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太美妙了,这一段时间,我完全忘记抽烟斗这一享受。”
匆匆收拾了夏目的房间,按福尔摩斯的意见,终幕的舞台应回到我们的住所,于是从弗罗登街移师贝克街。
这里虽然比夏目的房间略大,但作为已为全伦敦市民注目的诡异事件的大结局舞台,又嫌不够宽阔了。此刻,在这间局促的房间里,除了我和福尔摩斯,还有脸呈哭丧相的两名犯人、有几分焦躁不安的雷思垂德,以及充满好奇表情的夏目。真可谓济济一堂了。
“福尔摩斯先生。”夏目开始说道:“华生与雷思垂德警官与你相处已久,他们了解你的处事作风。但我与你初识,说句老实话,对于眼前发生的事,我实在感到莫名其妙,就好像看了一场魔术表演。你逮到的这两个人,对我来说都是迷一般的人物。”
“是呀,夏目先生。”
“你的破案手法令我深感惊奇。原先我以为,必须与犯人经过一番激烈的缠斗后才能把犯人逮住。想不到的是,你只需默默等待,犯人就一个接一个地自动上门报道来了。”
“这是因为我做足准备功夫,是理所当然的结果。不过事情来得太突然。起初我担心这两名嫌犯是不是还在伦敦?他们会不会离开英国呢?但经仔细考虑,觉得他们仍在伦敦的可能性很大,因为那个身为杰斐逊·林奇的弟弟的人物尚未在普拉奥利路现身。”
“普里格斯顿,约定的酬金大概只拿到一半吧?预付金到手了吗?”
“你已经知道了,何必再来问我?”
“恩,我想就是如此了。为什么拿不到全部酬金呢?因为这是杰斐逊的弟弟还没有成为林奇宅邸的主人,遗产尚未到手,没有钱给同伙恶党。”
“但那小子犹豫不定,来得太迟,惹得乔尼·普里格斯顿一早在这一带徘徊等候。”
“哈哈,雷思垂德先生,你不是宣称事件解决后要与我绝交吗?”
看着福尔摩斯嘻皮笑脸的得意模样,雷思垂德终于按捺不住了。
“喂,别唠叨了!你要我等到几时呀?你所说的终幕何时才开始呢?”
“啊,失礼了,雷思垂德先生。不过,对像你这样经验丰富的破案专家来说,由我做详细说明岂不画蛇添足?噢,这位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呢?”
“吉姆·布劳纳。”
“那么,雷思垂德先生,你看一看这位布劳纳先生的尊容,能立即想起什么吗?”
警官看了半晌,无言以对。不一会儿,警官嗫嚅着说道:
“干我们这一行,见过的人太多了。”
“但是,像这样瘦削的年轻人,恐怕不多见吧。你看他现在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但一旦长出胡子来——他与华生不同,他长的是红胡子,所以,他的样子十分像那具金斯莱的木乃伊。”
雷思垂德发出低沉的呻吟声。说老实话,我也是到此刻才明白这年轻人正适合作为金斯莱的替身。虽然我一直在揣摩福尔摩斯的真实用意,但在此之前,我只是以为福尔摩斯在物色能够慰藉梅雅莉·林奇的人物罢了。
“那么,福尔摩斯,”我情不自禁插嘴。“原来,你登报纸广告的目的,不是寻找用来慰藉疗养中的梅雅莉·林奇的人物,而是要挖出冒充金斯莱、欺骗夫人的犯人呀?!”
“可以这么说吧,华生。不过,世上还有比他更像金斯莱,更能迷惑梅雅莉·林奇的人吗?”
“嘿嘿,事情远远没有这样简单吧,福尔摩斯先生。”苏格兰场的警官恶狠狠地说道:“难道说在林奇宅邸那间门窗被钉死的房间里,这位吉姆·布劳纳能与预先准备好的木乃伊互相对调吗?”
“正是如此。”
“如此说来,那木乃伊应在密室起火前就已存在了。哼,犯人一定施了什么诡计来蒙骗我们。看来,多半还是由这个老头子把木乃伊偷运入那间门窗钉死的房间。但他到底是怎么做的呢?”
“这是不可能的,雷思垂德。那房间正如你调查时看到的那样,门窗钉得死死的,固若金汤,好像棺材的内侧,根本没有从外面进入的余地。再说,根据忠实的贝因兹的证言,在门窗钉死的那一刻,他亲眼目睹房间中只有吉姆·布劳纳一个人。”
“那如何解释呢?”
“不用说,门窗钉死的时候木乃伊已在室内了。其实。远在那之前,它就在房间里了。对吗?吉姆。”
瘦削的青年点点头。
“那么,它在哪儿?”雷思垂德反问:“就算用木乃伊代替了吉姆,那么在这以后怎么办呢?吉姆如何逃出房间呢?虽然他的身子十分瘦削,但房间里没有足以令他可以钻出去的缝隙吧!”
“别以为我们苏格兰场的弟兄都是无能之辈,我们也是有脑子的。请问:木乃伊来自何处?它如何隐藏在房间里?又是什么时候把它运进去的?”
“很简单,它放在被下了咒语的长方形箱子中。所以说,从吉姆搬入林奇宅邸那一天开始,木乃伊就被运入房间里了。”
“可是别忘啦,那箱子里面不是装着承受诅咒的木雕像吗?木雕像和木乃伊不可能同时放入箱子里吧。”
雷思垂德毫不留情地指出了福尔摩斯说法中的大漏洞——就算脑子比我更迟钝的人也能看出这个漏洞。
“哈哈,那么铠甲有什么用?当长方形箱子中容纳木乃伊时,就把那个用来骗人的木雕像收入日本制作的铠甲中。为此,有必要多处切断木雕像,使铠甲可以保持坐姿,也因为如此,木雕像的脚被规规矩矩地做成左右分开的两只。以便穿上铠甲,可以端坐在椅子上。”
“原来如此!”我情不自禁揷话,“但梅雅莉·林奇曾经试图打开那箱子看看里面的情况。”
“是呀,当时箱子里面装着木乃伊。”
“所以金斯莱,不,是那个叫吉姆·布劳纳的家伙,见状慌慌忙忙把箱盖盖上。”
“对,正是如此,华生。但吉姆这家伙头脑灵光、演技佳,此事被他轻而易举地掩饰过去了。”
“等一等,福尔摩斯。关于木乃伊藏在何处的问题可说已解决了,但当吉姆把木乃伊移到床上代替自己后,他又到哪儿去了呢?要知道房间一起火,管家夫妇和女主人便赶来破门而入,难道说他躲到正在起火的床下面吗?”
“要知道,铠甲内部是中空的,雷思垂德。当贝因兹夫妇和梅雅莉·林奇来到起火且被钉死的房间破门而入,见到床上躺着金斯莱的木乃伊尸体时,那铠甲仍像往常一样端坐在凳子上。显然,吉姆钻到铠甲里面去了。那具日本制造的铠甲,透过中心起支撑作用的支撑棍不知所踪了,所以,如无东西放入里面,它就会移位,不可能摆出端坐的姿态。”
“这就是说,日本制造的铠甲、中国制造的长方形箱子,再加上那张床等三样容器,透过更换其内容物构成本案的最大诡计。换句话说,将铠甲中的内容物转移到长方形箱子中,将长方形箱子的内容物转移到床上,将床上的东西——即吉姆本人——转移到铠甲中,透过这样的乾坤大挪移来糊弄贝因兹夫妇和女主人。”
“大挪移的最终景象是:穿着铠甲的吉姆在房间内走动,到处泼洒酒精和点火,然后回到房间角落端坐在一直摆在那里的凳子上。”
“吉姆纵火的时刻特别选在天刚亮、家人即将起床的时候,所以房间一起火便被家人发现。正如诡计设计者所预料的那样,三人破门入房后便乱成一团。设计者唯恐单凭木乃伊还不足以引起大骚动,故在房间内纵火,加强混乱效果。如果没有大骚动,吉姆从房间逃逸的难度就会增加。”
“而当时吉姆这家伙,穿着铠甲端坐在凳子上观察三人的忙乱情况。正如预料那样,贝因兹夫妇抱着在床前突然昏厥过去的女主人送她回楼下寝室。因为贝因兹年纪巳大,不可能一个人送女主人下楼。”
“当他们三人的身影在走廊消失以后,吉姆立即站起身,脱下铠甲,并在铠甲上面洒以酒精点火,然后穿过已破的房门下楼,一面避人耳目,一面溜出玄关。接下来他沿着屋檐下往梅雅莉寝室的相反方向迂回至后院,攀越灌木篱笆逃之夭夭。沿屋檐下逃跑本来有可能留下脚印,但贝因兹说天亮时分正好下过一阵雪,把脚印掩盖了。”
“不论怎么说,在这么宽敞的宅邸里只住着三个人,要避过他们的耳目是轻而易举的。假如在屋前的广阔庭院里行走就比较醒目,但后院窄小,且隔着篱笆就是邻家,故极易逃脱。”
“确实是个巧妙的诡计!普通人难免上当受骗。”雷思垂德说道:“可是,福尔摩斯兄,我还有难以理解的问题。林奇家的人之所以上当受骗,关键在于那具木乃伊,你说对不对?而这又基于在英国的自然环境下不可能制造木乃伊尸体的这种共识基础之上。那么,做案者究竟是透过什么方法来制造这具木乃伊?谋杀真正的金斯莱的也是这批人吗?”
“不,不是这样。在这一点上还是你教我的喔,雷思垂德。你不是说过金斯莱可能是饿死的吗?我也有同感,觉得他或许是自然死亡。让他的尸体变成木乃伊的‘犯人’,则是今年英国的异常寒冷天气。”
我一下子不能理解福尔摩斯说的话,唯有保持编默。
“是不是可以再做详细一点的解释,福尔摩斯兄?寒冷与木乃伊有什么关系?”
“这是一种自然现象,雷思垂德。在我国比较少见,但在欧洲大陆就时有所闻,例如最近俄国发生的伊华诺夫公爵的离奇死亡事件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死亡的人体在极度寒冷的环境下不易腐烂,其中有极少量的尸体变成了木乃伊。尤其在我们面对的这个事件中,由于金斯莱是饿死的,就比一般的尸体更容易木乃伊化,因为在金斯莱的肠胃等内脏中没有任何东西了。”
“而且,以金斯莱的情况又加上了其它几方面有利于实现木乃伊化的因素。假如没有多方面因素加在一起,就不容易形成木乃伊。金斯莱住的地方是位于荒野中一座孤零零的屋子,根本没有什么人去看他,而且由于是一座破房子,室内与室外的温差很小。或许在这位普里格斯顿老先生上门拜访之前,金斯莱已经饿死且变成了木乃伊,但谁也不知道。”
“这么说来,金斯莱饿死后自然地变成木乃伊,这位老先生发现了这一事实,从而兴起利用它的念头。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
“我不信,木乃伊怎么可能自然形成?”
“你只要去一趟爱丁堡,就会明白我说的话了,雷思垂德。在那茫茫雪原中的一栋破房子里,一位饿死冻毙者变成木乃伊,是绝不出奇的事情呀。唉,为了让你更容易理解,我不如从头说起吧。”
“本来就该如此。”
“假如我后面说的话与事实有出入的话,请在场的吉姆和普里格斯顿不客气地指正好了,怎么样?”
“梅雅莉·林奇自丈夫逝世后继承家业,变成了富有的遗孀。她想起多年前失散、至今不知所踪的弟弟,希望找到他,把他接来普拉奥利路与自己一起生活,于是在报上刊登寻人广告。众所周知,在我国,报纸上的三行广告是很有效用的东西。显然,这个寻人广告引起了这里在座的普里格斯顿老先生的注意,也成为梅雅莉·林奇的不幸的开始。”
“普里格斯顿的做人宗旨是只要能赚钱的事他都做。不过,寻人是他的本行或许没错,最初去访问林奇宅邸的目的,也确是诚心诚意想协助女主人寻找金斯莱。何况有钱的女主人愿出比惯例多三倍的酬金,更激起了他寻人的积极性。”
“不要听他胡扯!我是诚实的商人,跟你们做侦探一样,信用第一。”
普里格斯顿提出抗议。
“但当要寻找的对象以木乃伊的形态呈现在他面前时,他所谓信用第一的信念便动摇了。他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探寻到金斯莱,但金斯莱因生活穷困饿死在家,且己变成木乃伊,老头子未免感到泄气。因为受女主人所托寻到的人竟变成了一具尸体,假如如实回报,必令女主人大失所望,酬金方面肯定也要大幅减少了。于是老头子想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歪主意。”
“他的想法大致是这样的:由于姐弟在很早之前的少年时代就失散了,那么就算金斯莱现今的相貌与过去大不相同也不奇怪,实际上姐姐对童年时代的印象确实已十分模糊了,所以不妨利用他人来顶替金斯莱。在金斯莱的破屋里,自然残留着不少金斯莱生前的身边物品,这些物品正好成为冒名顶替的最佳证物。老头子自以为得计,满心希望摄取至少比寻人报酬多百倍的金钱。”
“你好像在旁边看到一样。”
“这是逻辑推理。老头子偶然获得珍贵的金斯莱木乃伊尸体,又千方百计找到了酷似木乃伊的替身人物。巧妙地利用这两只棋子,就可以使梅雅莉·林奇成为废人,把她逼离普拉奥利路的宅邸。这堪称是活用十九
世纪英国罕见的木乃伊做出的惊天大案呀!”
“那么,把林奇夫人逼离宅邸后,是谁得益呢?不用说,得益者是已死主人的亲属。主人有一个弟弟,此人目前若处境贫穷的话,知道有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肯定义无反顾地参与迫害林奇夫人的木乃伊计划。对他来说,这是福从天降,财源滚滚而来的大好事情呀!而对普里格斯顿而言,只需事先控制了主人的弟弟,以后瓜分庞大的财产简直如囊中取物。”
“已死的杰斐逊·林奇也算是当代名人,像这一类名人,往往有很不堪的兄弟姐妹。据说,杰斐逊就有一个不知行踪的弟弟。寻找这种人物,则是普里格斯顿的拿手好戏了,加上女主人梅雅莉·林奇神经本来就特别脆弱,把她置于烽烟四起,眼前的弟弟突然变成木乃伊的环境下,她的精神立刻异常。这都是在做案者预料之中的。”
“或许,普里格斯顿也考虑过突然把梅雅莉·林奇带到爱丁堡,让她目睹金斯莱的木乃伊尸体。但普里格斯顿没有把握可以肯定梅雅莉·林奇看到弟弟的尸体马上就会精神失常,故大费周章,设计了这么一个复杂的计划。”
“不过,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难题。譬如……像睡衣便是一个例子,穿在木乃伊化的死者金斯莱身上的睡衣就无法脱下来。不,不是脱不下的问题,而是穿不上的问题。这么一来,吉姆与木乃伊对调时,吉姆必须身着与死者相同款色且相同程度污脏邋遢的睡衣。这就是假金斯莱不肯听从姐姐的劝告,决不脱下带来的肮脏睡衣的理由了。”
“总之,当普里格斯顿想出顶替金斯莱的诡计时,夺取林奇家财产的计划也就成形了。是不是如此,普里格斯顿?”
“啊,毕竞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呀。正如你所推想的那样,不堪的弟弟非常嫉妒功成名就的哥哥,尤其对于成为他妻子的那女人不费吹灰之力就继承了全部财产,更感忿忿不平。”
“被你找到的主人的弟弟,是否符合你的想象?”
“比我想象的还糟糕。去拜访他时,门口等着许多讨债的人,我得排队进入。当我说明了夺取林奇家财产的计划后,他迫不及待地表示要加入。多列华说他在南美做生意赔得精光了。”
“那人叫多列华吗?他有没有给你预付金?”
“他把哥哥送给他的蓝宝石戒指卖掉换钱。”
“那倒也够可怜的了,证明他确实身无分文。但他不仅被讨债人追债,还因为你的光临而陷入被警官追捕的境地。”
“福尔摩斯兄,请勿离题。”
雷思垂德用严肃的口气警告,但福尔摩斯继续推测道:
“你匆匆忙忙把金斯莱的木乃伊尸体运到应该位于伦敦郊区的你家中隐藏,然后在报纸上刊登征人广告,内容如下:
“‘征求身高五呎九吋,长红胡子,非常瘦削,年约三十岁的男子。’”
“不用说,五呎九吋是测量金斯莱所得的身高,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是从梅雅莉处听来的。你所见到的木乃伊,当然瘦得皮包骨,且长着红胡子。”
“在伦敦,朝不保夕的贫困年轻人为数不少,说不定来应征的人也要排队等候面试吧?”
“你太熟悉情况了。”
“不,我也是今天才经历到这种情况。显然,最有希望的应征者就是这位吉姆·布劳纳了。不管怎么说,他的身子十分瘦削,而且相貌与木乃伊非常相似。你把调查到的有关金斯莱的身世,以及胡乱编造的在中国的荒唐事,灌输到他的脑子里。”
“哼,别胡扯,金斯莱可真的去过中国喔。”
“或许是吧。总之,经过充分练习后,你把吉姆送到爱丁堡金斯莱所住的屋子里等待,然后再带梅雅莉·林奇去这屋里会见吉姆,伪称已找到她的弟弟。”
“这以后的情况就不用我多做说明了吧。吉姆·布劳纳的演技确实一流,非常成功地完成了他的任务。林奇家的女主人完全被他骗倒了,真的以为吉姆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弟弟。然后,神经高度敏感的她被弟弟的木乃伊尸体吓至精神失常,现在不得不去这个世界的尽头(地角)养病。”
“在房间里焚香弄得烟雾弥漫,以及不让人往暖炉里添柴等举动,也是为了增强戏剧性效果吧?”我问道。
“是的,焚香有利于渲染神秘气氛。但不让人向暖炉里添柴和生火,则有其实际需要。因为室内温度一提高,会导致金斯莱的尸体加速腐败。”
“说得对,那么穿着肮脏睡衣不肯脱下也是相同道理了。所谓种种奇怪行为,看来都有其背后的理由。可是,把家中的猫赶走又是怎么回事呢?”
“恐怕还是对他们的计划有妨碍吧。对不对,吉姆?如果是狗的话,担心狗能嗅出金斯莱尸体的气味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猫的嗅觉没有那么灵敏吧!不过,动物的敏感度始终高于人类,与尸体同处一个屋檐下,难保猫儿不会产生异常的反应。”
“请稍稍拉回到话题。吉姆为什么要把房间的门窗钉死呢?”
“或许他要做的工作性质非常微妙,绝不可被人撞破。他打开长方形箱子的盖子,解开绸布包装,取出木乃伊,将其轻轻放到床上——这些工作必须小心谨慎地进行,需花费不少时间。木乃伊极易朽坏,从梅雅莉用手指在其脸颊部分点了一下就戳出一个洞可以证明。任何一名魔术师都不希望窍门曝光。梅雅莉持有房间的钥匙,如不钉死门窗,吉姆就不能安心工作。”
“另一个明显的理由,是为了不使我们怀疑做案者在玩弄狸猫换太子的游戏。若仅仅把木乃伊放在床上,即使是最笨的人,也会想到会不会用木乃伊掉换金斯莱?在英国这个国度里,毕竟不是每具尸体一个晚上就可以变成木乃伊的。把门窗钉死,就是为了向我们证明木乃伊不是从外面运进来代替吉姆的。”
“那么,吉姆为什么用刀子割伤自己的脸孔?”
“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因为木乃伊的左眉上方巳存在这样的伤疤,在互换之前,吉姆不得不在脸上做出伤疤。”
“考虑到伤口结疤的时间,自残工作必须在一个月之前进行。所以根据计划安排,吉姆搬入林奇宅邸后,应尽快在脸上划破伤口。越早让梅雅莉见到木乃伊越好,否则春天一到气温转暖,木乃伊很快就会腐烂。”
“但是,一到林奇宅邸马上割伤自己的脸孔又有点不大自然。所以当梅雅莉试图窥视长方形箱子内部状况后,以此为契机,吉姆做出各种奇怪举动,包括用刀子割伤脸孔。”
“说得完全正确,福尔摩斯先生。”吉姆·布劳纳说道。
“嗯,事件过程基本上弄清楚了。这个充满神奇色彩的木乃伊事件,说到底是企图侵吞林奇家财产的事件。啊,福尔摩斯先生,太阳底下无新事呀。不管事件披上多神秘怪异的外衣,揭开一看,它的里头还是旧货色。”
“噢,吉姆,你义无反顾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表现很出色嘛,可以拿到多少报酬呢?”
“预定给二百英镑,但只拿到一半。”
“你也只拿到一半预付金吗,普里格斯顿?”
“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呀。拿了一点预付金,根本不够开销;制作木雕像啦,去曼彻斯特调查金斯莱姐弟的童年生活啦,都是需要钱的呀。结算下来,我反而亏本了。”
普里格斯顿大发牢骚。雷思垂德申斥他自作自受。福尔摩斯接下话题继续说道:
“可是,我只用了一个老式的圈套,便简单地捕获猎物了。原本我以为,抛出这种显而易见的钓鱼钩,普里格斯顿就不必说了,即便是吉姆·布劳纳,上钩的机率最多也只有五成。我怀里也揣着一百英镑哩!”
“吉姆这家伙借了不少钱,为还债疲于奔命,我一直担心处心积虑想出来的计划被他弄砸了。”
“是呀,我也想到他求钱心切,因此用重金引诱,今天总算大有收获。可怜的普里格斯顿看到广告则感到坐立不安。是不是这样,乔尼?不过,假如你的左眉上方也有伤疤的话,说不定也想排队应征呢。不用说,你非常担心吉姆来应征赚第二笔钱。而且对你来说,疑心越来越大,因为这种征人的手法完全是模仿你的做法,更何况应征面试的场所又是你熟悉的地方。是不是那个东方人发现你的计谋了?为了向你报复和勒索,特别设计了把可以作为证人的吉姆引诱出来的方法。你是那样想的吗,乔尼·普里格斯顿?”
“或许你没有想到你的对手是警察,以为这是同行所为。反正只要吉姆为金钱所诱,无所顾忌地出现在应征队伍中时,你上前喝住他就可以了。你是这样考虑的吗?”
普里格斯顿无言以对。
“你以为你做的坏事尚未败露,警察不会对付你,所以拎着酒瓶大模大样来到现场。”
“我写的征人广告文案,假如与你的广告一样也是局限于征求非常瘦削的男人的话,吉姆看了或许会产生警惕而不敢冒险应征。因为开出的条件仅仅是左眼上方有伤疤,吉姆来应征的机会便大增。你明白到这一点,于是不辞高龄和劳苦,在凜冽的寒风中,打扮成醉汉到现场窥探情况。”
“说老实话,我倒希望吉姆早点来现场排队,并看到普里格斯顿持着刀从容不迫地接近吉姆,这样就可以一举成擒了。但正如你方才所告诫的,世上的事不能尽如人意。”
“事实上,吉姆的犹豫不决在我意料之中,我估计他要到截止时刻即下午四点前才会露面。如果在此之前,普里格斯顿因为感到不耐烦而回去的话,那就麻烦了。所以,我不得不提前采取措施把你抓起来。我抛出钓饵,那就是方才站在你对面的年轻人。我让他装扮成吉姆,在二点半左右来到佛罗登街。”
“虽然那时候我没有见过吉姆,但要模仿吉姆并不难,因为只要以木乃伊化的尸体做样本就可以了。”
“做这件事确实有点冒险,幸好窗下的壮男们都长得高大魁梧,顶替吉姆的人一登场,由于他十分瘦削,就非常醒目了。至于老眼昏花的普里格斯顿老先生,自然也是我们站在二楼往下注视的对象。乔尼,请你别生气。既然你导演了一场假冒者的好戏,我们也可以依样画葫芦呀!”
“虽然结果非常满意,但说句老实话,我布下这个陷阱,内心还是很不安的。万一吉姆第一个来应征,因为上了年纪而迟到的普里格斯顿就可能看不到他,而我们没有绝对把握肯定某人一定是吉姆·布劳纳。所以,我们非让你助我们一臂之力不可呀,我们祈求老先生千万不要迟到。”
“另一个使我们担心的地方是,假如你们两人住得近,且经常有接触的话,就不会上这个当了。当昨天我们从这位东方客人那里得到这个计划的启发时,我就担忧这个问题。稍后与雷思垂德商量,他认为普里格斯顿绝对不会与吉姆保持密切联络,两人仅仅确定交付余款的日子和场所,在此之前两人绝不见面,各自躲藏。”
“为何如此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侵吞林奇家财产的计划详情就容易被吉姆了解,那么吉姆就会要求更多的酬金,这是普里格斯顿不欲见到的。”
“关于这个计划的广告,由于我刊登在以《每日电讯报》——普里格斯顿也在此报登广告——为首的伦敦主要报纸上,我完全有钓出普里格斯顿的信心。我深知你的性格,你平时喜欢在伦敦近郊活动。当然,我也有见不到吉姆的心理准备。若果真如此,就像没有克丽奥佩特拉女王登场的罗马战记,今晚的派对就难免逊色了。”
“啊,如果没有其它疑问的话,应该是散会的时候了吧。两位仁兄今晚可以慢慢享受铁窗风味了。”
“等一等,福尔摩斯先生。”夏目慌慌张张地插嘴道:“这位乔尼·普里格斯顿,你说我了解他……”
“啊,我忘了说明此事。记得我说过你曾听过他的声音吧。”
夏目考虑片刻,摇摇头说道:“不明白,我想不起来。”
“不明白?喃喃的嗫嚅声很有特征呀!”
“啊!你是说幽灵的声音吗?”
“答得好!要知道,这老头子是马戏团出身。他在晚上潜入你所住房间的天花板里面,模仿幽灵,发出怪声。”
“可是,这老头子为何偏偏找到我玩这种恶作剧?”
“因为你是住在伦敦的少数东方人之一。以前你不是住在普拉奥利路的公寓吗?正如你所说,你住的地方离林奇宅邸不到十分钟的步行距离。”
“你记不记得,林奇宅邸后院隔着灌木篱笆是邻家的房子,从林奇家的走廊可以看到邻家二楼的大窗挂着‘空屋’的牌子。普里格斯顿的想法是,如能把你赶出原来的公寓,你或许有可能搬到附近的林奇宅邸隔壁的房子去住。”
“对富有教养的你说这种话或许不大礼貌,但事实上在伦敦这个地方,欢迎东方人入住的公寓并不太多,而林奇宅邸隔壁的房子,属
于欢迎东方人入住的少数房子之一。”
“可是,为什么要逼我搬到那房子居住呢?”
“不用说,这是为了使演出效果更加完美。在被东方咒语魇住的林奇宅邸的邻舍窗户,出现若隐若现的东方人身影,更有利于发挥吉姆的演技呀,对梅雅莉,林奇的脆弱神经会带来更强烈的剌激效果。”
“原来如此。怪不得搬到佛罗登街的公寓后,这‘幽灵’仍纠缠不休。”夏目感慨地说道。
“但是,当你来贝克街拜访我以后,对普里格斯顿是一种威胁,他不得不放弃骚扰你的计划。”
“是呀。可是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国人呀!”
“夏目先生,你要知道,我们英国人对于东方的知识十分贫乏呀!伦敦市民中有谁能正确辨别中国人与日本人呢?何况这个普里格斯顿是个没教养的家伙,他根本不明白中国与日本相当于隔海相望的英、法,是两个不同的国家。喂,普里格斯顿,你知道日本是一个岛国吗?”
“不清楚呀!”
“你看,夏目先生,英国人对于东方太无知啦。”
“是呀,我们日本国还不为世人所知。”
“福尔摩斯兄,我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雷思垂德插嘴道:“从金斯莱喉头取出的纸片上写着数字61,它代表什么呢?”
“啊,是那‘つね61’吗?”夏目也不由得发出声音。
福尔摩斯听到这个问题,摆出想把下巴缩进领子里的姿势,从烟斗里吐出一大口烟。
“这是到目前为止留下来的一个谜,不如问问他们。喂,乔尼·普里格斯顿,那是什么?”
“什么那是什么?”
普里格斯顿茫然地看着福尔摩斯。
“在金斯莱的喉头塞着一张纸片,上面写着类似于东方文字和阿拉伯数字61,纸片属于兰格姆饭店的便笺。你不知道这回事吗?”
“啊,完全不清楚,第一次听到纸片的事。我绝不说谎,这不是我干的。”
“那么,吉姆,你怎么看?”
“我也一无所知呀。”
“嗯,关于纸片的事,只能做这样的揣测了。雷思垂德,我认为这是金斯莱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做出的事,或许是临死前做的吧。关于这一点,很遗憾目前还不能做出完整的说明,但我以为这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显然,金斯莱是饿死的。在饿极而死之前,他搜索身边有没有可以果腹的东西,食物显然早就吃光,于是他撕下一张纸片塞入嘴中充饥。情况就是这样。”
“至于那数字和文字,看来是金斯莱随便写上去的,仅仅对金斯莱本人有意义,与我们处理的这案件无关。或许那纸片塞住他的喉头,导致窒息,成为金斯莱死亡的直接原因。”
“啊,时间不早了。请诸位不要剥夺我和华生享受美妙音乐的时刻。”
“华生,今晚你还有心情听音乐吗?好!毕竟是我的老友。那么我们先去马尔尼基餐厅吃简单的晚餐,然后,大概还来得及欣赏华格纳歌剧的第三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