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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你错我不肯对,你懵懂我蒙昧(二十二)

赵绎搬出了他和朝辞合住的那所公寓后, 住进了他之前在学校附近置办的另一处房产。

那是他在前段时间就准备好的,只是当时一直拿不定主意,只是先买过来放着。没想到最后还是派上了用途。

新公寓依然很大, 依然只有他一个人。但是他竟然突然之间觉得自由了许多。至少他知道这间公寓里只会有他一个主人,而不会有另一个夜不归宿、相顾无言的人。

他搬出来后,没再主动联系过朝辞。因此当他发现朝辞的消失时,已经是四五天之后了。

他和朝辞毕竟是一个班的。头两天他没看到朝辞,还能说是朝辞在故意避着他, 但是四五天没见到他的踪影,就不是避开能说得通的。只能说明朝辞这么多天真的没来过学校。

心慌和担心是在所难免的,哪怕他和朝辞之间隔阂生疏至此,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和朝辞彻底断绝关系,只是希望他们能尽快度过这个阶段,和好如初,让一切走上正轨。

他问了身边的同学, 同学也不知道朝辞怎么就突然消失了,只知道这些天他的确没来学校。赵绎只能又去问了辅导员,辅导员说, 朝辞跟导师在做一个重要的课题,跟去了欧洲。

赵绎皱眉, 又联系了朝家那边的人。作为一个庞大家族的唯一继承者,朝辞不单单是大学生,需要做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学业。他和赵绎一样, 将大半精力都花在了打理这些家族产业上。

但朝家那边的人也告诉赵绎, 这些□□辞并没有去公司,而是将手下大部分的权利都交给了他任命的执行总裁。

一个国家级的课题,对普通的在读大学生来说十分重要, 但是对朝辞来说,为此牺牲数月的学习和工作并不值得。因此赵绎明白,朝辞是为了躲他。

他一时间也不知道心中是如何想法。他想要避着朝辞,给彼此一个冷静的时间,但是发现朝辞比他更加决绝果断时,内心竟然有一丝莫名。

他压下了这缕莫名的情绪,告诉自己,这是好事。

过了没多久,他开始忙碌了起来,也不再有时间思考这件事。

南小槿自从回国后,几乎每天都会来找赵绎。想来也理所当然,她回国便是为了赵绎,她必须把握住这作为交换生的短暂时间。

她自己修的是法语专业,专业比起理科来说会轻松许多。只要她有空,就会来赵绎的班上和赵绎一起上课。

赵绎和朝辞在大学都是风云人物。长得好、学习好、家世好,这样的人没有不出名的。因此南小槿来的没几天,赵绎的朋友大多都认识了她。就像高中时一样,经常调侃她是赵绎的小女朋友。

南小槿也经常约赵绎出去玩,只要是她主动开口的,赵绎没有不应的。

南小槿从小生在B市,长在B市,她在这里过了十八个年头。在异国他乡整整三年,便看什么都觉得思念,玩什么都有趣。那些从前她都去烂了的景点,再去一次也觉得兴致勃勃。

两人一起去看电影、玩景点、逛海洋馆、去滑雪场玩以前赵绎教会她的滑雪,甚至一起回了母校去拜访从前的老师,一起去吃从前在学校附近爱吃的店面。

这些听起来很浪漫,南小槿起初也很开心,但是慢慢地,她开始觉得并不乐观。

她并不怕冷淡,因为四年前的赵绎,也算不上热情。但是哪怕他迟钝、冷漠,哪怕她付出千分的热情只能换回一分的回应,那也足够了。

但是现在却与那时候不一样。

赵绎比起四年前,态度可以说是好了数倍。待她温柔关怀,有求必应。起初南小槿还为此高兴,但是时间久了,她察觉到,这温柔并非是心动,而是一种对于美好的纪念、甚至是同情。

这样的感觉是很模糊的,南小槿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更无法确定。她只能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心态和希望,去努力。

两人重逢的半个月左右,两人一起回到了母校。

这里有很多两人的回忆。她在学校河边的亭子里,让赵绎帮她补习数学,在食堂一起吃饭,在篮球场看着赵绎打球、她在下面欢呼。他们会一起逛学校的小花园,然后赵绎将她送回宿舍。在宿舍楼下,他们还会说好多好多话。

时隔三年,他们再次回去。先去拜访老师,又一起逛操场和小花园,去食堂吃了一顿饭,又在午休时,看着现在的学弟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

南小槿觉得很怀恋,也希望这一趟寻找过去的历程,也能让赵绎找回些许从前的情感。

但消失掉的喜爱并不是遗忘了,而是真的消退了。

赵绎再次站在这个熟悉的地方,想起来的并不是那些和南小槿的过往。事实上,哪怕在高中,和南小槿的相处也并非是他生活的绝大部分。

是朝辞。

他会在食堂帮朝辞占位置、为他买他喜爱的菜,在球场上做最亲密默契的战友,在一起勾肩搭背地回到宿舍。

有段时间赵绎玩疯了,名次掉下年级前二十。朝辞捏着他的耳朵把他提溜到了图书馆,为他补习落下的生物和语文。他被朝辞拉着刷了几十张试卷,虽然觉得很无趣,但是依旧选择听他的话。在接下来的月考中他直接考上第二,第一是朝辞。

朝辞则履行承诺,在月考之后的十天秋假中,陪他一起去M国,陪着他眼馋许久的山地车速降疯玩了个够,两人还一起去看了场红牛坠山赛。

朝辞小时候过得并不好,但是他却是天生的少爷命。过得极为娇贵,冷了不行热了不行,吃的东西也是凉了不行油了不行。因此虽然在绝大部分时间,赵绎懒懒散散,基本上都是听朝辞的,但是在吃穿方面,却是赵绎在管着朝辞。

这小子骚包,初冬了还喜欢穿薄风衣唬人。赵绎不惯着他,直接把风衣扒了给他套上棉袄,朝辞在他面前就是个彻彻底底地战五渣,只能臭着脸被裹成球出门。有回他偷偷换回了衣服,结果当天晚上就发烧了。大半夜,校医早就下班了,赵绎又是联系家庭医生过来,又是跑去让保安和宿管放行,还得一直帮这小子换毛巾,一晚上忙得团团转。

在这方面赵绎是真的不理解朝辞。因为他天生皮糙肉厚,玩山地速降摔了好几次也都生龙活虎,游泳能游六七个小时不带累的。让朝辞这小子上去,半小时就趴了。高而那年他还带着朝辞长泳,后面跟着救生人员,他给朝辞套了个泳圈带他游去了深海,结果这小子在泳圈上都喊累。

自从八岁那年和朝辞第一次见面,之后他的人生中处处都是朝辞的身影。

这件事赵绎一直都知道,但是浅显的“知道”,全然比不上分别后才感受到的体悟。

或许很少人有他们这样的经历。一段友谊,从八岁维持到了二十岁,十二年来,形影不离。他们不是彼此的生活重心,两人都各有目标,但是身旁却始终有对方陪伴。

南小槿察觉到了赵绎情绪的不对劲。

彼时两人正坐在篮球场旁的观众席上,看着下面打得热闹的少年们。

南小槿觉得心脏有些酸涩,她正想说话,却听赵绎问她:“你要在国内呆多久?”

南小槿的话被他堵在喉咙间,此时只能回答他的问题:“交换生的时间是一年。”

赵绎将目光从篮球场上收回,转头看向了南小槿。

“那你想留在国内吗?”他问,狭长的凤目中看不清情绪。

南小槿微怔,此前想问的问题已经全然忘却,轻声问他:“什么意思?”

“你父亲那件事,理应怪不到你和你母亲身上。”赵绎说,“你们因为赵家而走,我作为朝家的继承者却没有能力留下你们。你走了之后,我才认知到这点。”

是的,这是少年时期的赵绎,最大的遗憾。

所幸,他从来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人,也不是一个缺乏能力的人。三年来他拼命挤进权力中心,终于积攒了足够的力量。

“现在我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护住你们了。”他看向南小槿的神色柔和了下来,却谁也不能忽视他话语中的力量,“只要你们愿意,没有人可以再让你们离开。”

南小槿睁大双眼看他,温暖和惊喜涌上心头,最终汇聚成眼中的酸涩。

“可、可以吗?”她甚至难以掩饰话语中的哭腔。

谁会愿意被迫离开故土,在异国他乡躲躲藏藏呢?

甚至南小槿这次回国,也过得万分小心,生怕被从前那些仇家发现。哪怕那些仇家看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所有的她了,可一旦要是有万一,后果是无法想象的。

她的母亲还在Y国,过得并不开心。她是一个很传统的女性,前半生都如同菟丝花般依附在丈夫身上。一夜之间,丈夫跳楼,家中破产,她带着女儿颠沛在异国。文化不通、观念难同,经济窘迫,独自一人带着女儿艰难为生。

“当然。”赵绎点头。

南小槿抱住了他,在他怀中一遍遍地说:“谢谢你,赵绎,真的谢谢你……”

若换做平常敏锐纤细的她,必然会发现赵绎在被她抱住时浑身微弱的僵硬。但此刻激动感激的心情却令她察觉不了那么多。

…………

有赵绎在,的确不会有人敢对这一对孤儿寡母下手。毕竟没什么好处,真下手了惹怒赵大少,反而是吃不了兜着走。再说昔日的南家最大的仇家就是赵家,现在赵家自己不在意,他们这些人也没什么理由凑上去。

赵老爷子其实对南家还是不喜的,只是被赵绎拦住了。如今这个孙子有出息,也有自己的主意,他也不再说什么。本来当年那件事,南家也只是被推出来的马前卒罢了。

南小槿的计划是先在B市安置好住所,再接她妈妈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掉落五十个小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