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锋南点了下头, 老人随即抬手喊来了跟在他旁边的少年, 对唐锋南介绍道:“这是我孙子安森,和你家小少爷的年纪相差不大, 正好可以由他陪着小少爷玩一玩。”
安森看起来已经十五六了,比还不满六岁的唐浩初大了差不多十岁, 这哪里是相差不大, 简直是睁眼说瞎话,连那个长着绿眼珠的白人都因安老爷子睁眼说瞎话的行为皱了下眉。
安森继而走到唐浩初跟前,并朝唐浩初伸出手道:“你好。”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身材高壮,表情倨傲, 似乎并不太好相处。唐浩初眨眨眼,伸出比安森小了足足有一倍的小手在安森手上轻轻碰了一下, 然后学着和他一样的大人的语气用小奶音回应:“你好。”
大佬们在那边谈起了话, 这边的安森和唐浩初也谈起了话。大佬们那边的对话并不算血雨腥风,而是先聊起了琐碎的家长里短和八卦新闻, 安森和唐浩初这边的谈话倒是有点血雨腥风,连最近的时政变革和帮派间的暗杀事件都说了。
安森是存了点故意吓唬或震慑唐浩初的心思才说这些的,——身为安家准继承人, 他高高在上惯了,有些不理解爷爷为什么要让他陪一个五六岁的什么也不懂的小屁孩玩。
但眼前的小孩始终很淡定, 没有露出任何害怕的表情,反而一副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又大又亮, 特别好看。安森以前还没接触过唐浩初这个年纪的小孩,微微皱起眉,在唐浩初跟前蹲下来,换了个别的话题,“你平日里都喜欢玩什么啊?”
唐浩初不答反问:“你呢,你都玩什么?”
“我玩的可多了。”安森随口列举道:“比如冲浪,打拳,桌球,飙车,赌马,开派对……”
一口气说了好几样,“要我带你一起玩吗?”
唐浩初下意识点点头,这一举动极大地激励了安森。因为安老爷子总是爱训斥他耽于玩乐不务正业,训斥完了就开始拿唐锋南举例子,说什么唐锋南当年刚满十八就执掌了红帮、如今又带着帮派在明面上成功洗白,让他听得烦不胜烦。若他能哄得唐锋南家的小孩跟他一起玩乐,最好让对方变成一个只会吃喝嫖赌的彻头彻尾的纨绔,想一想就觉得爽快。
于是安森开始热切而详细地向唐浩初介绍各种玩乐方式,比如赌马有多好玩,尤其是最豪华的皇家马场,要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进;飙车又有多酷炫,光天化日之下在中环飙车比夜间飙车还要刺激,最后甚至提到了赌场和夜总会。
“新开的那家大富豪夜总会你听过吗,”安森压低了声音道:“那里靓女特别多,个个胸大腰细屁股翘,最近还新来了一批欧美的,性感又放得开,玩起来特别有意思……”
说到这里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以唐浩初这个年纪,胸再大的女人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魅力。有点尴尬的咳了一声,改口说:“嗯,不看胸,单纯去听听歌看看舞也是很好的。”
“哦。”
唐浩初给面子的应和了一声,安森却莫名说不下去了。——小家伙的眼神实在太清透太纯净,竟让他在这样清澈的眼神下萌生一种说不出的罪恶感。
安森掩饰性的又咳了一声,重复了一下之前问过的问题:“对了,你还没说你平时玩什么呢?”
“我最近在玩你刚才提到的赌马,”唐浩初认真答:“的确像你说的那样,非常好玩。”
安森笑了,笑容里带着明显的嘲讽和不相信,“你玩赌马?小学生手工课里用纸片做的马吗?还是那种晃来晃去的摇马?”
唐浩初并不在意他的嘲讽,继续说:“但我去的都是不太正规的小型赛马场,因为没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也不敢在同一个场子里赢太多钱,怕引来庄家的注意,没去过你说的皇家马场。——你能带我去吗?”
可惜以安森目前的身份还够不上资格带人,都到了门口,依然没能进去,还是陪行的马克联系了唐锋南,由唐锋南亲自给马场打了个电话。
接到电话,负责人立即变了一副姿态,恭恭敬敬地将年纪不够入内的唐浩初请了进去,一路引到视野最好的头等座,还给了他们一份详细的马匹资料,又配了专业的经理人。
只有头等席上的贵宾才能拿到这种马匹资料,然后根据资料内容和经理人的分析判断,更轻松地选号下注。毕竟来过几次,安森很快就轻车熟路地拿起资料查看和分析起来,还和旁边的经理人讨论了一下。
唐浩初只随便翻了翻资料,没有加入讨论,更多地是观察场下的马。安森至今仍不相信唐浩初所说的玩过赌马甚至赢过钱的话,又见小家伙一副业余的态度,冷哼着撇了撇嘴,问道:“你打算押几号?”
“十号。”
听到这个选择,安森心里更明确了唐浩初果真半点也不懂赌马,必输无疑的结论。而唐浩初已经开始下注了,并且手笔极大,一把就是十万之多。安森难得好心的劝了一句,“你一次还是不要下太多了,有六号在,十号不可能赢的。”
他指着更为健壮的六号和九号道:“就算是九号,赢的概率也比十号大。”
唐浩初的语气很平静,“没事,反正我玩得起。”
淡淡一句话竟说得纨绔气十足,让安森都甘拜下风。安森有些惊讶地望着唐浩初,突然觉得他似乎有种说不出来的肖似于唐锋南的强大气场,又忍不住揉了揉眼,疑心自己眼花看错了。
就在他揉眼的这会子功夫,马栏齐齐打开,比赛开始了。待他转头瞧向场下,各号马匹已经风驰电掣的跑完了,忙问经理人道:“冠军是几号?”
经理人的表情带着不可置信,“赢的竟然是十号,这简直太意外了!”
只见十号马站在那里,显眼极了,全场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惊讶,只有唐浩初没有任何表情。
之前用那么大一笔钱下注时,他的表情就非常平静,如今赢了那么多钱,表情依然平静。
恐怕是因为年纪还小,对胜利还没有什么具体感受,刚才赢也只是运气好罢了。安森努力找了这样一个借口,将注意力投身到下一场下注上。
然而下一场唐浩初又赢了。
一场接着一场,连赢了足足五场。
常言道十赌九输,凡事只要牵扯到赌字,就鲜少有赢的,所以安森平日来赌马也没指望着赢,只当来现场体验赌马特有的激情和快感。可但凡是人,不管有钱的没钱的,心底就没有不渴望赢的,尤其看到旁边的唐浩初赢了那么多的时候,简直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安森的脸色再也绷不住了,明显有些难看,回头看了看唐浩初,却见他的面色依旧非常平静,瞧不出任何表情,更不用说任何类似于高兴和开心的神色了。
现在的小孩的心理素质都那么可怕吗?
他很快发现对方的心理素质不止体现在这一点,还在于能随时收手。一般人都是越赢越想赢,见好就收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执行起来却很难,真正身临其境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根本不堪一击。
明明赢到兴头的唐浩初却说不玩就不玩了,眨了眨一双大眼睛,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我想回去找小舅舅了。”
其实是他的异能消耗的有点儿累了。
回去的路上,身怀巨款的唐浩初问马克道:“你知道小舅舅喜欢什么礼物吗?”
马克立即听出了他的意思,“小少爷是要给主人买礼物吗?”
“嗯。”
“小少爷放心,”马克笑着道:“只要是你送的,相信主人都觉得好。”
车子正好驶过一家商店,唐浩初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拍了拍小脑袋,“啊,我知道了!”
说着让司机停了车,然后去那家商店里买了一大堆东西。
——那堆东西全是小书包。
就像当初在电话里说过的那样,小少爷给傻舅舅买了一排小书包,赤橙黄绿青蓝紫,每个颜色都有。
回去的时候大佬们的聚会还没散,而且除了安老爷子和绿眼睛的白人之外还多了好几个人,有个身穿和服的日本女人,有个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的古典中式打扮的奶奶级人物,还有一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男人,看起来文质彬彬,一点也不像混黑的。可偏偏就是这个人,说起话来语气尤其冷,周边三尺的温度都能跟着冷下来,连一贯倨傲的安森都下意识放缓了步伐。
但不管来了多少人,真正控场的还是唐锋南。所以唐浩初浑然不管现场到底有多少名大佬,只管迈着小脚哒哒哒地朝唐锋南跑去,像终于找到主人的小奶猫。
唐锋南已提前伸出双手准备接他了,小奶猫随即精准地扑在唐锋南身上,用软软的小奶音向对方汇报自己赢钱的战果。
其实有关于唐浩初和安森在皇家马场的一举一动,唐锋南已经知道的清清楚楚,却还是认真夸道:“浩浩真棒。”
小奶猫骄傲地扬了扬小脑袋,用软软的语气继续说:“我还给你买了礼物!”
“哦?什么礼物?”
一串五颜六色的小书包一字溜排开来,“就是你之前说过的小书包,怎么样,喜不喜欢?”
果然如马克所说,不管唐浩初送什么唐锋南都觉得好,立刻表示出了喜欢,还称赞唐浩初有眼光。
在场的众人今日才真正见识到什么是溺爱,面对这五颜六色且完全用不上的小书包,唐锋南也能夸出朵花来。夸完才想到旁边还有其他人,拉着唐浩初的小手随意介绍说:“这些都直接叫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好了。”
现场的人全是货真价实的大佬,大概是头一回被这样简而概之的介绍,甚至连个姓氏都不配拥有,实在是有点憋屈。
小少爷很乖地叫人了,“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好。”
到底是经过大风大浪的,饶是被没名没姓地统称了个爷爷奶奶叔叔阿姨,诸位大佬们还能纷纷露出一个笑,尽量友好的对唐浩初点头示意,甚至准备说点什么回复他。可惜还不等他们开口,唐锋南就忍不住又夸起来了:“浩浩就是乖巧有礼貌。”
这滤镜怕是得有一万度。
唐锋南的性格众人都是知道的,生人勿进,能用一句话把事情交代完的绝对不会多说半个字,也很少参加聚会,就算参加了也不会轻易接受谁的搭讪,可直到这一刻众人才发现唐锋南竟然也有话多的时候。于是安老爷子果断跟着唐锋南一起夸:“是啊,你家小少爷瞧着就聪明可爱,那么小就会给大人买礼物了。我这孙子都那么大了还不省心,整天就知道花钱,还从来没给家长买过什么……”
今天的确输了不少钱的安森只觉得头疼手疼,膝盖更疼。
唐浩初到底还是在唐锋南的担心下正式开始学车了。
卡丁车的风险性还是很低的,尤其在专业老师的指导和陪伴下,基本不会出事,所以唐浩初在接下来的四年学车时间里没出任何事。时光在上课和学车这样有规律的两点一线下过得飞快,转眼的功夫小少爷已经年近十岁,获得了国际卡丁车大赛儿童组的参赛资格,准备冲刺他人生中第一个国际金奖。
国际大赛的竞争程度自然非同一般,不能像参加本地比赛那样掉以轻心,尤其是去西欧观看了一场青少年障碍赛后,他发现国外有很多同样从小学赛车的小车手,个个实力强劲,不容忽视。
何况唐浩初要的不是争当第一,而是稳居第一,备赛练习的时候,心里多多少少会有一点急躁。而赛车这种事最考验心态,有些障碍设置的非常巧妙,仅允许一辆车通过,多一厘米的宽度都过不了,就是要车手心稳手稳,不能有任何焦急的情绪。
他到底在临赛前的这场训练上出了一点小意外。
因为过分追求速度,刹车的时机没把握好,车子撞上侧栏,手臂划出了一大片擦伤。这点伤对赛车手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唐浩初也全不在意,但落在唐锋南眼里恐怕就不一样了,绝对称得上大事。
唐浩初知道唐锋南对他究竟有多细心,明明是个铁血大佬,想的比佣人都全面,从衣食住行到其它一切琐事,都会过问。如今是夏天,小孩子皮肤嫩,特别会招蚊虫叮咬,唐浩初身上一被叮咬就会鼓起一个大包,痒得受不了,唐锋南因此而让人找了很多驱蚊方法,几乎每晚临睡前都细心检查他的四肢,发现什么小伤,会第一时间给他抹上药膏。
夏天蚊虫多,在全班同学人人身上有好几个蚊子包的情况下,只有唐浩初的手脚毫无瑕疵,没有一点被叮咬的印子或其它细小的伤口,简直像白玉雕出来的玉娃娃一样。可如今完好无损的手臂擦伤了这么一大块,瞧着又很严重的样子,唐浩初不用想也知道唐锋南的反应,说不定生起气来连比赛都不让他参加了。
唐浩初决定在外面躲两天。
等手臂上的伤稍微好一点儿了,再拿掉纱布穿上长袖,回家后一定不会被发现。反正之前他也在外面留宿过,是学校社团搞活动,集体去孙念宇家彩排,干脆就在孙家住了。
如今唐浩初和孙念宇刘喆他们都在一个学校,还参加了同一个社团。孙念宇是唐锋南亲自为唐浩初筛选的玩伴,也是唐锋南比较放心和认可的,所以当时很快就答应了,只额外嘱咐唐浩初不要蹬被子,要注意休息和吃饭。
于是唐浩初打算这次就用孙念宇做借口,但他并不打算住在孙家,也不打算让孙念宇知道他受伤的事。孙念宇顿时有点为难,——唐锋南对他放心和认可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性格老实本分不惹事,也不太能说谎,所以很担心自己会露馅。
可他最终还是被唐浩初成功地用各种威逼加利诱的手段说服了,其中一个利诱条件就是帮他在何嘉玉面前说好话。作为社团里最漂亮的姑娘,何嘉玉很受小男生追捧,但她只喜欢跟唐浩初说话。
这就要归根于小少爷的人格魅力上了,只要他想,能和任何人交上朋友。
一切都搞定之后,唐浩初去了江柯那里。
太阳开始西移,巷子里的光线变得有点黯淡,身材高挺的少年由远及近地走过来,身上模糊不清的阴影也随着他的步伐一层层剥落,露出英俊的五官。他的五官比一般的黄种人更加立体,导致一双眼睛看起来非常深沉,漆黑的眼珠也显得非常漠然,仿佛什么事情都不值得被他看进眼里。
直到他看到了坐在铁门外的台阶上的唐浩初。
也不知小家伙坐在这儿等了多久,甚至都等到打盹了,小脑袋一点点垂下来,小身体也跟着一点点往左歪,眼看整个人都要朝左边倒去。江柯心头一紧,忙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唐浩初稳稳地接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