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秦被张凤五花大绑,被人像牵牛一样,牵去了傻子家。
傻子叫非非,今年也才十五岁。他爹死后,爷爷和奶奶也相继过世,家里只剩了他和母亲云琴。
据说,傻子爹留了一笔钱给他买媳妇,但云琴觉得傻子还小,可以再等两年。但现在张凤送来的这个女孩,便宜,她觉得可行,就从张凤手上把苏秦买了过来。
苏秦被关在房间里,饿得体力不支。
到晚上,有人推门进来,拉开了灯。
傻子端着一碗开水,站在门口,抿着嘴唇打量她。
傻子才十五岁,已经有一米七八,他身上穿着洗得发白的红T恤,宽松短裤。
他很瘦,却不是那种干瘦,皮肤很白,巴掌小脸,五官也算好看,一双眼睛清淩淩地,看她的眼神像极了一只无害的小奶狗。
苏秦眼眶有点湿。其实她没想到,会被转卖到傻子家里。
前世,她在张星家里呆了五年,因为生不出孩子,要被张星转卖给村里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她半夜里逃跑,慌忙之余躲进了傻子家。
傻子找小猫咪时,发现了床下的苏秦。
张星带人进来,问傻子有没有看见苏秦。傻子点头,然后指了指后院。
苏秦藏在傻子家床底,藏了三天。傻子每天给送水,送馒头。
傻子妈以为他拿了食物去喂野猫,也就没放心上。苏秦在傻子的床下,呆了整整一个星期。
她在床下不敢说话,甚至不敢大声喘气儿,一个星期只跟傻子说过“谢谢”两字。一个星期后的晚上,傻子带她逃出了村子,他们跑去了同罗乡,找到了去那里支教的老师。
后来,在学校上课的小孩告了状,苏秦和傻子被抓回了村子。
因为傻子触犯村里妲忌,被村里人惩罚,活活烧死。而当他们打算砍断苏秦四肢时,发现她怀孕了,她因此逃过一劫。
之后很多年,她都忘不了傻子被烧死的场景。
之后,黎教授带警察赶来时,她被村民转移走。
黎教授和警察没有放弃,在山里蹲守了半个月,才找到她的踪迹,将她救了出来。回到城里,她在父母的陪同下,去做了流产手术。
张凤因为贩卖人口被抓,而张星也因为在城里杀过人被逮捕。而李云珍和那些买媳妇儿的村民,仅仅只是被口头教育批评。
除了苏秦,村里其它被拐卖的女孩也被救了出来。可有些女孩在回到城里后,又选择回到那里,她们舍不得孩子。
苏秦去警局报案,举报李云珍和几个亲戚故意杀人,将傻子活活烧死。可警察们去了村里,村民们却表示,村里压根就没有傻子和傻子妈这两个人。
因为没有证据,这件事不了了之。
……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相对于其它被拐卖的女孩,苏秦都是幸运的。
此刻看见傻子活站在门口,眼泪抑制不住往下流淌。
傻子见她哭了,连忙将水搁在漆黑的柜子上,拿手指了指装水的搪瓷碗,然后退了出去。
傻子不是真的傻,他只是闷闷地,不喜欢说话,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像傻子。
他很聪明,前世如果不是他,苏秦也出不了村。
苏秦扫了眼那碗水,没有喝,等傻子退出房间,她把水倒在了床底。
在这个村子里,其实除了傻子,她谁也不能信。这碗水虽然是他送进来的,但她不确定里面是否被他母亲下了药。
即便此刻她渴得嗓子冒烟,也不敢去碰那碗水。
农村的瓦房比不上城里的居住环境,卧室的地面不是水泥地,更没有瓷砖,而是黑漆漆的泥土地,又潮又湿。
卧室里如果不开灯,便黑漆漆地。这里连柜子都是漆黑陈旧的。床单和被套,虽然老旧,但洗得很干净,上面还有皂角的清香,看得出,傻子的母亲很爱干净。
对比之下,张星家里邋遢很多,被褥潮湿,且有令人作呕的霉臭。
苏秦知道傻子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这个家里只有他,那她完全可以安心。可他还有一个妈,对于他的妈妈,她不了解,但这里的乌鸦一般黑,他母亲应该和村里其它人一样,冷血无情。
否则,前世的傻子也不会让她躲在床底一个星期之久。
苏秦很困,却不敢睡。
晚上,傻子再次走进来,拿剪刀给她剪了捆住四肢的绳子。
傻子站在她床边,看着她,指了指隔壁堂屋:“外面,等你。”
苏秦揉了揉肿痛的手腕,盯着他的后脑勺,喊出口:“非非。”
傻子停住脚步,明显一愣,转回身看她。
这一次,他看她的眼神,不再是那种温和无害的小奶狗,是带着一种锐利的警惕。
苏秦被他突然转变的眼神吓到,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眼前这个大男孩,不再是前世她遇到的那个单纯善良的云非。
她心里咯噔了一声,才又小心翼翼给自己圆话:“我的小名……叫飞飞……你可以叫我飞飞。”
傻子的目光又在刹那间转变,眼神恢复平时示人的憨傻。
苏秦下床,穿好鞋,跟着他去了堂屋。
堂屋里,对门的那面墙上贴着□□画像,白炽灯下摆了一张方形餐桌,上面摆着两菜一汤。
一盘腊肉炒蒜苗,一盘炒油菜尖,一大盆豌豆尖酥肉汤,方桌三面各摆了一碗米饭。
苏秦是真的饿了,看着冒热气的白米饭,肚子里“咕噜噜”直打鼓。
傻子去厨房抽了三双筷子,回到堂屋里,递给她一双。
苏秦表现地很害怕,身子直打颤,一副不敢伸手去接的模样。
云琴端着一叠浇了辣子油的泡萝卜进来,看见小姑娘抖如筛糠,对她说:“过来吃饭,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给人当儿媳妇不是?”
苏秦小心翼翼抬眼,对上云琴那双精明的眼睛,骨子里窜出一阵冷意。
这个女人皮肤很白,五官明丽,她身上虽然穿着破布衣服,可气质却不像一个普通农妇。前世,苏秦没有跟她打过照面,只躲在床下听过她的声音。
女人的眼睛仿佛能洞穿一切,看得出,她是个精明的女人,不似张凤和李云珍那么好唬弄。
云琴坐下后,端起碗,抬眼看着站在桌前、垂着头的女孩。
女孩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身上穿着校服,头发蓬乱,脸上有伤,且有荨麻疹,看不出长相。
她拿了一只空碗,给她舀了一碗酥肉汤,“坐下,吃饭。”
苏秦一副不敢违逆的样子,坐下,捡起筷子端起搪瓷碗,不敢直视任何人的眼睛,立刻将脸埋进碗里,假意刨了两口饭。
云琴一直盯着她,冷笑了一声。
这阵冷笑让苏秦头皮一麻。
“放心吃,里面没药。你这幅样子,我儿子也下不去嘴。”云琴嘴上冷言冷语,却往她碗里挑了一撮蔬菜,“你很幸运,没缺胳膊少腿,被卖到我家。”
在村里,谁都知道她的身份,所以那些人贩子一般不会主动跟她做买卖。她今天刚买了苏秦,晚上她出门摘菜,就发现自己被邻里邻居监视了。
苏秦闻言,刨了一口饭,即便饿得受不住,也不敢再多吃一口。
她吃一口饭,便小心翼翼地看一眼云琴,表显得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猫咪。
云琴问她:“你是哪里人?”
她愣了一下,声音细若蚊呐:“云……阳。”
云琴不再说话,低头吃饭。
饭桌上陷入寂静,只听见筷子碰撞搪瓷碗所发出的声音。
饭后,傻子起身,沉默地抱着碗筷去了外面厨房。等傻子离开,云琴也从一旁的柜子上,取下绣了一半的鞋垫,开始做针线活。
云琴刚戴上顶针,胳膊肘便被小女孩拿手指戳了戳:“需要……帮忙吗?”
云琴以为小姑娘至少得缓个几天,才敢主动跟她说话,没想到才吃了一顿饭的功夫,就开始跟她搭讪了。
她笑道:“呦,你们城里来的丫头,还会做这个?”
苏秦点点头:“嗯……我没有亲人,在孤儿院长大,什么手工活都会的。以后,还要承蒙你们照顾,我不能白吃白喝。”
她告诉对方自己是孤儿,又表示以后要接受他们“照顾”,言下之意,已经接受了眼下的事实,她对外面没什么牵挂,会乖乖跟他们过日子,想以此让对方放松警惕。
她一脸诚恳的样子,让人觉不出是在装乖。这女孩,大概是在张星家里受了不少折磨,所以来了她这里之后才这么乖。云琴想。
如果云琴是李云珍那种人,这会儿可能已经笑得合不拢嘴。可惜,她不是。
她打量了一会苏秦,目光收回,一边穿针线,一边说:“我这里的确不养白吃白喝的人,你以为会做点活儿,我就肯让你留下?等你身上荨麻疹好了,我让张凤带你走。”
苏秦心口一跳,略震惊。
这个女人知道她身上的不是传染病,而是荨麻疹,却让张凤带她走?如果她再被张凤带走,是会回到张星那里,还是被转卖给六十岁的老头?
这个女人,让苏秦捉摸不透。她难道不是想要一个会生儿子的儿媳?
如果不是,那她买自己来,是想做什么?
她整理了一番思绪后,得出一个很可怕的结果。
她试探着问云琴:“您……是外地人,被送到这里来的?”
云琴手一颤,针尖扎进指腹里。
她将手中东西打翻,突然掐住苏秦的脖子,额头青筋乍现:“那不叫送!叫拐!是强盗行为!强盗行为你懂吗?”
苏秦被她掐得喘不上气,推了她一把,挣脱她的桎梏。
她往后连退几步,后腰抵着柜子,揉着脖子,皱眉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发疯的女人。
“我们有机会出去。”她轻咳了一声,继续说:“有一个姓黎的研究生来了这边支教,他是我们走出这里的希望。”
云琴闻言,冷笑一声,仿佛听她讲了一个很天真的笑话。
“今天我听张星说,他会来这个村子采风。”苏秦顿了一下,继续说:“这里的人不会让你出去,但你儿子和你不同。他是大山里的孩子,又是村民眼中的傻子,大家对他不会有防范之心。你可以去跟张星争取,送他去上学。”
云琴收住冷笑,开始重新审视眼前这个姑娘。
重活一世,一切走向都变得不一样,可她仍身处危险之中。
上一世,傻子没有去上学,所以他在去了同罗乡后,引起了学生们的注意,导致两人暴露。
而这一世,如果傻子可以正大光明的去上学,她就有办法让黎川得到她的讯息。
学校修在同罗乡,说是一个乡,其实环境也好不到哪儿去。
前两天,黎川和几个大学生从土陵镇走到同罗乡,走了一天山路,到的时候已经晚上。
同行的同学脚上都磨起了水泡,以为到了地方可以好好休息,当大家看见破烂的宿舍时,呜呼哀哉,表示惊呆。
宿舍是一间瓦房,男女各一间,而且木板铺起来的大通铺,房间甚至没有门。
男同学们无所谓,可女同学们表示崩溃,甚至有人“嘤嘤嘤”哭起来。
同学们各种抱怨,后悔来这个地方。只有黎川,默默地将背包扔去床上,用盆装着洗漱用品,轻车熟路地去了后院打井水洗漱。
有个男同学抱着盆,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拍拍他的肩,问:“黎神,你干嘛要来这种鬼地方支教啊?是为了体验生活?”
说话的男同学叫杨圆,他高中的时候,本来和黎川同级,后来黎川一路跳级,他大学刚毕业,黎川研究生已经读完了。
杨圆毕业打算进官场,来这种落后的地方支教,也只是为了给自己增添点政治资本。可他想不通,黎川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
上辈子,黎川来这里支教,是因为得罪了人。
而这辈子……
他拧干手里的毛巾,擦了把脸,说:“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