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住所不定、无业、井上代造。大正十三年四月二日生(三十五岁)。
本官在昭和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十时四十分,于警视厅XX警察局告知上述嫌犯犯罪之事实与要旨,及得以选择辩护人后,并给其解释的机会,在其自由意志下做以下的供述:
我在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九点钟左右,于银座XX丁目附近拥抱路过的妇女,做出粗鲁的行为,并用橡木手杖打破银座XX号大商店的橱窗,以上皆属实。这是早有预谋,动机是对穿着华服的妇女或昂贵陈列品感到憎恨。”
“你看一遍。”副警部递文件给嫌犯。
“同意的话就写上名字,按下手印。”
副警部叫来值班的管理拘留所的警员。
“有一个这样的人。”
把刚按过手印的笔录给警员看。
“原来如此。”看完以后立刻问道,“你就是井上代造吗?”
“不错。”仍旧是非常傲慢的回答。
“那么,你把私物交给我保管。”
警员立刻伸手将他西装口袋的东西全拿出来。除了薄薄的钱包、污垢的手帕以及断了笔心的铅笔外,什么也没有。钱包中只有二百圆,警员都详细地一一记在保管单上。
而后,再取下嫌犯扭扭曲曲的领带,并取下裤腰带。由于裤子即将掉下,他连忙用手拉住。
“跟我来。”
拘留所是在同一层地下室。
门上有极大的铁栏杆,从里面露出晦暗的灯光。警员弯腰打开繁重的锁,发出金属敲击的声音。
警员推他进去以后,迅速关上有铁栏杆的锁,两人走在里面。
从这里开始有混凝土的窄小通路,形成丁字型。两侧有笨重厚实的铁栏杆门,除此之外,还加上一层铁丝网。
“你身上有没有绳索一类的东西?”警员问他。
“没有。”
“内裤上有没有带子?”
“当然有,否则裤子就掉下去了!”
他正用双手拉住没有腰带的裤子,否则随时都会掉下去。
“好,把内裤的带子取下来。”
“那以后我怎么办?”
“禁止携带任何绳索类,有些人想不开会自杀。”
“我不会的。”
“这是规定。”警员大声吼着。
从并排的拘留室传来有人走动的声音。那是被拘留的人知道有新来者所引起的一阵骚动。
一名轮值的警卫走过来,向同事问道:“怎么回事?”
“据说他在银座强吻女性,而且又把商店的橱窗玻璃打破了。”
玻璃的事暂且不论,一听说是强吻女人,警员便露出好奇的表情。
“你做的事真妙,对方是不是美人?”警员这样问。
“还算不错,只是过于骄傲了,在银座可说是少见的美人。”
“哦!”警员坦诚地表示惊叹。
也许是听到了这一段对话,其它拘留室中悄悄说话的声音开始大了起来。
“不准说话!”警员做出可怕的表情吓阻。
“用这个系上吧!”警员拿起十公分左右的短绳递了给他。
“把裤子的前面折叠起来,然后再用这个捆绑。”
“原来如此。”井上代造低下来捆绑妥当后,还感叹地说:“设想真周到。”
“把他关在哪一间呢?”警员一面看着黑板,一面互相商量着。
黑板上写着各拘留室收容的人数。
“第三间的人最少,把他关在那里吧!”担任值班的警卫说。
井上代造此时也看着黑板上分配给他的拘留室。
“哦,第三室的隔壁是女性拘留室,太好了,我要在那间,现在里面有女人吗?”脸上露出兴奋的光彩。
“混蛋!”警员生气了,“这家伙应该关到六室去。”
井上代造咋舌了。看黑板上六室的两边都是拘留男人的。
“到这里来。”警员推他的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