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个男人喝醉酒之外,在那当下我实在想不出其他推论,虽然从他怪异的言行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酒醉的迹象。我环顾置身的大厅,期盼看见韦德先生走过来迎接我。说真的,周遭景物的宏伟比例和庄严石柱,在在令我瞠目结舌,从天花板飞檐壁带流泄而出的白光,柔和地照亮了一景一物,营造出一种犹如鬼魅月光的视觉效果,这对一个专心沉思的人而言,并不会引起不快之感。然而,这光打在那穿着蓝色制服、正在我身旁雀跃不已的小老头脸上,却渲染出一股怪异的神色。接着,他对着我如是说:
“‘你想见老板。你迟到了——呃——老大哥,’赫伯爵士,我正努力模仿他的语气。‘不过,他不会介意的。如果你是想以这身行头来要钱的话,我们老板会先付你酬劳的。’
“长官,我可以跟您保证,我身上的大礼帽和长大衣一点都不奇特(它们的样式都很普通,甚至很简单朴素);所以我确信他一定是精神失常,不然就是搞错了人。当普恩又补充说道:‘馆长办公室——直走,右转,第一个门;老板就在里头,’这时我不得不说话了。
“‘不知什么缘故,’我说道,‘显然你不相信我就是伊林渥斯博士。因为你不相信,我就让你看看我的名片。由于你的怀疑,拜托你看一下这本《一千零一夜》初版的前100页,这是我带来给韦德先生过目的。如果这真的是一场误会,那么我会乐于接受你的道歉;如果这只是你个人不当的卤莽行为,那么我会跟韦德先生解释清楚的。’
“我说这席话的时候,注意到他的表情起了某种狐疑犹豫的变化;他的嘴巴张开,从里面吐出来的话我根本听不见。不过,既然我不需要别人帮忙就可走到馆长办公室,于是我便继续摆出成风凛凛的姿态——直到我被一副更奇特的景象所吸引。
“想必您对韦德博物馆的内部格局一定很熟悉,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跟您说明一下。当您站的位置是面对馆后方时,在您右手侧的边墙上,有一座离正门20多呎远的大型拱道,上面标示着‘市集陈列室’。重建这么一个东方城市的卖场或商品街是挺有趣的,但若从考古学或历史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却是毫无意义的。我可以这么说吧,它的整体呈现是相当精确无误;透过打光的方式,营造出像戏剧般夸张的真实效果,而眼前我所看见的,是斑驳的阴影投射在梦幻大街上的场景。当时我往那个方向扫视,一时之间闪过一个幻觉:我不但以为自己身在伊斯法罕迎着微光眺望街头,而且还看到那儿站着一个人影。
“在那街道中央,我清楚看到一个身穿祖国服饰的波斯贵族,动也不动地站在呈格子状的阴影下凝视着我。
“长官,这会儿我的脑袋可一点也不糊涂,而且我可以跟您郑重保证,我现在说的事情全是真的,绝无半点虚言。当然了,最能吸引住我目光的自然是他的装扮。他戴的是传统的羊皮高帽;身上穿的是长达膝盖的短袖衣,那不仅是蓝色刺绣的丝织品,而且下摆相当长。这件袖衣连同白色衬衫,所代表的意义是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他穿的裤子若迦玛(zirjamah),是由白色的棉布所制,但最能引入注目的阶级标志,则是漆亮的黑色皮带,它取代了一般朝臣身上所配饰的铜扣;而在这位贵族的皮带扣子上,装饰着一个切割的大圆形红宝石。他的脸笼罩于阴影中;相对于眼白部分,我只能清楚看到他橄榄色的肌肤。这样的幻影、这般的场景,让我在那一瞬间以为那是个蜡像,由于它挺直站着,而营造出栩栩如生的逼真效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有充分的证据。检试此人真假的方法其实很稀松平常,但在那种环境氛围下,检试结果却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换句话说,那名男子正在眨眼睛。
“我相信在别人眼中,我是个细心周到、而非喜欢胡思乱想的人。在想一探究竟的心态下,我发现自己好奇心大增,我非得为此时此刻这个不调和的景象,找出个理由不可。我觉得自己好像坠入宇宙的裂缝里,在《一千零一夜》的某一夜中流浪徘徊,而那个穿蓝色制服的管理员,也许就是夜晚说出其他冒险故事的莎赫扎德;但是这种不合常理的感觉(我因意识到它而感到汗颜),不仅被我的宗教信仰所驱散,更被我强烈的理智所排挤。理智提供了我一个明显的解释。如果说,在波斯和伊拉克交友广阔的韦德先生,和一位他在那里认识的贵族有了约定,然后这位贵族便受邀来此与我结识,这个解释应该非常合理吧?一定是这样的。于是我决心以最正式的礼仪走过去跟他说话。为了表示诚恳的态度,我选择用道地的阿拉伯语来交谈,而摒弃了从纯正古语讹用篡改而来的冒牌‘新波斯语’(我用这个字眼,并无不敬之意)。
“我举起手点头寒喧。‘Masaelkhair,’我跟他打招呼,‘''essalmu''alaikoomessalmInshallhtekoonfeeghyitassahhah.’对于我的问候,他很认真地回答:‘''Wa''alaikoomessalmAnab''khairelhamdlillh.’
“他说话的音质严肃而深沉,语调中有一股无比的尊贵之气,但他似乎非常惊讶我能用这种语言和他交谈。我还特别注意到另外一件事情:他说的阿拉伯语,带有较重的古埃及腔调,而非波斯腔调。举例来说,当我接着说:‘Elka’atkwyeeseen’——对不起,赫伯爵士,您刚刚有开口讲话吗?”伊林渥斯博士停顿了下来。“我说得正起劲,恐怕是太浑然忘我了。您刚才说话了吗?”
听着伊林渥斯这家伙滔滔不绝讲了这么久,我当然是开口说了话。
“咳!”我说道。“你模仿精通清真寺事务的高层人士,还真是惟妙惟肖,不过拜托你行行好,用英语告诉我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吧。”
信不信由你,他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
“抱歉。没错,您说的是。那只是一种习惯上的问候方式,任何细心谨慎的外国人都不会忽略掉的。跟他道过晚安之后,我说的是:‘愿您平和安详!祝福您一切顺心如意。’然后他也以正式的社交态度回答:‘平和安详也降临在您的身上。我一切都很顺心如意,感谢上苍。’我需要再说下去吗?谢谢您。
“我正要进一步询问时,他打断了我的话——口气虽然是命令式的,但态度却是相当谦恭有礼——并伸手指向先前普恩已指明的馆长室房门。尽管心里觉得这地方仍有些玄妙怪异之处,但我还是继续往前走,途中我还转身说了几句得体的话,并推断他想要用英语和我对谈。然后我通过大厅中央,目睹了昨晚又一件发生的怪事: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穿着一件我叫不出学术名称的深红色衣服……
“赫伯爵士,我一提及那位年轻女子,您显然是有话要说。我应该要解释得非常清楚才行,因为此事可能是首要关键。当我们面对博物馆后方时,正后面的中央刚好是一座大型的白色大理石楼梯。在后面的边墙上,这座楼梯的两旁各有一扇门:一扇门是通往左侧,另一扇门则是通往右侧。这时候,我察觉到通往左侧的门是开着的。一位身穿红色女装、发色黝黑、浑身散放着迷人风采的年轻女士从那里走了进来。到目前为止,博物馆里面跟我打招呼的每一个人,多多少少都流露出惊讶表情;虽然这位年轻女士也表露了意外之情,但她的心境似乎是处于茫然失神的状态,以至于差点就没注意到我。然而,她看见我之后,竟是转身跑向通往楼上展览室的大理石阶梯,尔后在那儿消失得无影无踪。接着我听到——声音是从楼上某处传来的,确切的位置我无法分辨——一种非常像是把钉子捶入木头的噪音。
“但我无暇多加思考。那时候我站在楼梯底部,我右手边有一扇离我不算远、上面写着‘馆长室’的房门,正猛然被推开。终于——我当下松了一大口气,那种感觉真是难以形容——我见到了博物馆的主人。
“虽然我没看过韦德先生的照片,但熟识他的人都曾提过他体形上的两个特征:五短身材,以及留得很长的白胡子。对于五短身材,我已有心理准备(我看见它了),至于长胡子嘛,我也有所期待(这我也瞧见了),但我万万没想到他繁茂的白色络腮胡居然下垂至胸口,他这副模样不但让人印象深刻,甚至还会不禁肃然起敬咧。他的白头发和白络腮胡包住整张脸,使得他的年岁看起来稍微衰老了些,但那一对极度锐利的黑眼珠把我从头到脚瞧个仔细。说真的,他面对我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自信姿态与尊贵气度,让我想起多年前亨利·艾尔文爵士扮演的李尔王。正当我惊慌失措、目瞪口呆之时,我看见这位大名鼎鼎的绅士一脸沉思地从大衣口袋里抽出口琴——没错,赫伯爵士,正是一只口琴——他将它放到唇边,然后以冥想的方式演奏起练习曲——我相信,那就是所谓的‘爬音阶’。
“一提及口琴,赫伯爵士,我又注意到您似乎是有话不吐不快。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您发的那个音是‘杰瑞’吧。我早就知道苏格兰警场拥有一份名单,上面把所有铤而走险的罪犯都一网打尽,而且还记载他们每个人的怪癖,所以我可以猜得出来,一旦发生了命案,名单便可拿来作为参考查询。您很可能一眼就可以认出这个人的身份,原因是他无意间暴露了在偷窃或杀人时,有吹奏口琴的嗜好,就像是《命运匕首》那本书里面演奏伸缩喇叭的吉安迪医师(后来,我才灵光一闪想到此事)。然而不幸的是,当时我并未识破这是凶恶歹徒惯用的一种障眼法。唉,长官,就算我早就知道韦德先生有此小小的怪癖,我也会以为他喜欢吹口琴的嗜好,只是一个积极好学努力的男人用来放松自我心灵的一种轻便消遣罢了。就像我那位在大学任教的朋友麦达维屈博士,他不仅有学者气派,而且还是个模范绅士,但遗憾的是,他习惯老跑电影院,只要戏中有人被蛋糕砸到脸,他就会当场哄堂大笑。所以啰,即使当我的东道主口气有点粗鲁地对我说话时,我也不觉得奇怪。
“你迟到了,’他一边说,一边用口琴指着我。‘你干嘛在这儿打混闲扯蛋?我们早该干活了。你迟到了,妈的,而且我们只剩下半个小时。进来这里。动作快!’
“他的举止突然变得激动不已,对我而言,这种态度似乎没有必要,甚至还让我觉得恶劣粗鄙。接着,他率先走进馆长办公室,以他这把年纪来说,他动作之敏捷实在出乎人意料之外。
“‘韦德先生,如果我的稍微误时,’我有点不客气地对他说,‘造成你的任何不便,那么我非常抱歉。我承认我曾期待我们的首次会面是在较友好的气氛下进行的。’
“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以同样敏捷的身手穿过房间,然后在一张大型平面桌后方坐定。我观察到桌上摆着一本小书,旁边是塞满烟屁股的烟灰缸,其边缘还有根香烟仍在冒烟。他先拾起那根烟插入嘴里——这动作对他那把大胡子来说,会造成某种迫切的危机——然后用指头翻开书上的某一页。
“‘哦,是吗?’他说道,‘我无意对你粗暴无礼,但这场戏必须顺利进行。’
在那时候,赫伯爵士,我的脑袋并未意识到‘这场戏’这个不祥的字眼;我的东道主正用一只眼睛瞪着我,而他那只眼睛突然变得严峻可怕,同时还以阿拉伯语说道:‘Yaonbasheeirga’entebi‘d-deurtena’lwakoolli‘l-yoozasheehiknadarel-imdadiyahyegeehenabi’lghar!’除非我的耳朵全然听错,否则他那番话的意思是在说:‘快回去,下士,告诉负责支援的队长,全力向前冲刺!’
“我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亲爱的先生,’我说道,‘显然你的心情正是不可言喻的忐忑不安。但我不是军人,而且我从未——’
“‘翻错页了,’这个古怪的男人猝然说道。他一边翻书,一边大发雷霆地猛抽烟。‘这些该死的文法,’对不起,赫伯爵士,不管有多难为情,我一定得照实引述给您听,‘这些该死的文法,一点用都没有。卸下大炮,然后给我开火!装填火药、重新编队,掩护左翼的第二连队!没有用的。话说得非常客气动听,这样固然是很好,但想要借此顺利打入一般的社交场合,恐怕还是有点难。啊,找到了!’
他喃喃自语了一会儿,又用锐利眼神盯着我,然后以阿拉伯语质问道:‘告诉我,老弟,你可知道警察局附近那家金匠哈桑的店铺,昨晚遭到了抢劫?用英语回答我。’
“那一刻,我想我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韦德先生,是不是因为你被抢了,’我问道,‘所以心情才如此愤慨激动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懂了。金匠哈桑的店铺是在哪个城市?’
“‘别管是哪个城市,’东道主略徽暴躁地表
示。‘重要的是,你懂不懂我在说什么?太好了。不管怎么样,山姆已经面试过你了——山姆·贝克特,就是你进来时跟你讲话的那个人,他正戴着音乐厅帽子,粉墨登场演个波斯大人物,何况山姆应当是阿拉伯语说得很溜的行家。因此,我可以非常郑重地向你担保,我对这一切都满意得不得了。’
“赫伯爵士,我一直费尽苦心,希望能将这位值得敬重的学者所说的一连串叫人惊讶、不知所措、令人会心生反感的戏弄言辞,从我脑海中一五一十地转述出来。他这种情况几乎像是一位旧约圣经里的长老,突然跳起吉格舞似的。然而,韦德先生所说的下一句话,就把我先前感受到的畏怯、疑惧等所有情绪全都一扫而空。他威严十足地从椅子上起身,接着握拳砰地一声打在桌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怒斥着。‘你的络腮胡呢?’
“‘络腮胡?’我对自己的耳朵简直不敢置信。
“‘全都戴上去,你一定得有络腮胡!’他大声说道。对于他的不高兴,我只能说他似乎很理直气壮。‘你有听过哪个亚洲学者是没留络腮胡的?哎呀,大英博物馆就有个老兄,他的胡子长到可以直达膝盖了。我真心诚意地跟你保证,罗顿老弟,除了威斯南德动物园之外,你绝对不会在别的地方看到海狸。’
“‘但是,我没有留络腮胡啊。’
“‘我知道,’东道主宽厚地表示同意。‘我抱怨的就是这件事情。但你非得有络腮胡不可。这样吧,’他灵机一动地补充道,‘嗯——用我的!’
“赫伯爵士,我在那个鬼地方所碰上一连串莫名其妙的遭遇,再过一会儿就即将结束了。这时候的我感到心力交瘁、脑筋无法思考,但我注意到韦德先生的手指头开始在自己的下颚周遭摸索。他走过房间,打开室内一间小盥洗室的门。借由洗脸盆上方镜子之助,他小心翼翼地从脸颊和下颚处卸下络腮胡(是利用某种水性黏剂将胡子附着在脸上的)。
“‘你坐着别动,’他继续说道,‘我来帮你把它们粘好。这玩意儿可以很容易就弄湿,它们是剧院服装师所能提供最棒的络腮胡,保证连福尔摩斯都会信以为真。事实上,我根本没打算戴上它,而且我对这个主意很排斥。你是知道的,在今晚这场戏中,我预计要扮演老爹——就是老杰他自己——因为我的容貌跟他太像了。但林克·巴特勒老喜欢把事情搞大,况且万一被害人眼中的我比应该有的长相还年轻,他会坚称自己所看到的我是未发福的圣诞老人哩(这假胡子真他妈的优,是吧?)。络腮胡你戴上,而髭须我留着。你真的用不上髭须的。当然啦,你是老手了,不用我来提醒你吧,不管你在干什么,当凶手要出手袭击时,你的脸得正对着人家,而且得忍住别笑出声。喏,在其他人下楼之前,我得将这些络腮胡粘在你脸上。他们正在楼上准备棺材。’
“我吓得坐在那里直打冷颤。长官,把自己的糗状说出来,我并无—丝羞愧之心。那时候我开始茅塞顿开,领悟了这些行动的整个重大含意,并且了解到自己早该看穿这整个事件的,因为眼前的情况几乎完全是《命运匕首》的翻版。只要心无一丝邪念,当那本警察手册放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时,我总是把它视为一种上帝的启示。说到那个阴谋,具体的细节我还不清楚,但许多地方已昭然若揭:这间博物馆正落入一群亡命之徒的魔掌中,这些人利用韦德先生不在的时候,由他们的首脑来假扮成他(我记得这个策略是可怕的吉安迪医师最爱用的伎俩)。不单博物馆会被抢,想必有些局外人也会被诱入陷阱而惨遭杀身之祸;至于为何会和这群暴徒扯上关系,也许韦德先生曾出卖过他们,也许他随身带着贵重之物,例如钻石和红宝石。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到自己可能是暴徒早已锁定的被害人,而我那本仍抓在胸前的1814年加尔各答市初版的书正是他们看中的目标,顿时我就感到头晕眼花。
“但再简单回想一下,我相信情况不会是这样的。很明显地,他们把我误认为某个有许多化名的恶徒——因为主人在诙谐戏谑却让我吓得浑身打颤的可恶言谈中,他在三次不同的时机下,分别以查尔斯·劳顿、华莱士·毕瑞,以及乔治·亚里斯之名来称呼我——这真是讽刺到了极点,我,就是我,在这场邪恶的戏中,要扮演一位亚洲学者的角色。
“所以,我该怎么办呢?情况是如此险恶危急,我该冲出这群恶汉的包围,飞奔逃出去向特别机动队报警吗?您一定看得出来,这种处理方式是无济于事的。有了!赫伯爵士,我怀着惭愧掺杂莫名骄傲的心情,告诉您另外一种应变之道:在怯懦恐惧的当下,我突然明白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是个陌生人。我发现自己的脉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而我身上那被遗忘已久如今却无比紧绷的苏格兰高地人血液,却在这危险的一刻突然苏醒,并且狂放乱窜了起来。我该温驯地看着韦德先生被抢,目睹某个无恶意的陌生人被这群暴徒所杀吗?不行!我以上帝之名发誓,绝对不行!”伊林渥斯博士一边咆哮,一边从椅子上突然站起来挥摆手臂,姿态就像是一支竖立于大海中的第二桅杆。桌上有我内人的相框,这名老兄手臂一挥把它给扫到对面去。他激动到忘了跟我致歉,但他还是随即冷静下来,声音也压低了。“太好了。我可以监视他们。我可以伺机而动。我就假扮成这位声名狼藉的亚洲学者好了。满腔的愤慨叫我困惑,也让我惊慌担忧,我以巧妙的问题再三询问匪徒首脑,直至整个计划的旁枝末节都被我套出来为止——这和你们警方在《命运匕首》中的做法一模一样——同时,我还运用我的机智,努力设想能使他们铩羽而归的计策。
“虽然我花了一些时间来描述我的内心状态,但所有的思绪其实是在电光石火间一闪而过。发出恶魔般轻笑声的歹徒首脑穿过房间(拿掉络腮胡的下巴在大髭须的衬托下,使得他看起来更加邪恶),正准备把假络腮胡贴在我脸上。每一根胡须触及脸颊时,都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我力持镇定,不叫屈不诉苦。这个横目斜瞅警告我命案发生时别笑出声的恶徒,他会发现我不是好惹的!我照着他从盥洗室拿来摆在桌上的镜子,对自己的容貌赞叹了一番。然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稳住情绪,把声音压低到有如窃窃私语一般。
“‘老大,我们要干掉的人是谁?’这位来自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怀着没齿难忘的羞愧感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