

“这没道理,”我抱怨道,“你只是在故弄玄虚。莱格特太太呢?”

“我猜你大概没吃过她做的菜吧?你要吃过的话,一定不会问这种问题。只有完全理性、没有半点火气的人可以做出那种食物。我常常想,不知道她对那两个身为她丈夫和女儿的怪异生物有何看法,不过我猜她大概也没意识到他们的异常,只会觉得他们不管怎么样都是理所当然的。”

“你的论点能够自圆其说,”我说,“不过你等于什么也没说出来。”

“是没有,”他答道,“不过我也没其他的话好说了,哥儿们。我已经把我知道的跟我想象的统统告诉你了。全都不具体,我知道,但重点就在这里:我花了一年时间,可对莱格特还是没有具体了解。要是你还记得我好奇心有多重,又多擅长满足它的话,你应该不难相信,那人真有什么秘密,而且很会隐藏吧?”

“是吗?这我可不清楚。不过我倒是知道,我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听一些无法把人捉拿归案的消息。明晚一起吃个饭吧,或者后天?”

“后天吧。七点左右?”

我说我会来接他,然后走出门。当时已过了五点。我连午饭都没吃,所以就到布拉小店吃了一点儿,然后去了黑人区找犀牛廷格利。

我在大脚吉伯的雪茄店里找到了他。他嘴里拨弄着一只粗雪茄,正跟店里其他黑人——共有四个——在讲什么事情。

“……我跟他说:‘黑鬼,你他妈话太多了。’然后伸手去抓他,紧接着,老天啊,他就溜得影儿都没了,只看见水泥道上那些朝着他家里去的脚印,每一步隔着有八英尺宽。”

我买了包烟,在他讲话的时候打量过去。此人巧克力肤色,不到三十岁,将近六英尺高,体重超过两百磅,眼睛大而突出,眼白黄浊,鼻梁宽阔,一张大嘴从嘴唇到牙龈都发青,一道粗糙的黑疤从下唇一直延伸到蓝白相间的衣领后缘。他衣服崭新,色彩俗艳。他的声音非常低沉,跟他的听众一起大笑时,震得玻璃窗咔咔作响。

我在他们哄笑时走出商店,听到笑声在我身后戛然而止。我忍住回头的欲望,继续朝他跟米妮同住的建筑走去。到了离那公寓半条街的时候,他抢到了我前面。

我们并肩走了七步,我一言不发。

然后他开口了:“你就是一直在打听我的那个人?”

那股意大利酒的酸味浓得都快能用眼睛看见了。

我想一想,然后说:“没错。”

“你想干什么?”他问。态度不算坏,但又很在意。

在街的对面,可以看到穿着棕色外套、戴着黄棕相间的帽子的加布丽埃尔·莱格特走出了米妮那幢建筑,朝南行进,没往我们这里看。她走得很快,牙齿咬着下唇。

我看了看这黑人,他也正在看我,神色自若——仿佛没有看到加布丽埃尔·莱格特,而且就算看到了也不为所动。

“你没什么好隐瞒的,不是吗?那你有什么好在乎的?”我说。

“话是没错,不过如果你想知道我的事,直接问我最快。米妮被炒鱿鱼就是你害的?”

“她没被解雇,是她自己不干的。”

“米妮没义务受人闲气。她——”

“我们过去找她谈吧。”我提议道,走在他前面过了街。到了正门,他径自上去,上了一层楼梯,穿过阴暗的走廊到了一扇门前,抽出一个拴着二十几把钥匙的钥匙圈,用其中一把开了门。

米妮·赫尔希穿了件粉红色的日本式袍子,边缘垂下的黄色鸵鸟毛看来好像死掉的蕨类植物。她从卧室走到客厅,一看到我就瞪圆了眼睛。

犀牛说:“你认得这位先生吧,米妮。”

米妮说:“对……对啊。”

我说:“你实在不该辞掉莱格特家的工作。谁也没说你有嫌疑。莱格特小姐刚刚来这里干什么?”

“这里没有什么莱格特女士,”她告诉我,“我不懂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们进来的时候,她正好出去。”

“噢,莱格特小姐啊,我以为你是说莱格特太太呢。抱歉。是的,先生,加布丽埃尔小姐的确来过这里,她想知道我会不会回去。加布丽埃尔小姐真的挺看重我的呢。”

“你是该回去,”我说,“那样离开也太不明智了。”

犀牛从嘴巴里掏出雪茄,用点燃的那头指着女孩。

“你离开他们,”他爆发了,“离开!你不需要从任何人那里讨生活。”他一手伸进裤袋,扯出一大把纸钞,唰的一下摔到桌上,然后吼道,“你给人使唤图的什么啊?”

他是在跟女孩讲话,眼睛却看着我,咧嘴笑着,发紫的嘴里露出一口金牙。女孩轻蔑地看着他说:“你要人家怎么想啊,笨牛!”然后也转向我,深色的脸庞紧绷着,用急欲获得信任的语气迫切地开口:“这钱是他胡乱赌博赢来的,先生。如果不是,我就不得好死。”

犀牛说:“我钱是哪儿来的关谁屁事?反正钱是我的。我有钱,我有——”他把雪茄摆在桌沿,拿起钱,用他那宽得像浴垫似的舌头上舔了舔有常人脚跟一般粗的拇指,然后一边数,一边把钞票码在桌上。“二十、三十、八十、一百、一百一、两百一、三百一、三百三、三百三十五、四百三十五、五百三十五、五百八十五、六百零五、六百一、六百二、七百二、七百七、八百二、八百三、八百四、九百四、九百六、九百七、九百七十五、九百九十五、一千零一十五、一千零二十、一千一百二、一千一百七。想知道我有多少吗?喏,就这么多,一千一百七。有人想知道我是从哪儿拿到的吗?我可能会说,也可能不会,全凭本人心情。”

米妮说:“他真是赌来的,先生,在好日子夜总会。要不是,我就不得好死。”

“可能吧,”犀牛说,嘴巴还是咧得大大的,笑着看我,“但不是又怎么样呢?”

“我不擅长猜谜,”我说,然后再次劝告米妮回到莱格特家,就离开了公寓。米妮在我身后把门关上。经过走廊时,我听到她骂人的声音,还有犀牛低沉的笑声,轰隆隆的。

在市中心的一家猫头鹰百货店里,我将电话簿翻到伯克利区,只找到一个姓富曼得的,于是拨了这个号码。贝格太太在家,而且同意见我,如果我能搭下一班渡船过去的话。

富曼得家位于通往加州大学的一条曲折的路边。贝格太太骨架宽大而清瘦,稀疏的灰发紧贴住棱角分明的头顶,眼眸是铁灰色,双手硬而灵巧。她面露不悦,板着脸孔,不过出言坦率,也省得我切入主题前还得跟她先来一场客套。

我告诉了她窃案的事,并说起我认为小偷有内部支援——至少可能是有哪个知道莱格特家情况的人提供了什么消息。末了我又说:“普雷斯利太太告诉我,你当过莱格特的管家,她说你可能可以帮到我。”

贝格太太说她很怀疑自己能提供什么信息,值得我从市区远道而来;不过身为一个诚实而且无需隐瞒任何事情的女人,她愿意竭尽所能。话头这么一挑,她就开始滔滔不绝,真见鬼,几乎把我的耳朵都给说聋了。去掉那些不感兴趣的信息之后,我得到了这些情报:

在一九二一年的春天,贝格太太通过职业介绍所引荐,受雇于埃德加·莱格特。起先她还有个女孩做帮手,不过家事还没多到需要两个人,所以在贝格太太的建议下,女孩被辞退了。埃德加要求不多,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顶楼,那儿有他的实验室跟一间极为狭小的卧房。除了有几个晚上邀请过朋友,他极少用到屋内其余的空间。贝格太太不喜欢那些朋友,不过除了他们讲话时态度无礼粗鲁以外,她也说不出其他的缺点。埃德加·莱格特是你能想到的最好的那种人,她说,只是神秘兮兮的,叫人有点儿紧张。他从来不准她上三楼,实验室的门也一向都是上锁的。有个日本人每月会在莱格特的监督下把实验室清理一次。好吧,她猜他大概是有一堆科学机密和危险化学品不想让人碰,然而不管怎么说,这样还是叫人觉得有点儿毛骨悚然。她对于雇主的私人或者家庭情况一无所知,而且很清楚自己的本分,不会多问。

一九二三年的八月——她记得是个下雨的早上——有个女人带了个十五岁的女孩和一大堆行李箱来到了莱格特家。她让她们进来,女人说要找莱格特先生。贝格太太上楼到实验室门口告诉他,然后他便下了楼。他们见面时,她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吃惊到那种地步。莱格特先生的脸色变得惨白,她以为他会晕倒在地上——他真的浑身都在发抖。那天早上她不知道这三个人到底谈了些什么,因为他们咕哝的都是某种外语。但他们的英文讲得不差,而且其实比大多数人都要好,尤其那个加布丽埃尔在骂起人的时候更是厉害。那时贝格太太先行告退,去做她自己的事。没过多久莱格特就到厨房,告诉她来客是他的嫂子丹恩太太和她的女儿,已经十年没见过面,而现在她们要来投靠。丹恩太太后来跟贝格太太说她们是英国人,不过已经在纽约住了好几年。贝格太太说她还蛮喜欢丹恩太太的,因为她通情达理,而且是个一等一的家庭主妇。但加布丽埃尔实在太过剽悍。提到她时,贝格太太总是说“那个”加布丽埃尔。

因为有丹恩母女在,而丹恩太太又极善家事,贝格太太显然就没有用武之地了。他们人实在很好,她说,不但帮她找了新的雇主,她走时还给了她一大笔赏钱。之后她就没再见到过他们,不过因为她习惯仔细阅览早报的红白喜事通告栏,在走后一个星期,她就知道埃德加·莱格特和爱莉丝·丹恩登记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