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特蕾莎对那个晚上的情景一无所知,不知道母亲曾低声叮嘱那个最有男子气的男人要小心。她体验的犯罪感就像原罪一样说不清。为了弥补这个罪过,她什么事都做。母亲让她辍学,十五岁就开始端盘子,挣来的一切都上交给了母亲。为了回报母亲的爱,她随时准备奉献一切。她操持家务,照顾弟妹,每个星期天都在洗洗涮涮中度过。真可惜,她读中学时是班里最有天分的学生。她一直想“出人头地”,可对她来说,在这个小镇上能到哪里去出头?每次她洗衣服,盆边总放着一本书。她边洗边翻书,手上的水把书也弄湿了。
在这个家里,不存在什么廉耻心。母亲穿着内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有时候连胸罩也不穿,夏天有时甚至一丝不挂。继父倒不光着身子乱走,但他总是等特蕾莎洗澡的时候往浴室里闯。有一天她在里面把门锁上了,母亲大发脾气:“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自己怎么样?你美,他不会把你的美吃了的!”
(这种状况显然表明母亲对女儿的仇恨远超过丈夫带给她的嫉妒。一切都是女儿的过错,甚至包括她丈夫的不忠。女儿居然也要自由,敢争什么权利——比如洗澡时插上门之类的权利,对母亲来说,这远比丈夫想占特蕾莎的便宜更不可接受。)
一个冬日,母亲赤身裸体,在点着灯的房间里走来走去。特蕾莎怕对面楼里的人看见,跑过去拉上窗帘,然而她却听见身后母亲在笑。第二天,母亲的几个朋友来看她。有一个邻居,一个商店的同事,一个本区的小学教师和另外两三个经常见面的女人。特蕾莎过来和她们待了一会儿,有一个女人的儿子也在一旁陪着,那是一个十六岁的男孩。母亲乘机谈起特蕾莎如何护着自己,生怕丢脸。她边说边笑,其他女人也哈哈大笑。接着,母亲又说:“特蕾莎连人要撒尿放屁的都不愿承认。”特蕾莎满脸通红,母亲依然不依不饶:“这有什么难为情的?”她说着便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回答——一连放了几个响屁。女人们笑作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