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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 打开一看, 里面竟然只有一页信纸。

陆少阳看着对折的信纸, 脑海里浮现江夏写信时候的表情,她一定很不情愿给自己写回信, 才会完成任务似的只写了一页纸。

这不是浪费邮票吗?

下次见到江夏一定得好好批评她, 做事怎么能够偷工减料呢?

打开信纸, 江夏好看的字迹映入眼帘。什么叫做父母康健, 孩子听话?她语文成绩一定不及格, 有这么概括总结的吗?

看到她支持自己上军校,陆少阳的脸色才好看了一些。而且, 她整封信几乎都在关心自己, 这是不是说明她心里有他?

将信翻来覆去看了三遍,陆少阳这才将信纸折好,放进抽屉中的一个铁盒子里。

视线落在桌面的文件上, 他明天就要去广州参加大比武。如果江夏这个时候也去广州,那该多好。他们还能抽空见上一面。

夏天的衣服常常被汗水打湿透。陆少阳便没有随身携带江夏的照片,而是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自从上次休假后, 他好似把魂忘在了老家, 落在了那个小没良心的小兔子身上。

细细地看着照片里的江夏,陆少阳想起自己那天在图书馆里看到的一句诗。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他一个当兵的老大粗看到这句诗,忽然无师自通理解了它的含义。

此时的江夏和江瑞清刚刚从火车站出来, 她的目光搜寻到胡万华的身影,不由得微微一愣。发生了什么事情?

为什么胡万华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他整个人一下子老了二十岁,就连精神气也大不如前。

“胡总,您怎么了?”

“江夏,让你见笑了,我们到家再说。我不放心你们去住宾馆,所以给你们安排到我家在市区的一套房子里,你们放心,小区很安全。”

胡万华见到江夏,脸上勉强有了些笑容。

这次来广州是提前就跟胡万华商量好的,江夏专门把大哥带了出来,就是希望能够增加他的见识和阅历,不至于跟不上服装厂的发展需要。

胡万华亲自开车来接他们,可见他对江夏这个朋友非常重视。

一路无话,到了胡万华家,江瑞清非常有眼力见的找了一个借口回房休息。客厅里只剩下了江夏和胡万华。

“就在十天前,我的服装厂里突发大火,所有的东西全都烧没了。就连我的老婆也……”

江夏被胡万华的话吓了一跳,“嫂子,嫂子她没事吧?”

“她为了去救火,全身皮肤重度烧伤。虽然现在脱离了生命危险,可是她的脸彻底毁了。”想到老婆这么爱美的一个人变成了现在那副模样,胡万华用手掌捂住了脸,都怪他当时不在场,如果他在的话,一定会阻止老婆去救火。

听了胡万华的话,江夏站起身来。

“胡大哥,我想去见一见嫂子。”她的手下意识地抚在手腕上,也不知道灵泉到底有没有用。不管如何,总要试一试才好。

胡万华有些感动,他没看错人。

自从知道自己的厂房被烧,资产严重受损,他曾经的那些朋友全都消失不见。他们害怕自己找他们帮忙,更害怕沾染到自己身上的霉运。

“走吧,胡大哥,我是真心想要去看看嫂子。”怕胡万华不同意,江夏诚恳地看着他。

跟江瑞清打了一个招呼,江夏和胡万华一起来到市人民医院。

八楼特护病房中,一个浑身上下缠满绷带的女人躺在病床上。她的头发全都被剃光,就连眉毛和眼睫毛也都被烧没了。

这还是王思琴住院之后,第一次有人来看望她。就连她的娘家人都借口有事没有出现。

“思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跟你提到过的江夏同志。江夏,她就是我的老婆王思琴。”看到老婆现在这幅模样,胡万华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好……漂亮。”受浓烟影响,王思琴的声音变得非常沙哑和粗糙,她似乎不适应这样的声音,说了四个字后便不再开口。

从她的眼里,江夏看到了坦然和认命。

或许她刚刚醒来的时候崩溃过,激动过,绝望过。在那之后,她已经给自己的心筑起了一道围墙。

“嫂子,我去给您倒杯水。”江夏可以想象,躺在病床上的王思琴以前肯定是个大美人。

王思琴点了点头,她眼睛看向胡万华,示意他江夏这个人看起来还不错,能够在到达广州之后第一时间来看望自己,能够在知晓自己的情况之后露出不是同情也不是害怕的眼神,这个女人很不一般。

趁他们不注意,江夏在水里滴了很多灵泉,直到再也滴不出来为止。

江夏也不知道灵泉是怎么形成的,反正最多也就能够有十滴,从来没有超过这个数。无论她用还是不用,灵泉的最大数量一直不会增加。但是,使用之后会减少,然后慢慢地又填满。

将吸管放入水杯中,江夏双手送到王思琴嘴边。

嘴唇蠕动,王思琴吸入之后缓缓地咽下。

可能是她心理作用,她总觉得今天这杯水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很好喝。

不知不觉,她将整杯水都喝完了。

“江夏,交给我,我来清洗。”胡万华感激地看向江夏,自从她来了之后,老婆脸上多了很多表情,不再那样淡漠。

胡万华离开之后,江夏坐在床边跟王思琴聊天。当然,主要是她在说,王思琴在听。她们刚刚认识,也没有什么好聊的。江夏想了想,说起了自己和陆家人之间的事情。

除了离婚没说,她把刘阮和陆海铭刚开始对她的敌意,婆婆陈淑芬对她的好,以及公公陆友德的智慧都说了个遍。

当然,她也没有提到陆少阳这个人。

王思琴的眼睛一直看着江夏,她后悔自己没有早一点认识她。

这么有趣的一个人,她的思想,她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都让王思琴欣赏。

她们原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可惜自己现在变成了这样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王思琴非常清楚,现在有纱布遮着,她顶多看起来像个木乃伊。等纱布拆掉之后,她会成为所有人眼中的怪物。

哪怕是丈夫胡万华,她也不敢肯定对方会不会嫌弃自己。

“哎,你看看,我一直在跟你说这些家庭琐事。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原谅刘阮?”江夏笑着看向王思琴。

轻轻地点了点头,王思琴觉得江夏这个人不仅漂亮,而且情商和智商都很高。

“因为很简单,我跟她其实是一种人。我理解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其实普通人会很难想象,一个九岁的孩子会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检验一个人。这不是最好的做法,确是一个能看出人心的举动。”

王思琴的眼睛眨了眨,她忽然有些明白,江夏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些家事。

上天或许就像那个九岁的孩子一样,用这样一个不公平的方式来检验自己。说得高尚一些,现状既成事实,坦然接受并且把事情往好的方向转化,才是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就像江夏在处理孩子事件上的表现一般,遵循自己的内心,让自己也让别人活得更好。

“谢谢你!”

“嫂子,你如果不介意,我在广州期间还会再来打搅你的。”

江夏说完,站起身来。病人需要休息,她再不回去,大哥该担心了。

回住处的路上,胡万华感激地看向江夏,“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你做的事情,让我很感动。”

“胡大哥,这没什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乐观一点。”

距离江夏住处不远的军区招待所,开完会回来的陆少阳站在窗户面前发呆。

上次他跟江夏和江家二哥一起来广州所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那只狡猾的兔子已经占领了自己的心房。

多年的部队生活让陆少阳以为自己其实是不需要爱情的。

结婚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让父母安心的任务。就算他跟江夏刚刚结婚的那会儿,他也是这么想的。

江夏在结婚当晚跟他提出离婚,这让他觉得有些烦恼。他开始意识到,婚姻不是任务,而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挑战。

要不是当时不是正好有紧急任务,他这会儿或许已经跟江夏离婚。

只要一想到这件事,陆少阳心底就会闪过一丝庆幸。还好这个任务来得及时,不然错过了他会后悔一辈子的。

如果当时真的离婚,他就不会知道江夏有多好。

如果以后真的离婚,江夏又会跟谁在一起?跟谁生儿育女,组建成一个家庭?

握紧拳头,陆少阳看向手中的照片:离婚?那是不可能的。哪怕花一辈子的时间,他也要把江夏追到手。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江夏!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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