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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番外·后记

黎锦既然人在府城, 回村走水路也就一天的时间,有趁空闲时间回一趟村子的打算。

再加上工部那边造船有了新的进展,但凡走江运的货船、客船, 都规定改成由都水清吏司制造的‘大肚、多排水仓’类型船只, 船速更快,回村也更方便。

虽然有人还舍不得自己的旧船,但每个渡口都已有新型船只出现。

新船行驶的速度快, 螺旋桨下空着的地方阴凉又通风。适合储存肉类,这样就算是在船上, 也能吃到猪肉和鸡肉了。

工部给朝廷制造的船只更大, 祝善和黎锦甚至讨论过用船运送活物,比如战马和牛羊。

这个想法不可谓不大胆, 两人觉得这个法子可行, 并在努力实践。

黎锦跟祝善还有工部的大师傅们讨论了许久,设计了多种方法, 保证战马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惊, 还有它们的存活率。

这些方法设计起来有点难度, 真正去实践的话, 困难更大。

所以,等到黎锦回乡, 这个工程还在进行最后一步, 那就是真正用船只运送战马后,验证其效果。

效果——然是非常好。经众人改良后的远航船在短程运送下对战马还真的没什么影响。

船体巨大, 行驶平稳, 不担心战马受惊。走水路过程又快,真要遇到战争了,这个支援速度绝对很快。

皇帝已经六十五岁, 身子骨看起来还算康健,看到这折子后,龙颜大悦。表面上以造船成功的名义奖励了他们,实际上暗地里还有多重褒奖。

毕竟一旦牵扯到战争,很多事情就成了国之机密,不能大张旗鼓的奖赏。

但黎锦他们的功劳却不容磨灭。

陛下甚至给未曾中举的祝善封了官,官职六部二十四司郎中。

在都水清吏司里,郎中官职最大,地位仅次于各部的尚书和侍郎。

祝善当时自家门口听着太监宣读圣旨,整个人都是呆滞的。

他没有科举功名在身,原本以为一辈子都当不了官,没想到如今都快五十岁了,居然成了都水清吏司的郎中,正五品。

比他那员外郎好友还要高了一个等级。

员外郎为从五品的官职,祝善的好友听到消息后当天晚上就来拜见新任上司。

祝善对他的态度一如既往,就像当时他没有功名在身的时候,员外郎看中他的才华,让整个都水清吏司上上下下对他很是客气一样。

“你可别打趣我了,一把年纪了,希望我能还能再做点事情出来。”

“祝大人,我这哪算打趣,莫要冤枉我。”

“行,不冤枉你,下旬我上任,请大家去酒楼一聚。修之回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着实算是我沾了修之的光,等他回来我一定得好好感谢。”

员外郎脸上一直带着笑意,祝善还是以前那个祝善,丝毫没有因为当了大官就颐指气使。更没有丝毫对黎修之的轻视,看来他交友的眼光还是不错。

再说,祝善这边奖赏都这么丰厚,黎锦那边不用想,肯定是天大的恩赐。

毕竟造船和改良,主要还是黎锦的想法,陛下是位明君,定不会厚此薄彼。

但京城和黎锦家乡路途遥远,传信的人在路上还得耽误一阵子,黎锦对这件事还是丝毫不知。

不过这也不妨碍他切身的感受到船只改良的好处,那就是从府城到他们镇子,以前需要一天到一天半的时间,现在辰时(早上七点)出发,酉时(下午五点)刚过就可以到。

再也不用在镇子上找客栈借宿,而是可以在天黑前直接赶回村子。

黎锦回村之前给村长递了信,家里也早早的被打扫好,被褥也都是新的。李柱子赶着牛车就在镇子口等他们。

毕竟黎锦中状元后,这三年间声名鹊起,鸿雁村的名气也大了起来。

朝廷给村长奖赏了钱财不说,还多分了地,周围村子也以鸿雁村为楷模,让儿郎们多读书,寒门出贵子,也正是这个道理。

黎锦一家还没到村子口,就被人簇拥着进了村。眼看着都要走到家门口,众人还没散。

九岁的包子跟他阿爹一样,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他记性好,记忆里还有几个熟面孔,见到凑近了的乡亲也都乖巧的叫‘叔叔、伯伯’。

小山豹今年六岁(实五岁),也过了窝在大人怀里的年纪,跟在黎锦身边走着。

他稚嫩的面孔中居然能看出些许严肃,跟他爹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不过小山豹只是没笑,见人还是很有礼貌的叫着。

他们走到家门口,小茶已经等候在那里了。

自从三年前黎锦高中回村后,小茶就嫁给了李柱子的六表弟,也是个勤快的汉子。

最重要的是,六郎也是一眼就相中小茶了。

他今年二十一了,这个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放在读书人中,这个年纪不娶妻是正常事,但放在庄家汉中,这就出大事了。

原来六郎不喜欢姑娘,到了十五六岁适婚的年纪,想娶个哥儿回家。

但他的父母不许,觉得六郎身体强壮个子高,力气挺大耕地快,还会修屋顶,娶个哥儿回来丢人。

最早,六郎被他爹揍得浑身青紫之余,还据理力争:“阿锦哥不就只有一个夫郎吗?”

他的爹娘说:“人家是人家,你是你。再说,人家的夫郎就跟画里出来的人物一样,十里八乡、不,整个县城哪给你找第二个这样的人?”

六郎当时很想说,他只要娶个哥儿就行了啊,哪还有这么高要求。

但爹娘总觉得自家孩子最厉害,得配个天仙。要娶哥儿,成,气度和贤惠都不能差秦慕文太多。

期间,六郎十八岁那年,他爹娘还想逼自家儿子娶隔壁村的姑娘,但六郎直接在院子里跪下了。

“我天生不喜欢姑娘,娶了人家回来又不能好好对待,这不是造孽么?”

六郎那次被他爹用扁担揍,在床上躺了几天才下来。

后来,他爹娘就对他破罐子破摔,不管他的婚事。

六郎也乐得耳根清闲,每日劳作后,还能帮李柱子砍柴,几年下来也攒了点钱。

后来,六郎蹉跎到了二十一岁,还在打光棍。

小茶第一次出现在村子里,六郎当时正给李大牛家修屋顶,他蹲在屋顶上看着人家,手上的活儿都忘记干了。

别的不说,一直跟在秦慕文身边,小茶周身气质还是很不错的。

他身上没有丝毫女气,却也不像男人那么粗犷,非要说的话——那就是像个文弱的书生一样,一看就让人对移不开眼。

正好小茶也有把自己嫁出去的意思,六郎是他家的主要劳力,在爹娘面前能说得上话。有他护着,小茶也能过得好一点。

再说……六郎的爹娘也挺后悔的,这几年来他们其实也在偷偷相看哥儿,小茶简直是最好不过的人选。

小茶和六郎在自以为没多少感情,其实都对对方很是满意的情况下成了亲。

婚后公婆和六郎都待他极好,小茶对自己的现状很是满意。反正感情是可以培养的。

只是当年在与包子和小山豹分别的时候,小茶一下就哭红了眼。

当时小包子还小,小茶一哭,他也开始掉金豆子,“我和爹爹还有阿爹都会回来看你的……”

小山豹:“……”他呢?

一别就是三年,黎锦家里还是小茶专程收拾的。

只是这床比较小,也不知道能不能睡下四个人。

好在书房还有张卧榻,黎锦晚上就休息在这里。

村长说他打算把黎锦家重新翻修一遍,多盖几间房,以后黎锦若是再回来,落脚地方也不必这么逼仄。

早在黎锦祖父祖母、爹娘还在的时候,他家有三间住人的屋子。

后来长辈们都没了,那些房子也漏雨,当时的黎锦比较混,便主张全都拆了,就连院墙都往里移了点。

现在村长主动提出来,村里人也没有任何异议。

三年来,且不说村里人沾着黎锦的光,学好了算学,在镇子上能找到轻松又来钱的活计。黎锦给村里也寄过不少好东西,村里人都惦记他的好。

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黎锦也不好推辞,他就答应下了。

但他说盖房的钱他出,劳烦各位乡亲出点力了。

村长又说:“那口井许久没用,里面已经堆积了沙砾和石头,水面也降低,不如直接填了,到时候挑位置重新打一口井。”

村长说的有道理,盖房讲究风水,在风水里,井的位置尤其重要,稍有不注意容易影响人的气运。

此前原主白身一个,自然没人管他家风水的事情。

但现在黎锦状元郎出身,这件事情自然得注意了。

黎锦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当天晚上,黎锦和秦慕文哄孩子们睡着,黎锦去了书房,他躺在卧榻上,心中有万千感慨。

——其实他对那口井的印象挺复杂的。

原主八岁前是那么乖巧的一个孩子,可就在他打水不慎跌入井里后,再醒来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反观他自己,虽说穿越来之前活了二十九年,但对人生前九年毫无印象,后来的二十年里也跟父母感情淡淡、关系遥远中带着生疏。

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黎锦迷迷蒙蒙的睡着,过了会儿,感觉有人在身边喊自己的名字。

“阿锦、阿锦快醒醒,你一定会没事的!阿锦!”

身边的声音嘈杂又陌生,有个稍微有点熟悉的男声说,“姨,你别哭,阿锦还有气呢!”

“你个扫把星!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恶毒?克死自己的孩子,你是不是还想克死我,啊?!”

女人好像完全不做反抗,只哭着:“我的阿锦没死,他不会死……”

“叔公,您、你先别气,阿锦还有救呢!”

黎锦想要睁开眼睛,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拼尽全力都动不了一根手指头。

过了会儿,黎锦能感触到的场景又变了。

但这回他能睁开眼睛,看到周围一切了。

他的身体瘦瘦小小,似乎站在门口,正跟人不断对骂。

旁边还有人在看热闹。

“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就成了现在这样子?”

“以前那么乖,现在怎么就跟他爹一个德行,整日想着占人小便宜。”

“走走走,让自家孩子别跟他玩。”

还不等黎锦有所反应,这个片段结束,又开始下一个。

“阿锦,娘给你藏了个鸡蛋,偷偷的吃。”

“娘,我上月才吃了,你吃……”还不等他说完,那句话就成了,“谁要吃这破鸡蛋!”

“阿锦……”

一个又一个片段像蒙太奇一样出现、连贯,似乎不单单是为了让黎锦有所回忆,更是想让他意识到什么。

黎锦的第一个猜测是:“难道是被换魂了?我其实才是八岁前的原主?”

然而眼前的蒙太奇片段并没有消失,依然不断上演。

黎锦掌控不了自己的身体,好像猜不对,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一样。

最后,黎锦福至心灵,眼睛睁开的同时,大脑中想到的答案是——

“任何一个年龄段都是我。只是在我八岁后,灵魂去了另一个时空,躯壳里空荡荡,最早那些窝囊的所作所为,不过是被身边人想法影响,牵线木偶般一板一眼的行动。这里,才是真正属于我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好啊~所以,没有灵魂切片。非接盘侠~最早的黎锦没有灵魂,被身边人影响。起初在家里被祖父祖母父亲影响,后来在书院被同窗影响。

因为他没有灵魂,所以从没喜欢过花魁。

下一章开始写包子成长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