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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四院子里开了不认识的花儿

番外之四

院子里开了不认识的花儿

“藤架上开了不知名的花儿,鲜红色的,小小的,像藤萝瀑布一样倾泻下来。我从山上回来才看见。出门时天还蒙蒙亮,我只是闻到一阵凄迷的香气,像是它们才醒来,却哀伤地发觉,夏天已经过去了。”

洛枳在日记本上把这一段写下来时,背后的盛淮南瞥到了,一声叹息。

她听到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盛淮南总说洛枳的日记让他看了头疼,如果要他来写,可能只有一句话:

“院子里开了不认识的花儿。”

他像洛枳的妈妈一样喊洛枳“洛洛”,却不明白洛枳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连名带姓地喊他“盛淮南”,甚至日记里也要把这三个字写全。

洛枳自己也说不清,也许因为她曾经一度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喊出他的名字,也许因为她高中的日记,第一篇的末尾就用蓝色水笔写了半页他的名字:盛淮南、盛淮南、盛淮南。

盛淮南……

邻居老奶奶告诉他俩,可以趁天亮前去爬后山,看日出,顺便接一桶山泉水回来做酒酿圆子。现在正是赏桂花的最好季节,金灿灿的,后山遍野都是,随便摘几枝最新鲜的,洒进圆子里,比酒酿还醉人。

可盛淮南错过了,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半,窗子对着东边,阳光刚好照进来,一室明亮。

“怎么不叫我?”他坐在床上赌气,后脑勺儿的头发支棱着,像只气急败坏的喜鹊。

洛枳眯着眼睛笑,好声好气地哄着他起来吃早饭。

其实她是故意不叫他的,并不仅仅是因为心疼,想让他多睡一会儿。当时她借着床头灯幽暗的光线看他,看他整个人蜷在被子里熟睡,眉头舒展,安心恬静的样子,特别好看。然后她就悄悄溜下床,轻手轻脚地穿衣,走出了门。

走在上山的土路上时,她脑海中还回忆着他睡得酣熟的样子,有种特别的感觉。

她在路上,爱的人在家里;她很快会回到他身边,但是现在,只有现在,她独自一人在路上。

这种感觉说不清,像是鱼和熊掌尽在掌握之中。

早晨雾大,山又不高,她没看到美丽的日出,只是打了一桶甘洌的清泉,采了一大捧金桂。回去时用清泉水煮了两碗清甜的酒酿圆子,将金桂细细地筛好,洒在汤碗里。盛淮南还没醒,于是洛枳就自己坐在小院里吃,抬头是无名花的哀婉气息,低头是碗里小小的清甜。

她一个人吃掉了两碗。

头顶的薄雾渐渐散去,天空愈见清澈,整个世界明亮起来。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特别幸福。

这种感觉,盛淮南才不会明白呢。

本来说好今天一起去海边看看的,可上午一个电话把盛淮南叫去了杭州。

他的生意越来越好,他开发的手机游戏很受欢迎,洛枳周围的很多同事都在玩,他却一直生气自己的老婆从来不装他们的APP。

洛枳手机里一直都只有“宝石迷阵”这一款游戏。她的确嫌盛淮南他们做的游戏太山寨、太弱智,可出奇地受欢迎,让盛淮南大赚了一笔。

洛枳真是越来越不懂这个世界了。

几个月前,她还被拉去帮他们开发团队做游戏配音。产品经理一本正经地要求洛枳用欧巴桑的音色和语气说“赚翻啦”“漂亮的后空翻”“天哪,我捡到钱了”……

她录音的时候,盛淮南一直在旁边狂笑,她知道他就是在故意整自己。

所以洛枳不装那款游戏,只是因为不想听到自己那么十三点的声音。

但是盛淮南坚持认为,这是因为洛枳薄情,得手之后就不珍惜他了。

得手你个大头鬼,她哭笑不得。

洛枳的确不再会像高中时一样做犯傻的事情了,她不再学习三根筷子吃饭,却会扔下他一个人去爬山。

但她每一天都变得更喜欢他,也更像真正的她自己。

盛淮南中午就走了,只带了一个电脑包。他自己叫了出租车,不让洛枳送他去高铁站,而是把租的车留在了村里。洛枳午睡了一会儿,醒过来看到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新短信。

“听说你在宁波,要不要出来吃个饭?”

洛枳硬着头皮问对方是谁,他说:“你好,我是你高中的同学,我叫秦束宁。”

洛枳记得他,高中的时候,他是盛淮南的同桌。

除此之外,她对这个人就几乎没什么了解了。盛淮南高中时的班主任是个教数学的男老师,娶了振华另一位教语文的女老师。夫妇俩有一个共同的带班方式——分座位的时候,永远是男生和男生一桌、女生和女生一桌。据说是女老师首先提议的,得到了男老师的赞赏,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杜绝学生产生不恰当的心思,以免影响学业。

所以时常会有同学调侃,在这对夫妇的班级里,大家只可以搞同性恋。

然而,究竟什么叫作“不恰当的心思”呢?洛枳高中时还是个模范生呢,也许比动不动就气语文老师、耍无赖逃避扫除的盛淮南还要模范。但是她这样恰当的学生,照样对盛淮南生出了不恰当的心思。

盛淮南的男同桌便是这个秦束宁。洛枳曾经和盛淮南晚上睡不着时闲聊天,说起高中时形形色色的同学,盛淮南就提到过这个同桌。秦束宁身高不到一米七,高一排座位时,却主动要求坐在靠后排的位置上。这种要求是最容易被满足的,许多家长都提出想要给孩子往前面调动座位,这才是麻烦事。秦束宁的请求正合班主任的心意,所以也没有问过他这样做的理由。

洛枳猜,也许是因为男生的自尊心。

他不想再继续做“前排的小个子男生”。

洛枳一边听着盛淮南描述这个“同桌整三年都没什么交情”的平淡同桌,一边在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了对方的样子。

秦束宁是个看上去很安静的男生,略瘦,白净清秀,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

洛枳被自己震惊到了。

盛淮南还在讲着,她的头枕在他的胸口上,听着胸腔嗡嗡的共鸣声,因为这个念头而走了神儿。

应该是以前在偷瞟盛淮南的时候见过的吧——洛枳当年再怎么掩饰自己那不恰当的心思,也绝不是路过三班门口时也贞洁烈女般目不斜视的女生。她会状似无意地转过头去瞟一眼,再平静地将目光移往别处,举止正常,特别正常。

盛淮南坐在倒数第三排,从前门是望不到的,后门才有希望,前提是他没有搬到靠墙壁的那一组。

应该就是这时候顺便瞟到过秦束宁的吧,她想。

他约洛枳在市中心的一家日本料理店里约会,听说她住在郊外,还说要来接她,被她婉拒了。

如果是大学时,对于这种远距离陌生人的邀约,她肯定不会去。工作磨炼心性,何况身边的盛淮南和丁水婧他们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不知不觉中,她竟然也改变了不少。

从郊外开入市中心的一路上,导航害得她绕了不知道有多少个圈子。终于找到目的地了,可又找不到停车位,等停好车时已经迟到了十分钟。洛枳小跑几步过去,就在大门口遇上了秦束宁。

虽然是个没什么交集的人,他却很好认,像是那个记忆中的形象从洛枳的意念中跳了出来。小平头,无框眼镜,白衬衫外面罩着深蓝色薄羽绒背心,个子的确不高,因为身材很瘦,看上去并不矮。她和高中相比自然成熟了不少,棱角突出,但也不可避免地老了。

洛枳走进门时下意识地透过门玻璃看了看自己。

二十七八岁的人了,应该也变老了吧?

这种变化,自己和身边人是很难看得出来的,但是忽然见到秦束宁,十年的时光以最直接、最猛烈的方式显示了威力,她心里竟然有点儿慌。

笑,寒暄,点菜,谦让。

这种无聊的社交环节一直让洛枳头痛。这次没头没脑的见面开始让她后悔了。

“你喝酒吗?我们要不要来一壶清酒?”

洛枳还没开口拒绝,他就自己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开车。”

在他低头研究酒水单时,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地问道:“现在才十一,你穿羽绒马甲,不热吗?”

秦束宁抬起头,竟然笑得很腼腆,摇摇头,不说话。

这反衬得洛枳倒好像是个怪怪的老阿姨,在为难一个高中生。

实际上,洛枳之所以答应来见秦束宁,到底还是有点儿私心的。

她所认识的盛淮南的朋友几乎全是他创业之后的伙伴,老同学们天各一方,高中、大学的哥们儿毕业后大多去国外读博士了,不可能在身边。盛淮南现在的许多好友都比洛枳认识他还要晚,所以她从未有过那种“被男朋友带入他的发小儿圈子”的感受,更没机会跟任何一个人探听些他过去的故事。

哪怕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故事也好,哪怕笑着说一句“他这小子啊……”也好啊!

她心里一直有点儿遗憾。

无聊地等菜时,洛枳开始主动和他聊天,其实就是盘问。

原来秦束宁是通过一个朋友得知洛枳在宁波玩,而那位朋友则是看了洛枳的微信朋友圈。

她本来想问,他到底是从哪个朋友那里知道的,他们又为什么聊起了自己——却眼见他越发不自在。

她直到这时候才觉得不对劲。秦束宁既然知道洛枳和盛淮南一同在宁波,为什么今天发短信过来时,压根儿没提起过邀请盛淮南?

更何况,按理说他想见老同学,也应该直接联络盛淮南才对。

她懊悔于自己的迟钝,开始严阵以待,不敢再冒失地深问下去。

“我外婆家就在宁波。我都两年没回国了,这次回家待的时间长,不管怎么说也要到这边来看看老人家。”

两年没回国?那你去哪儿了?洛枳没有追问,笑着点点头。

秦束宁喝了口水,继续说:“下周一我就要回美国继续读书了。”

服务生端上来一小碟芥末章鱼和一小碟海藻。

“你来宁波出发吗?那一路平安。”

“去北京转机。”

“哦。”

秦束宁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郑重地开口道:“听说你也在宁波,我特别开心,鼓起勇气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洛枳傻眼了,这话让她怎么接?

盛淮南的这群老同学,真是天生适合待在实验室里,可千万别出来了,她腹诽道。

她心思一转,抬头没心没肺地咧咧嘴。

“真可惜盛淮南临时有事,要不然他一定很高兴见到你,出国在外,老同学见面一次不容易。”

秦束宁笑容舒朗,并未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失落或意外。

“是不容易。而且我觉得我以后也都很难见到你和他了,本来就没什么理由见面。我和他关系一般,而你,不认识我。”

洛枳静静地咀嚼着这句话的含义,一时没有回应。

秦束宁给自己斟了一杯清酒,举起来向洛枳致意:“我知道自己冒昧,自罚一杯。”

他仰起脖子灌下去,将酒杯底朝向洛枳,以示自己喝光了。这个动作让洛枳有些意外——盛淮南在创业初期常年跑业务,酒量不济,还曾经拉着洛枳陪他练,后来游刃有余了,聊天时就会献宝一样给她讲解各个地方的“酒桌文化”。但是,洛枳的许多同学都甚少有机会接触喝酒的场合,像秦束宁这样习惯性地做出这样动作的,很罕见。

“你常常喝酒吗?”她问。

秦束宁摇摇头,又点点头。

“自己一个人时很少,但是每次回家的时候都会陪长辈喝。我家里的长辈都很能喝,我的堂表亲们酒量也都很好。相比我这个书呆子,爷爷奶奶都更喜欢他们,因为头脑灵光,会献殷勤。后来我不服输,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开始跟他们比着喝酒,渐渐地就练出来了,”他抬起酒盅放在嘴边,想了想又放下,笑了,“其实这有什么好比的。但我就是喜欢和别人比,努力了也比不过,那我就认命,所以考上振华之后的三年,我渐渐地就认命了。呵,你会不会觉得我的好胜心太强?”

洛枳摇摇头:“大人的偏心表现得太明显,孩子很难保持心态平衡。谁不想做最招人喜欢的那一个,没人天生喜欢看白眼。”

秦束宁垂着眼睛想了想,嘴角的笑意更浓了。他再次举杯向洛枳致意:“为这话敬你。”

洛枳连忙阻止:“你自己一个人这样喝下去,我会很尴尬的。”

他一愣,倒是有点儿手足无措了,放下杯子,不好意思地搓搓手:“对不起,那我不喝了。”

气氛一时有些冷清。洛枳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禁自责。

她有些冲动地给自己也倒了一盅酒,轻轻抬手道:“不好意思,那我陪一杯,别介意。”

她在秦束宁讶异的目光中一仰而尽,清酒度数不算高,可她喝得太猛,还是呛了一口,好不容易忍住了,用湿毛巾掩住嘴巴轻轻地咳了两下。

“我现在确定,我喜欢你这么多年,挺值的。”

秦束宁忽然说出口的一句话,到底还是让洛枳剧烈地咳嗽起来。

“其实我高一就见过你。”他体贴地无视了洛枳的尴尬,侧过头看着窗外湖边的灯火阑珊,独自用文弱的声音慢慢地讲道。

“高一秋天的一个中午,我们班在操场上打球。我看到一个女生抱着一摞书穿过操场从食堂往教学楼走,文文静静的,皮肤很白,眼睛特别亮。我也不知道怎么一眼就注意到你了,而且从此忘不了。特别奇怪。后来我跟我大学的朋友说起过,他们都说,可能是青春期发春了,”他笑道,“真的,我到现在也想不通。”

昏暗的灯光下,洛枳只能看到秦束宁的眼睛在桌上烛台的映照下,像两盏朦胧的灯笼。

“我当时打后卫,看你走近了,忽然很想表现一下。我个子矮,球打得也不好,以前打半场的时候都只是在每局开始的时候传第一个球,之后几乎就没我什么事了。但那天,我居然运着球,指挥我们这一队的大小前锋走位,而且特别大声地喊,‘盯住陈永乐’‘盯住盛淮南’……”

洛枳眨眨眼。

她记得那一天。曾经淡忘了,却因为秦束宁的话而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彼时的自己憋着一口气要考第一,要让盛淮南知道知道自己的厉害,并铆足了劲儿让自己避开一切可能认识盛淮南的机会——于是在听到一句很大声的“盯住盛淮南”之后……

“我怎么都没想到,我这么卖力地叫唤,你怎么也该侧头看我一眼吧?没想到,你居然一扭头大步走掉了。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像是生气了。”

洛枳哭笑不得,并没有解释。

“毕竟离得远,所以我也没太看清你的样子。之后过去了一段时间,就在我快要忘记你的时候,我忽然发现,你每天晚自习之前都会来操场上散步。我们班每天傍晚都在篮球场升旗台附近的位子上打球,所以我总能看见你。我觉得你这个女生很奇怪,别人都是三三两两姐妹结伴,只有你是自己一个人,而且每天都像是在找人。可我观察了许多天,也没看出来你在找谁。

“但是时间一长,到底还是让我看出来了一点点。你每次走到我们班附近的时候都会有些不自然,我在那边卖力地耍宝,冒着被大家取笑的风险扮演全队的灵魂人物,可你从来都不看我一眼。我那时候忽然开始想,有没有可能,她是来找我的?”

洛枳微微低下头,用余光看到秦束宁苦笑了一下。

然而他并没有很快揭晓那个彼此心知肚明的谜底,而是话锋一转,将故事继续讲了下去。

“但是我们见过的,你记得吗?”

面对秦束宁殷殷期待的目光,洛枳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她下意识地点点头,又想不出具体是怎样的一次见面。

“高一下学期快期末了,下课的时候我正要出门,站起来一转身就看到你磨磨蹭蹭路过我们班门口,正往我的方向看过来,看到我也在看你,你立刻就把眼神转开了。我知道你是装的。我当时特别开心,心想,这下让我找到证据了。”

海边城市的空气中总会有一种潮湿而腥咸的味道,让人的心也被浸泡得柔软温暖。墨蓝的天幕下,远方的绚丽灯火也被这湿润空气晕染开,将锐利化为一团团带着毛边儿的光圈。

整个世界都恍惚着,跌入回忆里。

“我打听了你的很多事情。每次我们语文老师拿来历次考试的优秀范文,一发到我手里我立刻就翻开看,就是为了找找有没有你的名字。后来我也开始好好写语文卷子,希望能跟你一起出现在优秀作文里面。你别说,还真有一次,高三的模拟考试,咱俩的作文挨着,你在前面,我在后面。但我想,你应该是从没注意过吧?”

洛枳十二万分真诚地撒谎道:“我记得。虽然不记得你写的是什么文章了,但是我记得这件事。”

秦束宁的眼睛亮了起来。

她一直都很希望,当初盛淮南能对她撒这样一个谎。现在只能还给别人。

他很感激地笑了。

“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很高兴。”

她摇摇头:“没什么,我只是……”

他爽朗地笑了起来:“放心,我不会误会的,你只是顺便看到了。”

只是顺便,不是特别。秦束宁坦荡得让洛枳汗颜。

“你干净得像一张白纸。你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没有和哪个男生传过八卦。但我就是相信,你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书呆子。我永远记得你的眼睛很亮,你的表情里有故事,只是我没机会了解。

“其实,说句实话你别生气,你高中时没有现在好看。高中的时候我也试探着跟周围的几个朋友提起过你,当然就是闲聊天的形式,不敢暴露我对你有意思。大家几乎都听说过你,那个文科班的第一名。但是他们也都说,觉得你挺普通的,还说,果然学习好的里面没有美女。

“可我觉得你很好看,是人群中一眼就能被注意到的。他们看不到是他们眼瞎。”

洛枳哭笑不得。

她打断他,举起酒杯,笑盈盈地敬了一杯:“谢谢你。”

秦束宁没有问她这份谢意代表了什么,只是沉默地一饮而尽。

他没有再提“喜欢”两个字,她也没有刻意回避。

洛枳知道,这并不是一份迟来的表白。少年时代那些隐秘到透露一点儿就可能会羞愤而死的爱情,总归会在多年后,伴随着成长,渐渐地寻到一个娓娓道来的机会。

有些愿望最终得以实现,有些愿望,最终只成了一段故事。

他只是需要将这个故事讲出来。

一顿饭吃得安静却并不沉闷。

他们各自想着往事,有时候想到的甚至也许是同一件事,却长着不同的面目。喧闹的篮球场上,太多的少年有太多的心事,投向同一个方向的目光,却激起了不同的心跳。

结账时,秦束宁忽然问,可不可以加洛枳的微信。

洛枳点头,说:“你告诉我你的微信号吧,我来加你。”

秦束宁看了她一眼,郑重地说:“柯南Conan2005。”

“‘C’要大写吗?怎么,你喜欢柯南?”她埋头专心地输入。

桌子对面半晌没人讲话,洛枳抬起眼,看到秦束宁失落又释然的样子。

“你真的不记得了?是你喊我柯南的。”

柯南。

她看着眼前这个穿着不合时节的深蓝色薄羽绒背心的男生。

高三那年的冬天,她一个人从食堂走出来,回教室去上晚自习。北方冬天的晚上,天黑得很早,像是一不留神时间就被偷走了似的。

洛枳看到盛淮南独自一人拎着书包、戴着耳机走在前方不远处,心中有小小的雀跃。枯燥的高考复习时光中,能遇见盛淮南是她为数不多的小乐趣。倒也不会太激动,充其量就是走在街上捡了一百块钱的感觉。她也不会做什么,只是笃定地跟着他走,抬起头光明正大地看着他的背影,听着那些快乐或者忧伤的秘密“咕咚咕咚”地涌上来,把这一路的好心情当作对自己的奖励。

不巧,刚拐到小路上,就有一个男生插进来,正好走在她和盛淮南之间。

男生不高,但也遮住了洛枳的视线。她有些烦躁,不由得看他很不顺眼。那个男生来劲儿了似的,走着走着就很滑稽地用双手食指拇指比出相机取景框的形状来,对着路灯“咔嚓咔嚓”地“拍照”。

神经病,她愤愤地想。

这时飘起清雪,在路灯光线形成的橙色伞盖下,雪片袅袅落下来,温柔得让人想哭。洛枳忘记了腹诽眼前的“神经病”男生,也抬起头,顺着他的取景框,抬头去看。

全世界的雪落进全世界的灯光里。

她站着看了许久,男生也“拍”了许久。

等她去看前方的时候,盛淮南的影子早就消失在了小路尽头,隐没在黑夜里。

但她并没有觉得很失望。

洛枳有些冷,向前快走了几步,侧身轻轻地绕过那个还在“拍照”的男生,将他落在背后。

她还是忍不住打量了一下,只是个半侧面,白衬衫外面套着深蓝色羽绒背心,学生服西裤下面居然穿了一双球鞋,个子矮矮的,戴着一副眼镜。

她脱口而出:“柯南。”

还好,声音不大,但是男生好像听见了,在他转头看过来的瞬间,她连忙沿着路大步跑掉了。

跑进一片片灯光下,跑进一片片黑暗里。

“我记得这件衣服,你居然还穿得上。”

秦束宁快活地自嘲:“是啊,不长个儿就这点最好,省钱。”

他们愉快地相视大笑,也愉快地道别。

秦束宁拒绝了洛枳送他的提议,他步行将洛枳送到停车场,帮她叫了一个代驾,就摆摆手,一个人转身走了。然后在路灯下停步,转过身,抬起双手比出取景框的样子,对着站在原地目送的洛枳笑着说:“咔嚓。”

洛枳忽然感到了一种酸涩却又甜蜜的情绪,湿漉漉的,将整颗心都泡得沉甸甸的。

车开过一段连路灯都没有的土道,终于回到了村里。车停在文化宫的小空场地上,洛枳独自一人慢慢地往小院子的方向走去。

头顶一轮满月,照得一路明亮。

手机振动了一下,是盛淮南发来的短信。

“快到宁波站了,估计我十点前就能回来,你给我做面条吃。”

洛枳笑了,回复道:“好。”

也许是火车上无聊,盛淮南的短消息回复得特别快:“开了一下午会,屁股都坐疼了。你晚饭吃的什么,在做什么?”

她有些惆怅地抬头看着那轮满月,那么圆,让人心中拥挤。

在一起七年,她几乎忘却了少女时代那段百转千回的暗恋。所有人都说,现在的洛枳平和而宽厚,让周围的人都感到了安定的力量。她不知不觉地幸福起来,过去的阴暗执拗和清高孤傲都不复存在,这是好事。

但为什么会忽然怀念起当初那个锐利的少女?

这种惆怅是无病呻吟的,是甜蜜的,也是注定无法与任何人分享的。即使现在盛淮南和她生死与共、心有灵犀,也永远不会明白她一笔一画地写下作文时的期待。

她没法儿回报秦束宁的爱。

但这不妨碍她动容。

并不是被感动,更不是为了他。

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他眼中的光芒,让她想起许多许多年前,她的双眼也曾被别人点亮过。

她并不希望重回那段苦涩的时光,但她可以怀念它。

她趴在小院的石桌上,红色的花瓣落了满身。

这世界上有些事情,就像一场不知名的花开,粗心的人只嗅到香,有人却会停下来问一问,记住它的样子。

花开终有时。没人会为它停留,但至少有人会记得它。

身边亮起的手机屏幕上还显示着她发给盛淮南的短信。

“我在做什么?我在想念你。”

洛枳嗅着满院的花香,不知为什么笑了。

我在想念你,而你马上就要回来了。

我爱你。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但是现在,我只是想要想念一下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