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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周清梧上山采的药草叫做黄楝皮, 是一种最常用的驱虫草药, 除了它还有一些治腹泻的, 也不知道对狗有没有用。不过周清梧对草药特性了解的清楚, 想着没用也不会有毒性, 只能尝试一下。

将草药熬了, 两个人费了好大力气给它灌下去,折腾的一地药汁。孟初晞戳了戳缩在窝里呜呜叫的小家伙:“真是不乖,你看看折腾的。”

周清梧在一旁笑着,拉了拉孟初晞:给它取个名字吧。

孟初晞思考了一番, 看着这个小不点,笑道:“总是呜呜叫唤, 就叫呜呜?”

周清梧噗嗤笑出来:怎么这么随便。

孟初晞看着她, 眸子微微一转嘴角笑意越发深:“呜呜挺好的。”

周清梧有些愣, 她还没反应过来继续比划:真要叫……

她有些不好比划呜呜,于是边打手势边噘着嘴比了两个无声的呜呜。

看着小姑娘一脸诧异还在那噘着嘴比呜呜,孟初晞被逗得乐不可支, 她笑了半天起来把真噘着嘴生她气的小姑娘的脸蛋捏在手里揉了又揉:“不行啦,我家清梧怎么这么可爱呢。”

脸又被挤皱了, 周清梧有些无奈,这人也太喜欢揉她脸了。眼神满是无奈却没躲,孟初晞越发忍俊不禁,最终松开她轻笑道:“就这么决定了叫它呜呜。”这里可是有个梧梧。

就因为想到这个,这只小狗崽就被这么定下了一个奇怪的名字,呜呜。小狗崽脑袋伸出狗窝, 歪着头看着眼前这两个人,又呜呜叫了几声。

“呜呜。”孟初晞蹲下身对着小狗叫几声。

“呜,呜。”这是小狗的回应,孟初晞又笑了出声:“你看,它可喜欢了。”

周清梧在一旁看着突然孩子气的孟初晞,笑得眉眼弯弯,希望呜呜能够活下来吧。

采回来的羊肚菌孟初晞拿出来晒了起来,等着干了后,有余钱了可以炖汤,它的生长季节长,什么时候再采了给周清梧尝尝鲜。

因为中午没来得及吃饭,下午她们决定早一些做饭。看到周清梧在淘米,孟初晞过去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家里什么时候有糯米了?”

周清梧看了她一眼温笑着把米下入锅中,孟初晞回忆了下:“你今天买的?”

周清梧擦了擦手上的水,打着手势道:你说过茅草菇糯米饭好吃,家里刚好有菌子。

这已经是去年十月她随口提的一句话了,没想到周清梧却记住了,今天还去买了糯米。

这时候糯米很精贵,产量低种的又少,价格几乎是大米的三四倍,用它来煮糯米饭,真的是相当奢侈了。

这叫孟初晞都忍不住:“糯米好贵呢,我就这么随口一句,你怎么就买了啊。”

看她一脸心疼的模样周清梧有些想笑,把洗好的野菌子切成片后,才不紧不慢比划道:就买了两升,难得有菌子,尝尝。

孟初晞心里更多是感动,东西都买了她如果再纠结反而糟蹋了周清梧的心意。而且,看着冒起的热气和切好的野菌子,她又想起那种美味,口水有些忍不住了。

糯米饭很简单,水要比平常少,水开后加入油盐调味后把野菌子放进去拌匀后蒸熟就可以了。

柴火饭最棒的就是胜在香,还有就是锅底那一层金黄酥脆的锅巴,糯米饭因为加了油那锅巴更是一绝。烧火时周清梧把火候控制的很好,再加上水也合适,熟了后揭开锅盖后糯米饭独有的香味扑面而来。

野菌子混杂在米饭中呈现橘红色尤为漂亮,糯米饭粘稠晶莹,米粒十分饱满软糯。周清梧瞅了眼孟初晞,拿着碗给她盛了一碗,菌子和米饭混合放在碗里刺激的食欲飙升,米饭盛出来后那锅巴就露了出来,看样子就很棒,勾的孟初晞来不及吃就探头张望。

周清梧把锅铲铲下去一翻,冒着热气的锅巴翻了过来,油亮金黄,简直完美。

拿筷子掰下一块后周清梧转身递给孟初晞,她张口咬进去,锅巴焦脆,米汁中的咸味和菌子的鲜味融入底层米粒中被煎至金黄,所有的美味都锁在其中,又酥脆又鲜美,简直太棒了。

看她吃的喜欢,周清梧又让她尝尝糯米饭,糯米做的饭口感粘稠软糯,因为有油脂和调味品,吃起来更加香。最重要的是入口后那种记忆中难以忘记的鲜美席卷而来,咀嚼后咸鲜的糯米饭又透着甜味,真的很好吃。

“清梧,赶紧吃别忙活,要饿坏了。”她们中午还没吃饭呢。

周清梧夹了一筷子米饭放入口中,她以前从没用菌子蒸糯米饭,今天一试,真的是绝了。菌子鲜嫩微脆,糯米饭软糯,每一口都是享受。

糯米煮饭分量也少,再加上糯米饭耐饿,两人刚好一人吃一碗,再把锅巴吃完,这一顿美食足以让她们饱腹到明天。

小狗崽不能吃糯米饭,孟初晞特意买了一些红薯,蒸熟后加米汤捣碎喂给它吃,小东西胃口不大,吃了半根就不吃了,但是可以看出来它挺喜欢红薯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呜呜被周清梧照顾的很好,吃的几乎和她们一样。小狗消化能力不好,狗食都是泡软的,每顿定时定量,还在给它喂药驱虫,晚上都没让它睡外面,就在床边给它安了个软乎乎的小窝,眼看着它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

养了七八天后,小家伙已经能够颠颠地追着周清梧玩儿了,就是还是小了些,而且黏人的很。

孟初晞有些打趣道:“这小家伙胆子大了些了,敢和你逗着玩了。咦,和另一个小家伙真像。”

周清梧用手正撩拨着呜呜玩儿呢,听到这一愣,随即想到什么,脸一红缩回手站了起来。呜呜本来抬起前腿去够她的手,扑了个空后旋转一圈直接摔在了地上。

急得周清梧连忙蹲下看了看,这才噘着嘴抱着呜呜幽怨地看着孟初晞,被她逗得乐了起来,孟初晞摸了摸她的脑袋,又逗了逗呜呜:“好好,是我说错了,不一样的。”

只是她的样子可不能让周清梧信服,嗔了她一眼后,周清梧拿了锄头打开了院门,敲了敲篱笆。听到动静后一群小绒球唧唧叫着,拍着小翅膀圆滚滚冲了过去跟在周清梧身后,后面看着孟初晞掩嘴笑得更开心了。

周清梧太招小动物喜欢了,这十只小鸡养的很好,周清梧得空就会去挖蚯蚓,小鸡们形成了习惯,听到锄头碰篱笆的动静就一个个飞奔过去跟着周清梧。

呜呜也喜欢跟着过去,它虽然还小却机灵的很,一路上在后面跟着,一旦有小鸡贪玩儿掉队了,呜呜就在那叫唤,把它赶过去。

挖土得非常小心,因为这群傻乎乎的小鸡总是唧唧叫着围着锄头上蹿下跳,找着土里翻出来的虫子吃,挖快了可是一锄头就挖它们身上了。

周清梧走的并不远,孟初晞就在院门口看着,明明是很普通的场景,可是看着小姑娘低头撅土,身边那小小的鸡仔和那灰白色摇着尾巴撒欢的小狗都跟着她,真的好太美好了。

她心里涌起了无限的希望,若是今后的生活都能平淡温馨到这个模样,真的足够了。

西山日落,太阳余晖渲染成金黄色,落在屋檐上,院子里,落在了站在那里的孟初晞身上,春天天气转暖,孟初晞衣衫轻薄了些,更显她窈窕颀长的好模样。

见小鸡在翻食吃,周清梧便下意识抬头去看孟初晞,夕阳下的人与夕阳的迟暮之感截然不同,金色余晖中的她美得让周清梧心跳骤急,偏偏那人对她还笑了一下。于是下一刻她立刻低下头掩下自己脸上突如其来滚烫,眼里的羞涩只有呜呜这个窥探不得其中意味的小狗崽看得清楚明了。

周清梧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已经出现很多次了,无一不是因为孟初晞,她有些迷茫又有些不安,但是坦诚而言,她并不讨厌这种感觉,甚至隐隐觉得欢喜。

阳春三月,她们地里的八颗桑树已经发芽了,孟初晞把桑树也分了枝条压在土里,等着新长出来生了根,秋天就可以分支了。

江阴县养蚕的不多,孟初晞托人打听才弄到蚕子,家里有桑叶养蚕是件很好的事。养一箔蚕可以得蚕十二斤,一斤产丝平均一两八钱,如果善于此道,一箔蚕可以产丝二十多两,五两丝就可以织一小匹绢。一匹小绢虽说自己去卖不到六百文,但是市场价格一进一出可以卖到一贯,远比比一亩地的收益更大。

种桑养蚕这个念头尤为强烈,小时候孟初晞也养过蚕,但是她养蚕只是乐趣罢了,哪里知道这些。可是自从那天她想起被追杀那件事后,看到地旁边的桑树,这些东西便如数家珍一般涌入她脑中。因此看到桑树吐芽了,她才耗费了大力气寻到了蚕种。

不过养蚕是件苦差事,从桑叶采摘和选择,到蚕的饲养,都极为耗费心力,所以才有《蚕妇》中所言: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如果因为饲养不当蚕生病,那更是血本无归,这也是为什么江阴养蚕者少的原因。但是说实话,能担住风险的话,养蚕远比种田效益高。

家里田不多,那八株桑树和村里那些野生地桑都无人问津,用来养蚕是绝好的。

为了家中这些蚕,周清梧和孟初晞商量着紧着房子再建了一座蚕室。养蚕需要四面开窗,用纸糊上,泥土晒干贴外面避免透风,门上还要用蒲草做门帘,颇为考究。

周清梧不懂这些东西,却分外配合,在她心里孟初晞说的自然不会错。

孟初晞看着在那埋头在那编门帘的周清梧,心里有些愧疚。她知道的多,但是做这些东西却不成,往往她提的想法都要靠周清梧一双巧手去做。

孟初晞不愿一个人闲着,拿了簸箕把晒干的药材理起来,用切刀切成段,准备以后拿去卖。手中切着药材,眼神却是看着周清梧,直到专心致志的小姑娘因为脖子酸疼抬头活动休息时才发现。

腼腆一笑,周清梧比划道:怎么啦?

孟初晞放下东西,过去替她揉捏着脖颈肩膀,小姑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却没拒绝,只听得身后人低声道:“这几天,让你受累了。”

知道孟初晞说的是做蚕室的事,她笑了笑拍了拍孟初晞的手,扭头打着手势:不累,往日里比这更累都有的,你都有帮我,比我一人好多了。

说完她转头看着身后已经做的差不多的蚕室,眼里满是期待:等到蚕吐丝了,一切都值了。

孟初晞微微蹲下身仰头看着她:“可是我很多东西都不记得了,我就这么一说,让你做这做那,万一我说的不对,这蚕耗费了气力却挣不了钱,该怎么办?”

她其实有些时候都觉的自己看不透周清梧,这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实心眼地信她,分明自己行为许多地方都不合常理,她却是言听计从。这么久的相处她深知这个看似内敛的女孩子有着一颗玲珑心,她虽然有口不能言,却是远比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更聪慧,绝不是没有主见想法的乡野丫头。

周清梧大眼睛里漾起了笑,灵动而耀眼,她伸出手慢慢比划:因为初晞是个很厉害的人,你说的事定然是有依据。江阴富贵人家多,衣绫罗绸缎也多,养蚕的确能得利。既然你懂一些,为什么不试。即使是亏了,那也是一个开始,可以积攒经验,下一次便能更好了。

比划完她有些羞涩地抿了抿唇,那对梨涡也被抿了出来,继续打着手势:初晞不是平凡之人,喜欢平静却不甘于平庸。

抬头看了看这一片小山村,她定定看着孟初晞:你有大志向,我也是,这里不是久居之地。

她能感觉到孟初晞读了很多很多书,她脑海里许多想法她甚至都没思考过。她讲的许多故事,还有她时常和她说的那些话,让她一度觉得自己愚昧无知。

别人说她是天煞孤星,克父母亲人,没有人愿意娶她,是个哑巴,这些都曾经深深刺痛过她,也让她恐惧过。可孟初晞告诉她,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尊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纵然是女子也可以靠自己养活自己,撑起一片天,即使这么恶劣的情况,她们两个女孩子也已经一步步过得更加好了。

所以,能够尝试为什么不试试,有一个人愿意带着你一起去,又有什么可怕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名就有她们要做的事,其实现在她们过得已经很好了,辛苦一些却幸福。但是想要两个人走在一起,压力可想而知,这么一点又远远不够了,所以还要继续努力。

这两个人感情过渡我有些纠结,因为现在来看她们在一起不可思议却又顺理成章,没有人比对方更适合彼此了,但是还是要光明正做些不一样的事,所以感情还是要挑明,最近卡文就卡这个了。

豆芽又被rua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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