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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病弱的小恶魔

成品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 流畅的枪身, 乌黑的枪管,玛瑙般润泽的枪托, 每道工序都经历了精心的打磨,这何止是一把枪, 简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唐立明原本只是过来看儿子一眼, 并没对小孩造枪的事上心,也不曾对死气沉沉的军工厂报过期望,却因这把枪愣住了。

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手|枪,何况懂枪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看出门道。唐立明甚至忍不住拿起来试用了一下,为它的射程和威力感到十分惊讶, 并立即想到了自己的军队。

——北州军队目前使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是从国外购入的,如果能自主生产枪支, 绝对是将来扩张和保卫地盘的最大筹码。但军队用的都是步炝, 手炝只是随身携带着自保的,唐立明下意识问了句:“浩浩会不会改装軍用步|枪?”

唐浩初还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軍用步炝, 犹豫了一下,表示要等唐立明从军队拿一支枪过来看看再说。

唐立明没从军队拿枪回来,而是直接带儿子去了军队。

这几年唐浩初的哮喘稳定多了, 虽然还是不能在柳絮纷飞的日子出门,但没再引发像之前那样严重的急性气喘。何况现在是秋季, 空气十分清爽舒适,唐浩初早上起来,照例在镜子前嫌弃了一把自己还未长成的依然带着婴儿肥的小嫩脸, 然后被仆人伺候着穿好衣服下楼吃早饭。待吃完早饭,便跟着唐立明一起坐上了开往军部的车。

车一直开进军部大门,下车的时候,唐立明把手递给儿子,示意他握住自己的手。

唐浩初眨了眨眼睛,将小手放在了父亲宽大有力的手掌上。

十岁的小大佬的小包子脸依旧稚嫩,但个头窜得很快,被父亲紧紧牵着,笔直挺立地以一种亲密又平等的方式站在父亲身边,以及所有将士面前。

房间里的将士都是唐立明信任的亲信,也几乎都在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宴见过他,所以看着他的目光除了有对‘太子爷’的尊敬,又不自觉地带了些长辈的慈爱。尤其是当年曾经抱过唐浩初的络腮胡将领郑力,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一转眼小少爷都长那么高啦,真帅气真好看。”

军队统一用的步|枪也是郑力交给唐浩初的,脑域异能者过人的分析能力发挥了作用,郑力只简单讲了一遍枪体构造和射程范围,就惊讶地发现唐浩初已经动手拆起枪来。

拆装的动作越来越快,一把步炝在唐浩初手中魔术似的拆开又装,装了又拆,最后在一帮将士殷切的目光中开口道:“能改。”

要改进容弹量和射程,弹道和枪管都得跟着改,图纸对唐浩初来说不难画,但真正制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花了足足大半年时间才调试出满意的成品。

投入生产的话,面临的困难就更多了,只造几支枪还可以,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却要受很多限制,除了需要工人和设备,还需要大量材料和资金。

唐浩初很快意识到钱是个大问题。

在太平盛世,他可以通过赌博的方式赚钱,但这乱世,每一分钱背后都承载着老百姓的血和汗。他办的报社就是非盈利性质的,——在精神和物质文明双双匮乏的时代,写文章办报社是济世救民的方式之一,但办工厂比其更实际。

唐浩初由此而决定办工厂。

他有很多东西可以做,比如化工行业不可或缺的‘三酸两碱’,以及被大家称之为洋火的全靠进口的火柴。不是各个联邦州想买进口,而是他们连这些简单的技术都没有,但在唐浩初这里根本不是问题。他有不知优化了多少倍的火柴配方,能用最便宜的原料做出质量最好的火柴、纯碱和硫酸铵,除此之外还有造船业,——第一个世界里霍家就是做轮船的,他还曾在霍彪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很清楚轮船公司该如何运转。

因为‘三酸两碱’被外国垄断的最为彻底,唐浩初决定先做这一块。工厂建成之后,能在赚钱的同时为穷苦百姓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还不会冲击各联邦州自己的工厂。

唐浩初很认真地写了一份计划书,从前期准备和人员配备都写的非常详细,但他没有找唐立明或者其他大人,而是找了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军二代和官二代们。

身为唐家的准继承人以及北州的太子爷,哪怕唐浩初什么也不做,那些二代们也会自发找上门来,自然而然地围在他身边。但以前都是他们主动邀请唐浩初,这次难得被‘太子爷’叫过去,每个少年都有些受宠若惊,还特别认真地打扮了一番。

却不料现场并不是什么宴会,只有一个像开什么重大会议一样的圆桌,少年们在圆桌边一一落座之后,被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在当今的环境下做什么能够助民利国。

是谢天天替唐浩初问的,唐浩初则一言不发地坐在前面的主座,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他自己给自己造的那把便携小巧却威力巨大的手|枪。

年满十二的小大佬自觉得自己的外貌不再那么稚气了,软嫩嫩的小嗓音却成了心头大患,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开口。这么多年过去,谢天天依然跟在唐浩初身边做伴读,对唐浩初可谓是死心塌地。

当年这两个孩子才凑到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唐立明还专程问唐浩初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而唐浩初的回答是很喜欢,还夸对方聪明性格好,这个回答不仅出乎唐立明的意料,也让几个姨太太更深刻地认识了唐浩初的古怪。可谁也没想到谢天天最后当真从娇生惯养的小霸王变成了聪明性格好且对唐浩初忠心耿耿的一号跟班,连自以为了解外甥脾气的三姨太都觉得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已经十五岁的谢天天长得又高又壮,看起来跟成年人没两样,站在唐浩初旁边的模样倒是挺唬人的,再一看面无表情地坐在那把玩手|枪的唐浩初,少年们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需要他们好好回答的严肃问题,忙认真思考起来。

于是唐浩初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了很多不靠谱的点子,忍不住皱起了眉。直到终于有人谈到了开铺子做生意以及发展实业和创办工厂,才把眉展开。

那些提到做生意和开工厂的少年被留了下来。

唐浩初看了一圈留下来的人,——这几个都是二代中难得聪明能干且心有热血的,便直接道:“我有制作纯碱和硫酸铵的配方,我准备开一家碱厂。”

此言一出,除了谢天天之外,所有人均一脸吃惊。

开工厂可不是简单的事,配方更是难得,要真有这种配方,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怎么也不会透露给他们这群毛都没长齐的少年。

可少年人在经验不足的同时,拥有着成人没有的精力活力与创造力,在被重视和鼓舞的情况下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潜能。

谢天天随即下发了唐浩初的计划书,并代表能不开口就不开的唐浩初解说和介绍道:“前期需要组织宣传和注册,然后会找专门学管理的人当厂长,里面的工人则在贫苦的百姓里选。生产出来的产品将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低价出售,让更多人得到便利……”

待会议结束,几个少年晕乎乎地走出帅府,出门之后才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这一个下午,就确定要办工厂了?就凭他们这群平均年龄才十五六岁的人?

其中唯一一个年满十八的朱泽亚看着手里的计划书和唐浩初交给他处理的注册表,佩服之余又充满了动力。

他从小也是以聪明著称的,原以为自己想到实业就算敢想了,可相对于唐浩初还是差太多。对方不仅想了,还做了成熟的计划,面面俱到地想好了每一步。他突然有了巨大的信心和动力,不仅有信心完成对方交给他的任务,也有信心跟随对方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

唐立明曾答应过唐浩初等他满十二岁就可以上军校,可唐浩初直到十五岁才真正进军校上学。他实在太忙了,工厂需要管,报社要兼顾,批量生产步戕的事也得筹划和操心。这回不是唐浩初急着要去军校,而是轮到唐立明急着让儿子去了,甚至催了好几回。

近来战事越发频繁,外敌环伺,各联邦州之间的关系也越发紧张,所以唐立明必须要早做打算,确保自己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唐浩初能顺利继承他的位子。他很清楚,自己活着,手底下的兵将自然会对唐浩初恭恭敬敬,可他哪天突然死了,就说不准是什么光景了。

这十年唐立明又纳了两房姨太太,也有了其他子女,——三姨太和四姨太分别生了一儿一女。二女儿是唐立明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回来后草草看了一眼,感觉只有鼻梁长得像他,表情瞧着也呆呆的,加上他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自认不懂得养女儿,就鲜少过问了。小儿子则是一出生唐立明就又去了战场,回来后孩子已经能走路了,身为男孩子,胆子却小的不行,大概是他军装上沾了血腥,一见他就哇哇大哭,没有长子当年的半分可爱。

不过就算小儿子和长子小时候一样聪明可爱,唐立明也只会把位子交给长子坐,所有姨太太也都清楚,只有长子才是他的骄傲,才是他真正认可的孩子。而他想让长子顺利接班,就得让对方掌握兵权,想要掌握兵权,就得先当兵。

但唐立明是不可能让唐浩初从小兵做起的,纵观历史也没听过哪个太子爷去做小兵,都是直接委任高级军官。可惜北州军是匪出身,一贯讲究军功和资历,老将们不会买一个空降长官的账,若树不起军威,军职再高也没用。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进军校,等军校毕业了再委任军官。

北州军校比唐浩初当年要去的少年军校更高一级,入校学习的都是北州军的下级军官,学校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唐立明本人,当然,日常事务完全是由教育长负责的。

唐浩初在北州军校的学习成绩自然不用操心,人际关系亦不用担忧,跟在他身边的人不管以前多桀傲多难搞,过了一段时间保管像谢天天一样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唯一让唐立明没想到的,就是唐浩初不知怎么养成了不定期去金玉门的习惯。

金玉门是一家新开的夜总会,以新颖的经营模式和华丽的装修风格而迅速成为年轻人和达官贵族最爱消遣取乐的地方。夜幕刚降下来,门口已停着好几辆车,全是一溜儿的上等货。

唐浩初的车从外面看上去很低调,安全程度却比任何一辆车都高。待车停稳了,谢天天先一步下来为唐浩初拉开车门。唐浩初下了车,前脚刚跨进金玉门,财务部长的儿子陈子烨后脚就过来了。

陈子烨身边还跟着一帮小家族出身的纨绔子弟,不断说着奉承话,捧得他神清气爽红光满面。见到唐浩初,却立马弃了旁边的人,一溜小跑地追上来,笑着说:“哎呀,今个果然是好日子,竟碰到了太子爷,可见咱俩的缘分!待会儿一定要跟唐大少喝一杯!”

那些小家族的纨绔也小跑着追上来,应合道:“对啊,寻常都见不到太子爷的,今天难得来一回,就被陈少遇到了,当真是缘分。”

“这也是陈少心诚,每次来都会念着太子爷,”另一个人说:“ 所以老天便开了眼,今日贵人就和贵人撞上了,我们也能跟着沾沾福气。”

唐浩初一直没出声,只跟陈子烨点了下头就算打招呼了。——小大佬依然觉得自己的嗓音是心腹大患,太软太嫩了,好像碰一下就会碎了,前几个世界还不觉得,可在这个世界里,他是要当大将军的,作为整个北州的继承人,数万将士的未来领袖,这嫩生生的声音十分不好,实在有损他的威严。

虽然只是点了下头,已经够让陈子烨心满意足。这位太子爷本来就是一副冷性子,而且喜怒不定难以琢磨,能点个头,就算是天大的面子了。陈子烨甚至因此而受到鼓舞,不到自己惯常坐的位置去,而是跟去了唐浩初那边。

虽然唐浩初之前只来过两次,但管事的已经记住了他的喜好,就算他不来,也会给他留着观看表演的最好区域。金玉门每天都有歌舞表演,上台的歌女们个个才貌双全,伺候的也不差,转眼的功夫唐浩初身边就围了一堆美人,有的在鎏金瑞兽的小香炉前点香,有的在用上好的茶叶煮茶,有的给唐浩初锤腿,还有一个伺候他吃葡萄,先一点点剥了皮去了籽,再小心翼翼地喂到他嘴边。

面对这么多美人,正常人多多少少会有点意动,唐浩初心里却没有任何波澜。他来这里的原因完全为了完成任务二‘人设不崩’,——本世界要遵循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从他成年的第一天,系统就开始疯狂地催促他可以开始花心薄情了。

就外貌而言,小大佬才是一顶一的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乌黑明亮的就像含着水光一样,可他总是凝着眉,冷着脸,精致和冷冽融合在一起,倒更引人瞩目了。这一大圈的美人众星捧月般围着唐浩初一个,他却又偏偏是当中最好看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更晚了,没想到年会闹到那么晚,又想等写到攻出来的时候一起更,但还是没能写到,要下章才能出来/(ㄒo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