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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他总有一天会找到她

纪廷生在九月,这在南方还是骄阳似火的季节,他的生日跟止怡正好相隔两个月,那就应该跟“那个人”出生的日子很近——说不清为什么,纪廷不愿意想起她,关于她所有的记忆都如同一幅色调昏黄暧昧的图画,可偏偏无法从脑海中抹去,就像她明明对他没有承诺,可对于她的离开,他却始终心存怨怼,无法释怀。

他不喜欢生日,他是个早产儿,出生的这一天即是他母亲的受难日,同样,他不会忘记,两年前的一个生日聚会,成了他生活中一个巨大的转折点。以往的这个日子,父母一定要替他庆生,也不过是一家人一起好好吃顿饭,然而这一次,就在他二十三岁生日的前一天,他主动地跟父母提起,“今天我给顾伯伯家打了电话,让他们全家明天一起过来吃个饭。”纪培文有些意外,但也没说什么,只是跟妻子商量着筹备次日的晚餐。

第二天的晚饭气氛相当愉快,宾主尽欢。纪培文和顾维桢依然对酌了几杯,话题也渐渐海阔天空起来,汪帆和徐淑云之间自然也有说不完的女人的话题。纪廷没有喝酒,从很早以前他就知道自己不胜酒力,所以索性滴酒不沾,但这天晚上,他的脸上却有一层淡淡的微醺的红,话虽然不多,眼睛却亮得出奇。他一向都是个情绪波动不甚明显的人,大多数时候神情里都只是一种淡漠的温和,所以,就连看不见的止怡,似乎也能从他的只字片语间敏感地察觉到他异乎寻常的情绪。

“止怡,吃点鱼。”徐淑云温和地把菜往止怡的碗里夹,“你放心吃,鱼刺徐阿姨已经替你挑出来了。”

“哦,谢谢徐阿姨。”一直埋头吃饭的止怡抬起头来,朝徐淑云说话的方向报以微笑。

纪廷却把止怡碗里的鱼重新夹了出来,“妈,止怡她不喜欢吃这个。”

徐淑云笑了,“你们看,我还真不知道,止怡这孩子就是心太实,不喜欢吃就告诉徐阿姨,有什么要紧。”

“还是你们家纪廷心细。”汪帆也笑着说,“他不说,我这做妈的差点都忘了。”她转头对顾维桢笑,“你说,要是我们有一个这样的儿子,那该有多好。”顾维桢笑着点头。

“我们两家就像一家人一样,把他当成你们家的儿子,又有什么不行的?”徐淑云道。

汪帆点头不迭,“说的也是,说不准,大家以后真的就是一家人。”

她的话让几个人都笑了,一旁的止怡脸上也浮起了两朵红云。纪培文的笑中却有一丝难以察觉的尴尬,他看了看纪廷,见他只是不置可否地微笑,既不附和,也不反驳,也就不好再说什么。

一顿饭即将吃毕,纪廷放下筷子,貌似不经意地开口道,“对了,爸,妈,有件事差点忘了跟你们说,前几天钱教授跟我谈过,现在我们学院有一个到G大附属医院实习一年半的名额,他们打算把名额给我,钱教授也说了,机会挺难得的,那里是国内在学术和设备方面都比较有优势的地方,如果实习表现上佳的话,或许有毕业后留下来的可能,我也觉得不应该放弃,你们怎么看?”

他的话说了出来,便落入了一片沉默中,G市跟他们所在的城市虽然同处南疆,但也相隔有近十小时的车程,加之医学生实习安排一向紧凑,他如果这么一去,便意味着将会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离家在外,如果毕业后留在了那里,便更是遥远了。

他从小很少离开父母身边独自在外生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他会离开这个城市,做父母的当然心有不舍,尤其是徐淑云,儿子是她的心头肉,她哪里放心他一个人在外。但是儿子已经这么大了,也是个性子稳重,不容易行差步错的人,况且如他所说,机会难得,事关他的前途,确实也没有好的理由放弃。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她和丈夫也渐渐发觉,儿子的性格虽然看似温和无争,然而实际上一旦他决定了的事情便很难轻易改变,就像现在这样,他礼貌而恭敬地征求他们的意见,但他们很清楚,关于这件事情,他的心里已经拿了主意。

徐淑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有些难以接受,心里莫名地有些难过,只得求助地看向丈夫,纪培文的脸上却是若有所思的沉默。

一旁的顾维桢和汪帆脸上的笑容此刻也有些僵意,止怡的头是低住的,看不出她的表情,但知女莫若母,她此刻的心思汪帆如何不明白。她想开口说点什么,但终究还是忍住了。不知为什么,开始时的欢言笑语的气氛一扫而空。

“你想清楚了?”这时,一直不语的纪培文开口了。

纪廷平静地看着父亲,“是的,如果你们不反对,毕竟我离开以后,家里就只剩您和妈妈两个人了。”

“既然这样,也好……你如果去了那边,也要争气。”出乎意料的,纪培文接受这件事远比纪廷心想的要容易。

“你……唉!”徐淑云着急地朝丈夫张了张口,终究无奈,看着儿子,眼眶都有些微红,“就算去,也不用立刻就走的吧?”

“如果顺利的话,估计也就是下个月的事情。”

“这么快?”徐淑云更觉难以接受。

“妈,别这样。”看着母亲的样子,纪廷莞尔,也带着几分歉意,“我又不是到什么天涯海角一去不复返了,G市也不是很远,有什么事我随时都可以回来,您不也经常到那边的学校出差、交流嘛,过去看我也很容易呀。”

“纪廷,真的要去吗?”说话的是汪帆。

纪廷仿佛对她这一问并不意外,“是的,汪阿姨,只是以后就不能像现在这样经常去照顾止怡了。”

汪帆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说道:“止怡我们可以照顾她,但你这一去……”

纪廷却看向止怡,一如往常那样带着亲昵的笑意,“止怡,我这一去,回来的时候你要是有了男朋友,一定要介绍给纪廷哥哥认识呀。”

“你的意思……”

“妈!”止怡打断母亲的话,抬起头来,笑着对纪廷说,“纪廷哥哥,你去那边的话,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保重身体呀。”她笑得灿烂,可眼里强忍的水光闪烁谁都看在眼里。

饭后,汪帆和徐淑云在厨房里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顾维桢和纪培文照旧对弈,可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炮吃了纪培文一子后,顾维桢清了清喉咙开口说道:“培文呀,汪帆她性子直,说话也是莽莽撞撞的,你们不要笑话。”

纪培文苦笑,“你这是哪里的话,我们还说这个?其实你们的意思我都明白,原本我也以为可能要跟你做上儿女亲家了,依我们两家的关系,这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但孩子长大了,他们有他们的想法,这种事情,我们为人父母的,也不便插手过多。”

“说的也是。”顾维桢叹息,“纪廷这孩子,什么都好,尤其是对止怡一向也是照顾有加。止怡那傻孩子,那点心思相信你们也是看得出来的,原来还以为是水到渠成的一桩好事,没想到原来纪廷……儿孙自有儿孙福,事到如今,也只能说顺其自然了。”

纪廷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旁,他知道自己饭桌上的一番话必然会引来涟漪,这是意料中的事情,他手里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想起了半个月前自己和陈朗的一次偶遇。

两人淡淡地寒暄,不冷不热的客套言语,然后纪廷略带歉意声称还有事,先提出告别。他说过了再见之后,陈朗看着他,似笑非笑,“纪廷,你还是老样子,你就不想问问我在那边遇见了谁?”

他没有问,只是笑笑走开,只有自己知道,在那句貌似无心的话之后,他一颗心如落入了沸水里。他没有想到陈朗会用这种方式来挑衅他,一直都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原来不是这样。

他背对着房门口,听到了轻而缓慢的脚步声,“止怡……”他回过头去,起身扶了她一把,让她坐在自己刚才坐过的椅子上,自己则坐在床沿,“有事吗,止怡?”

“没事,想到过不了多久你就要走了,想抓紧时间再跟你说说话。”她带着点俏皮的笑意。

纪廷揉了揉她的头发,“我不在的时候,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从小时候起,好像我都永远处在一个需要照顾的角色里,真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纪廷哥哥,你知道吗,我羡慕止安,也羡慕你。”她的手无意识地触摸到桌上的一样东西,像一张略厚的纸,有着微微凹凸的触感和密布的仿若修补的痕迹。

“一幅画?”她随口问道。

“是的,一幅画。”

走出G市机场的那一刻,纪廷驻足,似乎在感受这个迎面而来的南方大都市。人的感觉真是一种极其微妙的东西,明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却可以因为某个人、某段过往的存在,而变得充满了某种熟悉而暧昧的气息。

他短暂地闭上眼睛,呼吸到这沿海城市特有的潮湿气息,难以察觉地微笑,然后招手叫车。不是没有想起机场送别时母亲的依依不舍和父亲的语重心长,当然,还有止怡的笑中带泪,如同当时他挥手的那一刻,他不敢回头,不能回头。

到G市医科大附属医院报到的过程相当顺利,手续办妥后,医院暂时将他分在普外科,并给他在不远处的一栋学校研究生宿舍安排了个单间。地方虽小,但基本的设施一应俱全,纪廷是个相当随遇而安的人,所以他觉得一切都已经很好。

普外包括纪廷在内有两名实习医生,另一个是女生,姓莫,据说是G市医科大学本校的学生,她比纪廷早报到一个星期,不过,她的指导老师是国内普通外科方面小有名气的吴江。吴江早年也毕业于G市医科大,其后留美取得博士学位归来,是医院青生代医生的中坚力量,他专业技术过硬,人也相当风趣随和,能够作为他的弟子是相当幸运的;当然,作为纪廷母校医学院力荐的高材生,医院对纪廷也相当优待,他的指导老师是目前普外科的主任袁教授。袁教授跟纪廷的恩师钱教授向来交好,对纪廷自然照顾有加,不过他德高望重,身兼数职,除每周二、周六要在医院专家门诊坐诊外,他一方面要在学校里授课,一方面要打理科室的行政事务,平时还有数不清的学术交流会议和重要的出诊任务,分身乏术,自然很难兼顾纪廷,所以纪廷要用更多的精力去自己摸索和向其他医生讨教。好在吴医生在带好自己弟子的同时,对他也不吝关照,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纪廷跟那个女生一样,都是师从于吴江。

纪廷最初跟那个叫莫郁华的女生接触时,只觉得那是个寡言内向的女孩,不漂亮,也谈不上难看,看得出很努力,做的永远比说的要多,不喜与人交际,即使跟纪廷同在一个科室,又住在同一栋宿舍楼,抬头不见低头见,除了必要的工作上的沟通外,平时碰面也不过是匆匆一笑,从不多说一句话。对于这个,纪廷倒不放在心上,虽然在人际关系方面他向来处理得宜,但其实对于大多数人和事,他都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可有可无,从不强求。况且,他很明白,以医院的设施和条件,基本上每个实习医生都渴望实习期结束后能正式签下来,但是事实上能留下的名额又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莫郁华跟他是处在一个相互竞争的位置上,关系淡漠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为了毕业后的去留,袁教授曾经专门找过纪廷,他说:“有时我们几个医院里的老家伙之间讨论,也是这么认为——今年这一批实习医生中,最优秀的两个恰好分在我们普外。纪廷,你跟小莫确实都非常优秀,但是你也知道,每年最终能签下来的,并不全是最优秀的学生,其中的意思应该不需要我多说,所以,你和莫郁华两人,很有可能没法同时留下,对于这个我感到很惋惜,但是也是无奈的。莫郁华是我们本校的学生,你则是老钱向我力荐的,对于你们,在感情上我是绝对平等的,说句实在话,论资质,她不如你,论用心,你不如她。”

袁教授的话语重心长,纪廷也沉思了一会,他问:“教授,是我平时不够努力吗?”

“不,你很努力,也足够严谨,但是你没有真正投入心思,这是你最大的问题所在。”

袁教授毕竟是睿智的,纪廷想,也许教授说得对。对于很多事情,他只是习惯性地做到最好,但他并不一定喜欢,所以当他的大脑在冷静完美地做一件事情时,他的心是抽离的。相反,往往越是他喜欢的事,他偏偏越是做不好,越是他爱的人,他越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对于他来说,能够最终签下来固然好,然而签不下来,也不强求,他不愿意为了一个名额头破血流,总会有一所医院可以容身。在这个城市里,远有比留在这个全国知名的大医院要重要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其实是个很傻的人,不管他离家来到这个城市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理所当然,事实上,只有自己明白,他仓皇地做这样的决定,不顾一切地来到这里,不过是为了陈朗没头没尾的一句带着暗示的话,以及自己固执认定的一个事实。

这个城市多么大啊,灯红酒绿,盛世繁华,要淹没一个人是多么的容易。她在哪里?他该怎么找到她?他没有答案,也完全没有头绪。陈朗也许是知情的,但纪廷知道他不会告诉他,他也不会傻到去求他,他有自己深藏的骄傲。那个黄昏,陈朗挑衅的笑容他铭记在心,或许,他远比刘季林要厌恶那个自以为是的人。

除了值班和休息外,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游走,这样的沧海寻一粟,愚蠢到可笑,他甚至不确定她是否真的生活在这里。但他必须这样,因为太害怕再在原地等待,过去的两年里,他觉得自己犹如汪洋中的一座孤岛,绝望地矗立在那里,守望着也许永远等待不到的东西,海水冰冷而平静,慢慢地淹没他,吞噬他,一寸一寸地……他就快要窒息在里面,可天际就连最遥远的影子都捕捉不到。

他得找她!只要她在这里,他总有一天会找到她!一个月不行就一年,一年不行就一辈子,如果注定寻不到,那跟她在同一个城市的天空下,呼吸一样的空气,那也是好的。在梦里,他很多次在某个陌生的地方与她狭路相逢,他只有一句话要问她,究竟施了什么魔,让他这样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