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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番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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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则提供的内容详实, 细节饱满,徐仁城这下不得不相信,顿时痛心疾首, 恶狠狠骂道:“我还以为桂嘉是清流呢, 没想到也搞这种乱七八糟的事, 还骗婚, 真是下三滥!”

他冷静了一下, 安抚麦则:“你放心, 我会找桂嘉谈的, 一定给你个交代, 你先去休息吧。”

麦则却没有就此松口气, 苦着脸说道:“可是,刚刚彭总叫我年会结束后去他房间, 还把他房卡给我了……”

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房卡,递给徐仁城看。

“禽兽!”徐仁城没想到彭桂嘉这么迫不及待,居然连房卡都给了, 这下算是罪证确凿了。

他稍一思索,拍了麦则肩膀一下,说道,“不用怕, 我跟你一起去。”

麦则感激地鞠躬:“谢谢徐总。”

薛沉见状,也开口道:“我们也一起去吧。”

“啊?”徐仁城愣了一下,“这就不用了吧?”

这说起来算公司丑闻了,还是低调处理比较好, 这么多人过去,万一闹出动静来就不好收场了。

薛沉却是一脸好心:“我怕你们打不过他。”

“你开什么玩笑呢。”徐仁城不以为然地笑道,“我跟小麦两个还能打不过桂嘉一个……再说了, 这还不至于打起来。”

正说着话,他脚下突然一腾空,身体离开了地面。

徐仁城:?

他转头一看,却是丽芙把他举了起来,搬到了旁边。

“徐总,你踩到我裙摆了。”丽芙抱怨道。

她穿的是表演用的长礼服,徐仁城走动的时候没留神踩到了一点。

但这不是重点。

麦则眼睁睁看着美丽纤细的丽芙轻轻松松地把还算高大的徐仁城搬了起来,脸色都不带变的,整个人都惊了:“徐、徐总,你好轻啊。”

徐仁城:“……”

他一百六十斤!哪里轻了!

但不得不说,他自尊心有被伤害了一下。

他虚弱地看了薛沉几人一眼:“那就一起去吧。”

倒不是觉得会跟彭桂嘉打起来,主要是怕不答应的话,薛沉会放丽芙打他。

他和麦则加起来应该能打赢彭桂嘉,但不一定能打赢丽芙。

麦则还没做好心理准备,猝不及防就多了个队伍,还被推着去找彭桂嘉。

恍惚中,他产生了一种其实是他要潜规则彭桂嘉的错觉。

一行人往彭桂嘉的房间去。

路上,简兰斯捏了捏薛沉的手心,低声问:“你注意到了?”

薛沉皱了皱鼻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浓郁的生气。”

他自然不是真的为了帮徐仁城打人才一起去,而是在麦则身上,察觉到了一股异常的生气。

这本不奇怪,万物生灵只要有生命的,就会有生气。

麦则的问题在于,他的生气太浓郁了,已经远远超过了凡人正常的气息。

生气浓郁,原是生命力旺盛的象征。

麦则的生气却旺盛过头了,这浓郁程度,他最少能活上千岁。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按说这样异常的生气多半是有问题的,但更奇怪的地方就在于,麦则身上的生气非常自然。

与日常生活环境中的气息,并无区别。

越正常,越蹊跷。

结合麦则提到的彭桂嘉的怪异举动,薛沉决定一起去看看。

……

一行人一起到了彭桂嘉的房间外面,正好这时走廊里没别的人。

麦则看了众人一眼,深吸了一口气,敲了敲门,说道:“彭总,我是小麦,我来了。”

房间里没有回应,麦则只好又敲了一遍,房间里依然没有声音。

麦则挠挠头:“可能彭总还没回来……”

徐仁城拿出手机:“我打电话给他。”

他正要拨号,突然房里传来“砰砰”几声巨响,接着一个沙哑的,似乎被压抑住的声音透过门板隐隐传了出来。

“救……救命——”

几人互相看了一眼,麦则赶紧拿出彭桂嘉给他的房卡,刷卡打开了门。

一开门,几人俱是一惊,只见房间的地板上湿漉漉的,小客厅的沙发和桌子被掀倒在地,桌子上的餐具摔得粉碎,果盘也滚了一地。

而彭桂嘉本人便倒在这一堆狼藉之中,正双手掐着自己的脖子。

他掐得极为用力,手背上的青筋已经爆了出来,脸上更是一片通红,舌头也吐了出来。

听到门边的动静,他眼睛中露出一丝希望,挣扎着往这边爬过来:“救、救我——”

“桂嘉,你在干什么?”徐仁城大惊失色,赶紧冲了过去。

不料他刚一靠近,彭桂嘉却是猝不及防地反手一抽,竟是生生把他给抽飞了出去。

“噗——”徐仁城差点一口血喷出来,还好关键时候,简兰斯上前一步,一把接住了他。

“徐总小心。”

“谢谢你。”徐仁城虽然被救了下来,眼角却流下了两滴自我怀疑的泪水,“怎么会这样……”

丽芙轻松把他举起来就算了,她毕竟不是人。

怎么彭桂嘉也随随便便就抽飞了他,他真的有这么虚弱吗?

另一边,彭桂嘉看到突然涌进来的一大群人,终于不再掐自己,他松开了手,慢慢站了起来,不爽地扫了众人一眼:“你们来我房里干什么?”

说罢目光又落在麦则手中的房卡上,眼中透出一丝危险,“是你带他们来的?”

麦则有了徐仁城撑腰,底气也足了,很有骨气地挺胸道:“彭总,你死心吧,我是不会接受你的潜规则的。”

“你在说什么东西?”彭桂嘉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要潜规则你了?”

“你不用装了,我都告诉徐总了。”麦则以为他不承认,又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你前几天不是叫我把身体给你吗?”

“……”

彭桂嘉沉默片刻,突然爆出一句粗口,“他妈的,人类的思想真是龌龊,一说到要身体就想到潜规则……呕呕呕!”

“啊,不是吗?”麦则看彭桂嘉一脸嫌弃的样子,顿时也迷惑了。

就在这时,简兰斯突然往前一步,面无表情地看着彭桂嘉,淡声道:“神王。”

彭桂嘉也注意到了简兰斯,他微微眯了下眼,似乎有些意外:“骑士。”

徐仁城和麦则两个普通人听得一头雾水。

徐仁城:“什么神王?”

麦则:“神什么王?”

“神个屁王。”薛沉嗤笑一声,“就是个寄生在彭总身上的树精。”

至此,他与简兰斯总算明白了,麦则身上浓郁的自然生气是怎么来的。

在远古社会中,人们信奉万物有灵,并认为神灵依附于树木,能够行云降雨,生化万物,因而仰慕、崇拜树神。

这种树神崇拜至今在东南亚和非洲一些原始部落中仍广泛存在。

有一些部落还认为树神会寄生在他们的国王身上,并影响着部落的兴衰,因而称之为神王。

原始时代的树神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已经无人知晓,不过在大自然中,古老的植物如果生于藏风聚气之地,受着日月光辉的照耀,确实是可以得道的。

比如阳南溪边的那棵老槐树,便有了木灵。

此时寄生在彭桂嘉身上的树精,则比阳南溪的老槐树道行还要更高一些,已经修成了有自主意识的精魄。

当然,对真正来自天庭的龙族来说,这种充其量是个精怪,远远算不上真神。

只是,树精和普通精怪又不一样。

植物乃生灵根本,生养造化着万物赖以生存的大自然,植物的一呼一吸形成这个世界的循环。

可以说,它们就是生的本身。

因此,它们身上天然就有着浓郁的生气,成精以后更甚,且这种生气正是万物每日接触、赖以为生的。

所以,麦则身上的生气才那么自然。

“彭桂嘉”本来在跟简兰斯对峙,听到薛沉的话,顿时大怒,冷不丁扑了过来:“你有礼貌吗?”

徐仁城大惊,叫道:“他力气很大,快躲……”

话没说完,旁边突然闪过一道靓丽的身影。

丽芙“唰”一下撕掉半截碍事的裙摆,挥舞着尖利的指甲,比薛沉更激动地挠了上去:“你算什么东西,敢这么跟我师父说话!”

人鱼本性凶残,指甲锋利,力气也大。

何况丽芙还是修炼过的。

一分钟后,“彭桂嘉”一脖子的指甲划痕,血迹斑斑地倒在地上,双手被丽芙扭在身后。

丽芙一脚踩在他腰上,凶狠地说道:“老实点,跟我师父道歉。”

“噗——”

“彭桂嘉”一口血喷了出来。

徐仁城、麦则:“…………”

两人无措地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彷徨。

徐仁城差点就哭了出来:“我好弱小。”

麦则比他更无助,嘴唇颤抖地嗫嚅:“他、他们好像不、不是人……”

当然,他之所以有这个判断,不是因为薛沉和简兰斯的话,也不是因为丽芙和“彭桂嘉”惊人的怪力。

而是他看到了,丽芙激动之下,腮边冒出来的一片鱼鳍。

麦则刚说完,就听到旁边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你总算发现啦,太好了,我可以出来透透气了。”

麦则心中咯噔一下,缓缓扭过头,就见半空中,不知从哪冒出来一条巴掌大的红色鲤鱼。

飞着的。

红色鲤鱼见他看过来,还对他龇牙一笑:“你好,我是小红。”

“妖、妖怪!”麦则再也承受不住,眼睛一翻,当场晕了过去。

小红当时就怒了,骂道:“他怎么回事,不是说身体好吗,胆子怎么这么虚?”

徐仁城:“……”

虽然但是,他的腿也在发软。

“彭桂嘉”被丽芙踩得当场喷血,却并没有就此投降,反而直勾勾地看着丽芙,用一种低沉魅惑的嗓音说道:“我知道你,丽芙,你是北方海域的人鱼……”

“你有一双人类的脚,应该是付出了宝贵的东西交换来的吧?让我猜猜,应该是你的声音对不对?你千里迢迢跟一个男人来了华夏,但是那个男人背叛了你,你失去了宝贵的声音,又失去了忠诚的爱情,你一定很后悔吧……”

“彭桂嘉”刻意控制着说话的节奏,一字一顿,充满了让人难以抗拒的魔力。

但丽芙根本没等他说完,便不耐烦地又踩了一脚:“少逼逼赖赖,说重点。”

用声音诱惑人的把戏,哪个精怪能比得过人鱼?

“彭桂嘉”:“……”

简兰斯忍不住看了薛沉一眼:“你都教了丽芙什么东西?”

短短一阵子没见,丽芙的气质变化似乎有点大。

薛沉一脸无辜:“就正常的素质教育啊。”

“彭桂嘉”又中一脚,差点没撅过去,也没力气搞煽动了,悻悻地加快了语速:“你现在没了声音和爱情,又回不去海里,在陆地上活着一定很痛苦吧,不如加入我,我带你获取财富和权力,让你成为一呼百应的‘神王’,只要你帮我对付这个骑士……”

“你有病吧?”丽芙打断了他,“我现在单身还有钱,有什么好痛苦的?我想回海里也可以随时回去。”

“彭桂嘉”一脸同情:“你何必逞强呢,你已经没有了尾巴……”

刚说到一半,他面前突然一闪,眼睛当场就是一瞪,“卧槽!你哪来的尾巴?”

只见丽芙腰部以下,原本是人类双腿的地方,赫然化作了一条美丽的、闪着莹莹珠光的鱼尾巴。

“怎么可能?”“彭桂嘉”简直难以置信地说道,“你怎么会有鱼尾?你已经失去了声音,还能用什么东西跟巫师交换?”

丽芙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他:“傻子才跟巫师交换,我现在修仙了。”

“彭桂嘉”还没想明白,更震惊的一幕发生了。

丽芙在他面前,缓缓……飞了起来?

虽然飞得不高,但确实浮空了。

丽芙飘在半空中,居高临下地看着“彭桂嘉”,一脸挑衅:“呵呵,本鱼现在水陆空三栖。”

“……”

简兰斯再次徐徐转头,看向薛沉。

薛沉面不改色:“一定是小红教的,我等下就揍它。”

人鱼起飞的一幕给“彭桂嘉”的冲击太大,他彻底放弃了挣扎,原地躺平:“爱咋咋地。”

薛沉冷眼看他:“还不从彭总身上出来。”

“彭桂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懒洋洋道:“出不来,除非彭桂嘉死了。”

简兰斯这时也想起了什么,皱眉道:“有点麻烦,树精与寄生体共生,只有寄生体死了,才能离开。”

树精料准了他们不敢杀它寄生的肉身,又抖了起来:“有本事你们把彭桂嘉杀了啊。”

“杀就杀。”薛沉不等他说完,直接掐了一道指诀过去,龙息从彭桂嘉的肉身上掠过,裹挟着彭桂嘉本人的魂魄飘了出来。

树精:??

魂魄离身,彭桂嘉的肉身也停止了呼吸,形成了暂时的“死亡”。

简兰斯见状,当即抄起房间里点缀用的一个巴掌大的多肉植物,骑士禁咒落下,树精发出一声不甘的嚎叫,离开了彭桂嘉的肉身,附到了多肉上面。

简兰斯接着又贴了一道符上去,这下树精彻底不能作妖了。

树精一离开,薛沉便弹了一下手指,把彭桂嘉的魂魄又送回了他的肉身内。

片刻后,彭桂嘉幽幽转醒,一睁开眼睛,便“呜”的一声痛哭出来:“谢谢你们救了我。”

徐仁城还一脸懵逼,见状茫然地问:“桂嘉,到底是怎么回事?”

彭桂嘉一脸悔不当初:“都怪我贪心,我不该想着走捷径……”

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好一会才把事情说清楚。

彭桂嘉自述,他原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好不容易举全家之力供出他这么一个大学生,他原想着工作后赚大钱回报家庭。

可惜他际遇一般,事业一直没什么起色,好不容易入职了云珏,却去了一个效益不好的事业部。

眼看着年纪越来越大,他也越发郁郁不得志。

直到三年前,他跟妻子到东南亚度蜜月时,旅行团把他们带去了一个古老的部落一日游。

那个部落里有一棵古树,导游告诉他们,那棵树是部落的“神王”,神王受部落崇拜,庇佑着部落,信徒只要足够虔诚,神王也能帮他们实现愿望。

彭桂嘉本来是不相信这些的,但他当时太失意了,鬼使神差之下,居然真的对着那棵古树许愿,还特别虔诚地承诺自己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没想到当天晚上,他就梦到了那颗古树。

在梦中,古树告诉他,“神王”能够完成他的愿望,但是要寄生在他的身上,好离开部落,去到花花世界。

另外,彭桂嘉要在满七十岁的时候,把剩下的生命献祭给神王,神王也可以离开他的身体,寻找更年轻的肉身寄生。

彭桂嘉初时有些害怕,但他太想成功,太想一夜暴富,出人头地了。

他的想法是,与其郁郁不得志地活一百年,不如风风光光地活七十年。

他最终答应了下来,从此,神王便寄生到了他的身上。

从东亚回来之后,彭桂嘉的事业果然开始开挂。

先是幸运地被调到当时最被看好的澜光山度假村项目,之后每一次重要决策,他也总能选中正确的那个。

同时,彭桂嘉的精力变得十分充沛,经常性地熬夜加班也不疲惫。

如此,短短三年,彭桂嘉一跃成为了度假村项目部的二把手,家里也住上了豪宅开上了豪车。

本来,继续这样下去的话,他应该很快能接徐仁城的班,真正成为圈中富豪。

没想到神王却中途变卦,想要提前换一个更年轻的寄生对象。

但要换寄生对象,首先要离开现在的寄生体,因而神王在数日前控制了彭桂嘉的意识,准备杀了他。

刚才徐仁城他们进门之前,神王本想要把彭桂嘉淹死,但没入水中之后,彭桂嘉的求生意志被激发了出来,艰难地夺回了意识。

于是,就有了徐仁城他们看到的那一幕。

……

听完彭桂嘉的解释,房中一时无言。

徐仁城忍不住吐槽:“这树精,寄生就寄生了,怎么还要挑年轻的?”

简兰斯若有所思:“应该是远古时代留下来的仪式,叫杀死神王。”

他解释,在原始时代,一些崇拜神王的部落认为神王的生命关系着部落的兴衰,神王如果生病或衰老,部落也会遭遇横祸,牲口会停止增殖,作物会烂掉,人也会死于疾病的大流行。

而消除灾难的办法,就是在神王还健康的时候将他杀死,使他从先辈继承的神灵再传给更年轻、更健康、精力也更加充沛的继承者。

这个树精来自原始部落,很可能继承了这种仪式,到一定岁数之后,就要杀死原本的“神王”,寻找更年轻的继任者。

“原来是这样。”徐仁城唏嘘。

不过简兰斯仍然有些不解,看向彭桂嘉,说道:“精怪跟人的约定是双向的,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反悔才对,神王既然跟你约好了七十岁才夺取你的生命,为什么会中途反悔?”

他一问出口,彭桂嘉憋了一肚子的委屈终于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了出来:“都怪那些互联网资本家,疯狂搞内卷,还大肆宣扬不招三十五岁以上的人,好像他们自己一个个都活不过三十五岁一样!可是、可是,没想到神王听得多了,居然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觉得七十岁再‘杀死神王’太晚了,决定提前到三十五岁,呜呜呜呜呜——我恨资本家!”

全场:“………………”

徐仁城喃喃道:“说起来,桂嘉上个月才过的三十五岁生日。”

当时公司里还一片称赞彭桂嘉年轻有为。

没想到在互联网资本家和神王眼中,他已经不配活了。

一片无语中,薛沉突然一拍掌:“决定了,让神王去给我种菜,要二十四小时加班,保证每颗菜新鲜水灵,不能有一片老的叶子。”

树精生气浓郁,放菜园里最合适了。

既然这老资本树喜欢年轻的,那它就得一直保持着菜品新鲜。

简兰斯赞同地点头:“这样的话,以后我们吃火锅就有肉有菜,营养均衡了。”

众人:“……”

你们可真配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这就是最后一个番外啦,最后再给沉哥和兰斯整点蔬菜,荤素搭配更健康。

神王的灵感元素取材自《金枝》里的树神崇拜和杀死神王章节,做了糅合和私设,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当真。

树精为什么会说中文,因为东南亚华人多。

反正都是我胡说八道滴。

这篇文连载了整四个月,加上准备和存稿时间,真滴工作了好长时间啦。

非常感谢所有一路陪伴的友友,有大家的支持鼓励和订阅,才能坚持这么久!!!

以及不知道为什么写着写着,就不停地卷了起来,可能内卷给我留下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了。

希望大家在卷卷卷浪潮中,能获得一丝平静和快乐。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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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档耽美《战神回家,结婚助兴》,预计8月或9月开,具体看准备情况。

然后还想再写一本言情《忽然嫁纱》

恳请友友们能赏脸收藏一个。

《战神》文案:

任星流穿越乱世,奋斗半生,终于功成名就,出将入相,然后又穿回了现代,回到他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

饱经风霜的任星流:累了,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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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不学无术、眼高手低的大少爷任星流毕业了,大家都等着看他把任家闹个天翻地覆,不怀好意的人还故意给他介绍了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老实人白倦秋。

没想到任星流对这老实人很满意。

任星流:看起来是个能踏实过日子的,还行,凑合着过吧。

白倦秋装了二十年老实人,没想到那些人还不放过他,把他介绍给了本地知名纨绔,白倦秋决定不装了。

后来,

白倦秋:真香,还能再装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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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等着看任星流的好戏。

一段时间后,

大家:白倦秋扮猪吃老虎!!!

又一段时间后,

大家:任星流TM是真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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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星流原来想跟“老实人”踏踏实实地一起过日子,没想到老实人一点不老实,对他尤其不、老、实!

想低调退休的战神,只好又崛起了。

白倦秋原来想好好养着美貌纨绔,没想到这纨绔比他还能打。

白倦秋:……糟糕,更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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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星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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