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立明倒没露出多少惊讶, ——他本来就和唐浩初一样不懂谦虚, 甚至自恋的很,觉得自己生的儿子再聪明也是正常的。所以心里只有满满的高兴和骄傲, 立刻站起身朗声笑道:“我就知道我的儿子绝对厉害!”
可惜他自己的文化水平实在不高,当着着得力手下的面, 总不好意思说儿子是随了自己, 便一脸骄傲的继续道:“估计是随他母亲,他母亲就特别有学问,当年婉婉写的文章我都看不懂!”
庄叙只觉得连看不懂也能说的那么自豪的,他们大帅算是头一个,再抬头看唐立明得意到连下巴都扬起来了, 暗暗想着幸好大帅没留胡子,否则恐怕连胡子都要翘到天上去。
唐立明很高兴, 几个姨太太却不那么高兴了, 除此之外,三姨太还因为伴读的事多了一分担忧。她是知道她外甥的性子的, 若两个孩子闹出什么摩擦,到时候真是两边都要发愁。
三姨太专程给姐姐家打了个电话,想要讨论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把这事推掉, 姐夫谢志却觉得这是个应该把握的好机会,——别的不说, 光有庄叙这样名气不菲的人做老师的这一点就非常难得。
月底,三姨太的姐姐周如便带着外甥谢天天和精心准备的礼物来到了帅府。
帅府自然什么都不缺,也没什么能让大帅看得上眼的, 所以礼物是给唐浩初的,比如一些新奇的西洋玩具和手工糖果。唐浩初给面子地尝了一颗糖,惊喜地发现味道和他在前几个世界最喜欢的那款糖的非常相似,便把整盒糖都拿了起来,还很有礼貌地道了谢。
周如因此而觉得唐浩初长得精致可爱又懂礼貌,并不像妹妹周小玉说的那样古怪和无常,当晚就放心地回了家,完全没想到两个孩子在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
其实第二天一上午都很正常,下午的时候,庄叙如往常一样布置完课后作业离开帅府,帅府的其他人也一切如旧,比如爱打牌的四姨太照例赶在晚饭前从牌局回来,喜欢逛街的五姨太则拉着三姨太刚刚买完衣服回来,二姨太午睡到现在才醒,一边梳妆打扮一边问佣人下午小少爷的咳嗽有没有好点,同时还不忘通知厨房今日晚饭一定要做哪几道菜,而六姨太已经去厨房煲汤了,是唐立明最喜欢的筒骨汤。
然后就听到书房传来咚的一道闷响,震天的哭声紧接着传来,隔着门板都能听到。
不止佣人,几个姨太太也忍不住担心起来,齐齐朝书房赶去。进门一看,书房内一团乱,糖罐子碎在地上,糖果掉了一地,旁边还散落着书本和摔坏的玩具,谢天天就坐在这一片狼藉里哭。而唐浩初依旧好好地坐在书桌前,仿佛事不关己一般,手里还拿着正在学的兵书。
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唐浩初欺负了谢天天,三姨太自然是心疼自己外甥的,下意识就要上前查看谢天天有没有什么事,却在这时隐隐听到了军靴声。
——唐立明竟然提前回家了。
他今日难得没什么事,便从军部直接回家,才进门就听到下人报告说小少爷在书房出了事,随即大步走向书房,看了看一团乱的屋子,看了看儿子,再看了看在一片狼藉中撒泼打滚的谢天天,问:“这是怎么了?”
谢天天一边哭一边说:“那些糖和玩具本来就是我妈带来的,我不过就私自拿了他几颗糖,他不仅打我,还把糖和玩具都摔了……”
这话听起来其实是有点问题的,毕竟谢天天比唐浩初大了两岁,个子和身材也高壮许多,很难想象他被唐浩初打的样子。谢天天掀开袖子展示手臂,果然有一片青紫,“我的手臂都被他打紫了,哇呜呜呜——
唐立明转头问儿子:“是这样吗?”
唐浩初顿了一下,点了点头。
唐立明微皱起眉,对儿子道:“你过来。”
他在军队那么多年,不需要摆什么难看的脸色,只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就足以让满屋的人不敢出声。几个姨太太都见过唐立明训人的样子,知道他生起气来有多可怕,不仅不敢出声,呼吸都跟着放轻放缓了。
小少爷却依然呼吸如常,迈着小短腿乖乖走到父亲面前,还扬起小脖子,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模样。软乎乎的腮帮子微微鼓起,漂亮又乌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脸白嫩的像小雪团子。
待儿子走到跟前,唐立明确认般的重复问:“你真的打人了?就因为一点糖就打人了?”
小少爷又顿了一下,——这次停顿的比之前更久一点,甚至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但最终抿住唇什么也没说,只再次点点头,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样子,腮帮子鼓得奶萌奶萌的。
让人惊讶的一幕紧接着发生了,只见唐立明一把将儿子抱起来,用赞许的语气道:“好,乖。我在战场上没败过,我生的儿子也不会输给任何人。”
——除了唐浩初之外,现场所有人都愣了。
因为几个姨太太方才全都觉得唐立明一定是要批评或训斥唐浩初的,二姨太甚至已经做好了劝说的准备,完全没料到唐立明不仅不训斥,反倒夸奖起来,连谢天天也被这不讲道理的护短弄愣了,甚至愣到忘了哭。
这其实没什么好惊讶的,普通人只会想着普通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唐立明并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州的大帅,是食物链顶端的老虎,要培养孩子的不是谦恭友善和宽容退让,是狠厉霸气和永不言败,而唐浩初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这样。
唐立明从小便是如此,不管谁碰了他的东西都会打回去,哪怕明知打不过对方也必须这样做。因为对方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今这个乱世,人学不会适可而止,只知道得寸进尺。资源和地盘不是靠谦恭友善让出来的,是抢出来的,唯有铁和血才能出政权。他之前听庄叙夸儿子读书好,还有点担心孩子会不会全随了安婉,连优柔寡断的性格也一样,如今发现性格随了自己,一时间甚至比之前得知小孩读书好的时候还高兴。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唐立明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所以表情始终是绷着的,但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脸。
小少爷歪歪脑袋,小脸在掌心多蹭了两下,然后眨巴着一双圆滚滚亮晶晶的大眼睛瞅着他爹,那副理直气壮的小坏模样又来了,无辜又奶萌。
唐立明简直忍不住想笑了,可谢天天那边已经重新哭起来,便轻咳一声,假装正色道:“小孩子打架是正常的,叫家庭医生过来给两个孩子都看看。”
医生匆匆赶来检查了一番,唐浩初自然是没什么事,谢天天的手也只是被砸出一块淤青而已,过两天就能消了,于是唐立明揉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道:“好了,该吃晚饭了。”
他既然发了话,事情便算了结了,谁是谁非也不重要了。走往餐厅的路上,唐立明又在儿子的脑袋上揉了揉,一边暗暗想着这软融融的手感是真的好,一边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了句:“浩浩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
唐浩初头发被揉的一团乱,好几根小软毛都翘起来,悬空支棱着,呆萌呆萌的,先是有些茫然地眨眨眼,然后奶声奶气的答:“没有,我觉得他挺可爱的,性格好,人也聪明,我很喜欢他。”
表情及语气都认真诚恳的不得了,若刚才没发生打人事件,简直让人觉得他说的就是真的。几个姨太太瞬间对唐浩初的喜怒无常有了更深的认知,甚至生出一种畏惧的心理,这时候,唐浩初突然转向六姨太,问道:“我听庄老师说,你是新诗诗社的,很喜欢新诗?”
六姨太如今还在大学读书,明年才会毕业,而当下特别流行新式的白话诗,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新诗诗社,六姨太就是社团成员。
正在为自己建议谢天天里做伴读的事心虚的六姨太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点点头,听唐浩初继续说:“古诗已经没什么好学的了,所以庄老师今天教了新诗,我还跟着做了一首。既然你也喜欢这种诗,我送给你好不好?”
六姨太忙摆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再次点头,软软的读诗声随之响起:“没有人是独立的岛屿,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减缩,因为我就在人类之中。所以不必问丧钟为谁鸣,它为你而鸣。①”
最后说到你字的时候抬手指向了六姨太,似意有所指,六姨太受宠若惊的表情险些僵在脸上,整个身体也僵硬了。她是真的喜欢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下来,眼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管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子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子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子,遇到一点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子的身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子。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子孙子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头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
父爱和母爱不同,它不像母爱那样天然就形成了,而是仿佛吹军哨那样要被唤醒。唐立明见到儿子的第一眼,是在他脸上找安婉的痕迹,然后看到最多的是自己,如今逐渐意识到他是和自己相同又不同的独立的个体,是上天给予自己的珍贵的礼物,是他拥有的最大的财富。
是财富,就得拿出来炫耀。
这感觉有点像一朝有了钱就要显摆出来的暴发户,但谁都不能更不敢打击唐立明的积极性。生日宴会甚至是唐立明亲自安排的,包括宾客名单、宴会流程和整体布置,连蛋糕的样式都要亲眼过目。
临近生日的这些天唐立明并不清闲,恰恰相反,他非常忙,有一大堆事务要处理,饶是那么忙的情况下,他回到家还不忘吩咐厨房给唐浩初多做点营养又补脑的饭菜,并督促儿子好好吃饭,早点休息,少看点书。
是的,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唯一能给儿子的建议不是督促他多看书,而是少看点书。唐立明的语气还特别认真:“浩浩少看点书,多出去走走,小孩子还是健健康康壮壮实实的好。咱们已经那么聪明了,就不用那么勤奋了,可别过度用脑,学成书呆子了。”
绕是极不喜欢唐浩初的六姨太也觉得这话说得不是很对,但唐立明就是这个家的绝对权威,没人敢反驳他,也只有他亲儿子可以。
只听小少爷奶声奶气地表示自己自有分寸,并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地说他绝对不会成为书呆子,因为他长大后也要当将军,而且是比他亲爹更厉害的将军。
唐立明看着才到他腿高的小孩,很难想象这软软小小的一小团儿将来变成将军的模样,但有志气绝对值得鼓励,唐立明抬起大手摸了摸小孩脑袋上的小软毛道:“好,等以后浩浩当大将军了,爹爹就到你手下给你当小兵。”
虽然帝制已经崩了,但唐立明就相当于北州的土皇帝,这话落在下人和几个姨太太耳里,完全就是唐立明将来要把位子交给唐浩初的意思,顿时表情各异。
在这帅府住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想争位争宠,哪怕看得最通透的二姨太也一样。而再美的容颜也免不了衰老,孩子才是日后最大的保障,所以她们摆在眼前似乎只有两条路,——要么讨好唐浩初,争取得到唐浩初的喜欢,要么自己生一个比唐浩初更优秀的儿子。
不管这些姨太太怎么想,唐浩初生日还是如约而至。
生日当天,唐立明的精神尤其好,比他平时起床晨练的时间起得还早,并特意穿了一身新制的军装。临近中午的时候,宾客也差不多都到了,而且人数众多,几乎涵盖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
因为来的不止是接到邀请的,还有一些打着给小少爷送生日礼物的名头不请自来的。这其中一部分是想要讨好唐立明,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唐立明的对头,——比如中州大帅江威就派了个手下过来,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也来了。
唐立明身材高大健壮,特别适合穿军装,一身军装不仅让他显得更加高大,还不怒自威,气势逼人,但怀里抱的小孩严重影响了他的形象,和他的整体气质实在有点不搭。只见小孩白白嫩嫩的一小团儿,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又大又亮,连微翘的头发丝儿都写着可爱,和一身戎装的男人简直就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生物,就像一只凶猛巨大的老虎背上驮了只软乎乎的小猫崽一样,怎么看怎么怪。
但唐立明不觉得怪,反而十分自得,单手抱着儿子站在那里,美滋滋地接受宾客们的献礼和奉承,还要在对方夸完儿子之后跟着再夸一遍,并总结道:“我就没见过比我家浩浩更聪明更优秀的孩子!”
于是有人忍不住暗暗吐槽唐立明不是没见过比他儿子更优秀的孩子,是根本就没见过几个孩子。小孩子恐怕也不愿意见他,像他这种野蛮又凶煞的武夫,见了也会被吓哭的。
不过他怀里的孩子不仅没被吓哭,还乖乖任由他抱着,的确不一般。而且小少爷长得好看,又不认生,见了谁都很听话的喊人,尤其是那些注重外表的女士们,二三十岁该喊阿姨的喊姐姐,五六十岁该喊奶奶的喊阿姨,让所有女性都乐开了花。
唐立明却下意识抱着儿子远离了这些女人,——总觉得这堆女士和太太看小孩的表情都一副满眼放光甚至跃跃欲试的样子,像要组团偷他孩子似的,转身正好看到了那个曾经跟他炫耀过孙子的老将,便大步朝对方走去。
男人和女人聊的话题不一样,所以女眷们会自发自觉地围在一起,男人们则三三两两地聚在另一边。待唐立明走到那边之后,却发现几个大男人看小孩的表情同样满眼放光。
“哎呀,小少爷长得真好看!”
“大帅,不是我说,若单论相貌,小少爷可比你更强,将来长大了不知要迷倒多少小姑娘!”
毕竟是在战场上一起出生入死真刀真枪打出来的情谊,唐立明手下的将领对他十分忠心,和唐立明之间的相处也比较随意,没那么多规矩,这会子看着从大帅怀里探出小脑袋望向他们的小孩,不约而同地睁大眼,一圈高壮的硬汉围着一只软乎乎的幼崽一边好奇地围观,一边发出了由衷感叹。
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将领还伸出手作势要抱唐浩初,并露出了像大灰狼诱拐小红帽的怪叔叔一样的笑,道:“我还从来没抱过这么小的小崽崽,小少爷给我抱抱好不好,我带你去那边吃好吃的点心。”
当然,他只是作势要抱,并不敢真抱,却见小少爷点点头,像恩准小丫鬟伺候的大老爷一样用严肃的小奶音道:“嗯,好吧。”
唐浩初早上起来没有食欲,只喝了一杯牛奶,转眼午饭时间快到了,终于觉得饿了,所以想吃点甜的东西了。这软软的小奶音和严肃的小表情简直反差萌,惹得周围几个男人又不约而同地睁大眼,很想摸摸小孩白嫩嫩的小脸。
那种觉得别人要偷他孩子的感觉又来了,唐立明下意识把儿子朝怀里拢了拢,正要开口说话,一抬头看到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走过来了,不由微皱起眉。
想了想,还是将儿子交给了络腮胡,吩咐道:“那你就带浩浩去那边吃点心吧,但别让他吃糖,医生说吃糖容易犯咳嗽。”
这个络腮胡将领的确没抱过小孩子,所以抱的尤为小心,唯恐把怀里的‘大老爷’给摔着了。而唐浩初浑然不知他的紧张和僵硬,只管认真吃刚拿到手上的小点心。
虽然点心做的不太甜,但口感很好,小少爷吃的还算满意,一口一口嚼着点心,两边的小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简直瞧得人手痒痒。
可惜吃完点心,唐浩初就不让人抱了,而络腮胡将领也不知自己怎么了,当真像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一样,问也不问便听话地把小孩放了下来。又怕‘大老爷’出什么事,默默地跟在小孩后面,只见他迈着小短腿从侧门走出了宴会大厅,一个人坐在回廊的栏前,一副认真思考问题的模样,连精致的小眉毛都皱起来了。
唐浩初是在想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去哪了。他之前已经看过了帅府里的所有人,没找到对方,今天又看过了每一个过来送礼的人,依然没有一个人长得像成年或者年幼时的霍彪。明明前几个世界均是刚穿进来没几天就发现对方了,这个世界都穿来两个多月了,却连对方的影子都没见着。
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涌上心头,唐浩初低着头,整个人阴郁成了一只角落里照不到光的小蘑菇。
默默跟在他后面的络腮胡只觉得远处的小孩就像寻不到小鱼干的垂头丧气的小奶猫,连孤独的小背影都散发着委屈的气息,让人想抱着哄一哄。可他犹豫了许久都没能过去,直到奉唐立明之命找唐浩初的副官王剑找了过来。
其实不是唐立明要找唐浩初,是青州大帅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要找唐浩初。此人名叫杨安和,性格却一点也不安和,最擅长挑事,说听闻了唐浩初的神童之名,非要见识一下是怎么个神童法。
作者有话要说: 备注:①、此诗来源于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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