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锋南想摸一摸唐浩初的脸, 但考虑到自己身上都是雨水, 没敢贸然碰他,先拿了个毛巾简单擦了一下身上的水, 又仔细擦干净手,才轻轻摸了摸他的眉梢, “宝宝是不打算理我了吗?”
唐浩初靠在车窗边, 面朝着窗外一声不吭,已然摆明了就是不打算理人的态度。此刻正是夜半三更,汽车驶过最繁华的市中心,车窗外的街灯如水一般不断从少年的脸上滑过,另一半侧脸则隐没在阴影里, 整个人像会随着这流光一寸寸消失一般。
唐锋南心头莫名一紧,忍不住朝唐浩初的方向靠了靠, 唐浩初立即便朝车窗那边缩得更紧, 从脚趾头到脑袋上的小软毛都写满了‘不给碰’这三个字。
唐锋南在心里叹了口气。
其实唐锋南心里和唐浩初一样压着火,也和唐浩初一样有充分的发火理由, 可是考虑到小孩至今没从手臂无法恢复的打击中走出来,身体和精神都不太好,他实在不舍得对他发火。何况这么多年下来他哄他已哄成了习惯, 也见不得他这样冷着脸不理他的样子。
小家伙虽然已经长大了,脾气却仍和年幼期一样, 而且这骄纵任性的脾气绝对不是虚张声势地装出来的,是天生的,和他母亲唐雅梦几乎一模一样。唐雅梦不算是个负责的好母亲, 但唐家毕竟是豪门,小少爷从小就前呼后拥众星捧月,没受过半点委屈,之后到了唐锋南这里,更是被宠到了作天作地的地步,脾气比唐雅梦的还过犹不及。
而小孩小时候觉得委屈,会直接哭直接闹,唐锋南也还能用吃的玩的来哄他,现在长大了,不像小时候那样哭闹了,也更不好哄了。唐锋南朝唐浩初那里又靠了一点,再次开口:“真不理我了,嗯?”
唐浩初被挤到靠着车窗不剩半点缝隙,所以板着小脸瞪了唐锋南一眼,瞪完就又转头去看外面了。这气呼呼的小模样落在唐锋南眼里却很可爱,“好了,别闹小孩子脾气了……”
唐浩初最不喜欢的就是这句话,——明明自己是很认真很有理由地在生气,却永远只被当成耍小孩脾气。若换成以前,他恐怕已经开口据理力争了,但如今因为神经衰弱的缘故,一个字也不想说,只板着一张小脸,并在停车之后拉开车门就直接下车上楼,跑回自己的卧室时还把门用力一甩,摔出了砰的一声。
青春期少年叛逆必做的三件事:不吃饭,不理人,摔房门。
唐锋南看着摔上的房门皱起眉。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他身上还是湿的,回卧室简单地换了件干衣服,便来到少年的房门前敲门。敲了两下没有回应,直接吩咐管家去找备用钥匙。
和得知自己的手再也不能恢复如初的那天一样,唐浩初在屋里抱着膝把自己蜷成一个球,但他这次开了灯,也没把脑袋埋进膝盖里,而是看着窗口随风摇曳的花朵发愣。暖色的灯光照在他精致的侧脸上,长睫毛在眼睑投下淡淡的阴影,下颌的线条也特别好看,搭配飘窗外影影绰绰的花枝,整个场景美好得像油画一样。
于是打开门的唐锋南就这样站在门口看着唐浩初,半晌没有说话也没有动,过了很久很久,久到仿佛过了足足半个世纪,实在受不了被人这样长时间地盯着的唐浩初忍不住皱起眉,然后慢吞吞地扭过头,朝唐锋南看去。
一抬眼就撞进了唐锋南的眼里,那双眼睛异常深邃,因为逆光的缘故,面庞的棱角尤为分明,高大的身体站在那里,遮住了门外透进来的光,并在地面上投下一片黑暗的阴影。
唐浩初察觉到一点奇怪又莫名的不安,直觉告诉他此刻的唐锋南有点不对劲。站在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哪里变了,盯着他的眼神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样,又像丛林里潜行的猛兽,透着说不出的危险。
但唐浩初心里并不害怕,因为他始终相信唐锋南绝对不会伤害他。就在他试图从唐锋南脸上分辨出什么东西来的时候,唐锋南将深不见底的眼神重新转为平静柔和,然后抬脚走向他道:“饿了吗?”
唐浩初不出声,唐锋南在他身边站定,“就算跟我赌气,也不能连饭都不吃吧?”
赌气这个词让唐浩初又生起气来,将头扭了回去,重新转向窗外。唐锋南在旁边等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真生气了?我都没生气,你还反过来闹脾气?”说着揉了揉他的脑袋,语气不自觉地带上几分宠溺和几分懊恼,“脾气这么坏,谁把你养成这样的?”
还有谁养的,当然是唐锋南自己养的。自己宠坏的小孩,跪着也要宠到底,唐锋南直接弯腰把唐浩初抱了起来,走向马克刚刚摆上夜宵的桌子。
身体猛然腾空,唐浩初下意识伸手环住了唐锋南的脖子。如今他已经长大了,却发现不管唐锋南还是江柯,仍像以前一样喜欢抱他,甚至变本加厉,仿佛他没有脚不会走路似的。
但唐浩初只在心里腹诽,嘴上依旧不说话,被放到椅子上之后便看着桌布,气鼓鼓地低头自己生气,小模样却又带着说不出的委屈,像个没人要的小可怜。唐锋南故意说:“怎么低着头不出声,是不是在偷偷哭鼻子了?”
果不出唐锋南所料,少年因‘哭鼻子’这三个字而抬起了头,不服气地嘟囔道:“我才不会哭鼻子呢。”
果然还是小孩子脾气,经不起人激,一激就炸毛。唐锋南的眼神变得更柔和了,一边回想着一边说:“我记得你小时候,有一次因为生病了不能吃糖而闹脾气,我不过是哄的晚了点,就开始哭鼻子,哭得稀里哗啦,连睡着了都还在梦里伤心呢。”
爱面子的小少爷下意识争辩,“那是小时候……”
唐锋南抬手勾起他一缕头发,又捏了捏他的耳垂,语带酸涩的说:“对啊,那是小时候,宝宝现在已经长大了,也比以前更厉害了,结交了好朋友,就不要小舅舅了。”
这话让唐浩初听着有点难受,张了张嘴想要解释:“我没有不要你……”
“那你大半夜不回家也不跟我说一声,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的多着急,心里有多担忧?”
唐浩初立即道:“但你也不该一言不发就动手打我的朋友,还强制性地把我拉走,半点也不尊重我的意见,我都不知道江柯伤的怎么样了……”
“我承认这件事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唐锋南顿了一下,“不过那个姓江的小子没事,相信我,我没有真正踢到他。”
他道歉道的如此干净利索,让唐浩初微微愣了愣,听他紧接着又道:“我的确有错,可你是不是也有不对?”
唐浩初不由自主点点头,微微垂下眼眸小小声说:“我知道我错了,但我不是故意不跟你打招呼的,我一不小心在江柯那里睡着了,忘了给你打电话。”
认错的小模样又乖又可爱,让唐锋南想要摸摸他的脑袋,却又因‘在江柯那里睡着了’这句话而升起了浓浓不悦。——小孩最近食欲和睡眠都不好,往往要哄很久才能睡着,竟那么容易就在江柯那里睡着了?
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可在唐锋南眼里能从中说明很多东西,起码说明了唐浩初对江柯的信任。浑然不知唐锋南的心理活动的唐浩初继续说:“既然我们都有错,那么谁都不许再生气了。”
还在想问题的唐锋南‘嗯’了一声,唐浩初抬头看了看他的脸色,“那你干嘛还生气?”
唐锋南这才回过神来,“我没有生气。”
“骗人,”唐浩初鼓起了腮帮子,“脸色那么难看。”
“我只是心情不好,不是生气。”
“为什么心情不好?”
唐锋南突然直直看着唐浩初,不答反问:“你说呢?”
望着唐浩初的眼神又变得很深很沉,而且一副执意要唐浩初给个答案的态度,唐浩初一时被他的样子唬住,茫然地眨了眨眼睛,“是不是我给你添什么麻烦了?”
唐锋南摇摇头,“我什么时候怕你给我添麻烦了?你算算你从小到大这些年,惹的麻烦少吗?”
唐浩初立即就想出口反驳, 但想到平时里衣食住行都是唐锋南亲手把关,生病了都是唐锋南亲自照顾,为了完成任务而整日作天作地也都是唐锋南来哄,又有点心虚, 扁扁小嘴哼哼唧唧的说:“……我觉得还行,也不算太多。”
唐锋南对于多和少不予置评,只道:“你的事对我来说从来都不是麻烦,我也永远不会觉得你麻烦。我只想让你能开开心心健健康康的,能乖一点,不要忘了家人才是对你最亲最重要的人……”
在唐浩初心里家人本来就比任何人都重要,立即点头说:“嗯,我会乖的,我最近就乖乖待在家里不出门了好不好?”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想要待在家里偷偷找之前受伤的诊断书或者详细伤情报告。诊断书肯定没有了,但为了后续治疗和复健,医生会提供一份伤情报告,他记得唐锋南把它收起来了。
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啊眨,无辜又可爱,见唐锋南不出声,又说:“也会努力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再让你为我担心了。”
唐锋南还是没说话,唐浩初想了想,再次开口:“我最近也不去见江柯了,如果他真没事的话。”
唐锋南依旧没有说话,却忍不住把小孩轻轻搂进怀里,动作里带着深到无法掩盖的珍视和疼爱,仿佛搂着自己的全部。
这世上的人大多都贪心无度,稍微被宠一宠就养坏了,普通人家里的小孩被几个长辈纵着纵着就变成作天作地熊孩子的还比比皆是,可只有怀里的小孩不一样,再怎么宠也宠不坏。顶多是娇气任性了点儿,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问题,优秀的比任何小孩都值得骄傲,乖起来也比任何小孩都惹人疼。
吃完宵夜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因为精神衰弱而睡眠很差的唐浩初在天快亮的时候才唐锋南的拍哄下睡着,唐锋南给他掖好被子,又帮他拢了拢额边的碎发,因为怕惊醒他而把动作放得极轻,最后拿了个小毛毯把他执意不肯放进被子里的手小心翼翼地盖好。
感觉手软得像没有骨头似的,唐锋南不由轻轻捏了捏指尖,又捏了捏小手心。
真招人稀罕。
这是他疼了十几年的人。
他疼宠到恨不得揉进骨子,小孩也吃准了他会对他心软,很多时候做错了什么事,往往他还没说什么,小孩自己反倒撅起嘴巴生起了气。其实唐锋南始终不觉得江柯能有多大威胁,但唐浩初一有机会就去找江柯的这点让他不太高兴。他一不高兴起来就会干了一些不应该干的事,——之前就干了一件。
对于如今的唐锋南来说,气血上头冲动犯错的感觉其实是挺新鲜的。毕竟距离他上回动手揍人已经隔了很久很久,亲自动手也不是他这个身份的人会做的事。
唐锋南也知道自己对唐浩初过于在意和宠爱,但他已经改不了了。他已经宠过他那么多年,再多宠几十年也未尝不可。
以唐浩初的这种性子,别人又怎么会像他这样一直宠着他?小孩乖起来的确乖,但完全不会照顾自己,又活脱脱是小孩子脾气,任性的时候谁都劝不动,不找个能一直包容和照顾他的人怎么行?
江柯不行,那些娇滴滴的女孩子更不行,只有他自己亲自宠着才行。他是他一日日看着长大、一点点捧在掌心里养大的,交给谁都不行。
天亮了,今天是个大晴天,气温也比昨日热得多。的确如唐锋南所说的那般没什么事的江柯却仿佛不怕热似的将沙包砸得砰砰响,满身都是汗,细密的汗珠覆盖在薄而紧实的肌肉上,无形间便散播着诱人的荷尔蒙。
他只穿了一条运动短裤,胯间绷出显眼的鼓鼓一团,上身则露出了层次分明的肌肉,两条笔直有力的大长腿快速交替,眼神深沉又锐利,每一次出手都迅捷有力,整个人就像一只身形流畅充满张力的猎豹。击打出来的沉重声响传遍了整间训练室,感觉沙袋都快被他打坏了。但江柯对着沙袋打还不够,又喊了别人和他对打。
于是陪在旁边的洪毅伟很倒霉地被叫了去。
想起唐锋南的表情和至今没有响过的电话,江柯心里的情绪就抑制不住地上涌,连带着手上的力气更重。本来以洪毅伟的水平还能勉强撑一段时间,却很快被打的步步后退,只有挨揍的份儿。洪毅伟最终撑不住了,捂住脸求饶,“老大,别打了别打了,你不是说让我上来陪练吗?您这哪是练拳,是活生生要把我打死啊,——我最近给您办砸什么事了吗?还是哪里惹你不高兴了?”
“还没练完,”江柯面无表情不为所动,“起来,继续。”
洪毅伟趴在地上实在起不来了,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是他不敢起。——江柯一拳的力道可不是一般人能受的,实在太可怕了,他的左边脸颊已经肿得老高,腰侧也疼得厉害。
见洪毅伟试了两下都没起来,江柯才松口放过他,然后抬手指了指坐下面看戏的江信,“你上来陪我练一会儿。”
同样姓江的江信和江柯算是远方亲戚,为人聪明狡猾又会钻空子,能帮江柯解决不少麻烦,如今和洪毅伟一样,算是江柯的左膀右臂。江柯的这句话听到江信耳里已然自动翻译成了‘你上来给我当沙袋’,表情登时一变,忙笑了笑说:“柯少今天是心情不好吗,最近可有个散心的好地方。”
江柯自然是没功夫散心,而江信也不会贸然提什么散心的地方给他,他会提到哪里,肯定是事出有因。
这个地方是安城。据可靠消息,内陆连同港岛拟成立一个经济合作组织,一开始是由政府牵头提议的,旨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各区域的经济合作,如今又汇集了部分商界巨头在安城举行讨论会。
毕竟还处于策划阶段,这个讨论会算是个机密,没有几个人知道。但该组织若能成功成立,将会是东亚最权威最正式的经济合作机构,政府之间有什么新的技术和新的项目也将通过它相互联系与合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哪怕是从窗户缝里漏出来的一点商机也足够一个企业辉煌壮大起死回生了。
唐锋南早在之前就想要带唐浩初出去散心,如今夏天到了,港岛一天比一天热起来,空气也潮湿沉闷,唐浩初的胃口变得更差,恹恹的小模样让唐锋南瞧着就心疼。而内陆的安城是座凉爽的山城,气温正是二十多度最宜人的时候,比港岛要舒服得多,所以决定带着唐浩初一起去。
唐浩初其实不想出去,可惜唐锋南已经替他决定好了,该带的东西和该带的人员都安排的非常妥当,完全不用唐浩初操心。
既然要带唐浩初到外地,唐锋南当然会做好全套准备,连家庭医生都配上了,生怕被他捧在手心里的小娇气包出什么岔子。
飞机起飞的时候,因为耳压和噪音,让唐浩初觉得很难受,唐锋南忙把他搂在怀里,又帮他揉了一会儿耳朵。唐浩初也无意识地往唐锋南的怀里缩了缩,毫无防备的模样就像一只躲在窝里的幼崽。
过来送水的空姐就看到少年乖乖窝在男人怀里,一双眼睛闭着,精致的眉头皱着,看上去很不舒服的样子。但即使是这样,依然能瞧出少年的外貌有多么出色。
当然外貌更吸引她的是唐锋南,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就算不看外貌,光气质就足够吸引人,哪怕明知这不是自己能看的人,空姐也忍不住多看了眼。
所幸唐锋南没有功夫注意她的目光,只管把水接过来,送到唐浩初嘴边喂他慢慢喝下去。另一手不忘轻轻拍抚少年的背,眉宇间的担心和动作的温柔浓到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
少年也不睁眼,只动了动嘴,小嘴一鼓一扁,乖乖喝了几回温水,喝完又缩回唐锋南怀里,一张小脸缩得只露出个小尖下巴,像一只没有安全感的小动物,让人想把他揉巴揉巴抱走。
飞机落地的时候,唐浩初才终于好受了,耳朵也不疼了,然后跟着唐锋南下了飞机,站在停机坪远远看着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谷,一种说不出的清爽迎面而来。
毕竟在港岛不穿衣服都觉得热,如今只穿着T恤的他倒是有一点儿冷了。其实这个气温正正好,对于正常人哪怕是幼儿来说都不会觉得冷,但唐浩初如今的神经实在太过敏感。当然,同样敏感或者称之为敏锐更为恰当的还有唐锋南,已经第一时间握住唐浩初的手问:“会不会觉得冷?”
马克随即拿出了之前准备的薄外套,正要给唐浩初披上,外套已经被自家老板先一步接去了,忙后退一步站回原地假装自己只是一块毫无存在感的背景板。
“我们住郊区的半山别墅,不住在市区,山上的气温在晚上会更低一点,所以要注意保暖。”唐锋南一边给唐浩初披上外套一边说:“那里倒不会有什么蚊蝇蛇蚁,但会有一些野生小动物。”
唐浩初又看了一眼远处层叠如画的山丘,生出一点期待,“什么动物?有没有狮子和老虎?”
“狮子老虎是猛兽,能叫小动物吗?”唐锋南抬手刮了刮小孩的鼻子,“只是松鼠小鹿这样不会伤人的小型动物,否则我怎么能放心地带你过去住?”
其实就算狮子老虎也不会伤到唐浩初,早在上个世界他就能施展‘精神控制’,并为了救董熙娣而成功吓走了一条剧毒的五步蛇,还能用脑域异能大致感知到那条蛇的情绪,如今异能升级到五阶,就更不在话下了。
唐锋南自然有自己的事要忙,就算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把唐浩初时时刻刻都绑在身边,“我要去市区开个会,你先让马克陪着去住处休息一会儿,再吃点东西,我很快就回去,好不好?”
唐浩初乖乖点了点头。
车子沿着山路一直往上走,路线虽然有点曲折,但路面十分平整,司机又开得极稳,几乎没感觉到什么颠簸。住处其实是个富人区的半山别墅,每栋别墅的房价都贵得令人咂舌,唐浩初所在的这一栋占地面积很大,别墅的管家早早地等在门口,态度恭敬地跟唐浩初打了招呼。
唐浩初进入卧室,打开卧室的窗户,对着窗外的山谷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十分清新,就像天然氧吧,港岛的和这儿完全没法比,而且周围非常安静,偶尔会传来一点鸟叫,但并不嘈杂,反而让唐浩初觉得很舒心,神经系统也跟着放松下来。
所以在房间里休息了一小会儿唐浩初就出门了,想要趁着身体难得舒服的时候一个人出去逛逛,也没让马克跟着。
他在大门口左右望了望,觉得前后左右都没什么差别,便随便拐了个方向,沿着青石路一直往前走。没遇到什么松鼠和小鹿,却遇到了一只碰瓷的小猫。
小家伙就碰倒在唐浩初的脚边,唐浩初一开始以为它是只贪玩不怕人的小野猫,身上又没带可以喂它的食物,就没搭理它,只管继续往前走。不料小猫又追上去,一边追一边喵喵喵,就像电视剧里那种追着相公哭诉的小媳妇一样,奶声奶气的喵喵声软得像掺了糖。
唐浩初不由停了脚步,蹲下来,试图去摸摸小猫的头。小猫却又在这时害怕地往后缩了缩,睁着一双黄色的大眼睛,好奇地看了唐浩初一会儿,试探地伸出小爪子,蹭了蹭唐浩初的手。
唐浩初这才注意到小猫脖子上戴着项圈,显然是有主人的,便开口问:“你的主人呢?”
这个问题自是没人回答,唐浩初又伸出双手,把小猫抱了起来,“我带你去找你主人好不好?”
于是原本只打算一个人逛逛的唐浩初,行程里添加了一只猫。有猫陪着路似乎走得很快,一条路眨眼间走到头了,唐浩初转而往左拐,突然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焦急的唤声:“糖糖,糖糖,你跑哪去了?”
姓唐的唐浩初的脚步不由顿了顿。
怀里的小猫也跟着动了动,还软乎乎的喵了一声。
唐浩初意识到这也许是小猫的主人,很快回过神,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那道声音也越来越近,没多久唐浩初便在路口处看到了一个面色焦急的青年。
青年在看到唐浩初怀里的小猫时眼睛一亮,大步奔近,对着小猫又叫了一声糖糖。小猫却只懒洋洋的喵了一下,继续窝在唐浩初怀里,似乎不怎么想理他。
光顾着看猫的青年这才注意到唐浩初,先是因他的外貌微微愣了一秒,但很快恢复正常,感激的道:“谢谢你帮我找到了我的猫……”
“不用谢。”唐浩初说着把小猫递给对方,“你的猫很可爱。”
青年笑了笑,把糖糖接过来,“这其实是我堂哥的猫,不是我的,幸好你帮我找到了它,不然我堂哥肯定饶不了我。”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阳光,继续说:“我叫安奈,我堂哥在这边新买了栋房子,就和朋友一起过来玩玩,——你也是新搬来这边的吗?”
“不是,我只是来这边待几天。”
“一个人过来度假?”
唐浩初没和陌生人说那么多,只说:“是和家人一起来的。”
安奈指了指右后方,邀请道:“我堂哥的房子就在那边不远,你要不要去那里坐坐?”
“不用了,我就不打扰了。”
“这怎么是打扰呢,那边正好做了下午茶,而且有很多朋友在,非常热闹。一个人逛会无聊的吧,这附近其实有很多好玩的,也能一起去玩。”
安奈身上有种干净爽朗的气息,就像初高中时那种温柔又可靠的学长,很有亲和力,继续邀请唐浩初道:“你帮我找到了糖糖,我请你吃下午茶是理所应当的,不然我会过意不去的。
唐浩初的确有点无聊,见对方一脸温善,犹豫了一会儿,最终点点头,跟着对方沿着前面的小路进了一栋别墅。
“我带了个新认识的朋友,”安奈一进门就说:“糖糖刚才趁我不注意跑出去了,刚才多亏他找到了……”
话没说完就有个男声懒懒散散地打断他道:“安奈你有点脑子行不行?上次那个故意拿小鱼干引诱糖糖的想借机钓金龟婿的傻逼都被你忘到狗肚子里去了?而且糖糖那么乖怎么可能跑出去?”
不用看脸,唐浩初光听见声音就感觉到了熟悉,走近门一抬头,果然是熟人。
那人也看到了唐浩初,顿时一愣,眼睛也瞪得老大,“浩浩?”
正是安森。
唐浩初不由挑了挑眉。
“浩浩,你怎么会在这里?”来不及惊讶,安森先试图挽救自己刚才的言论,“我刚才那话绝对不是说你,你怎么可能钓金龟婿的呢,你自己就是个天大的金龟婿啊!我都怀疑是不是安奈那小子故意放跑糖糖钓你呢!”
这话其实没有挽救多少,反而更让人无语。唐浩初的重点却放到了别的事上,“糖糖是你的猫?”
安森下意识点头,却又匆匆摇头否认,“不是。”
旁边却有个没眼色的人有些奇怪的道:“安大少,那不就是你的猫吗?天天重视的不行,来内陆工作也要带着,还不许别人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