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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二、我为何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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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乔治·奥威尔

从很小的时候起,可能有五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要当作家。约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试过放弃这个念头,然而在放弃时,也意识到那样做违背自己的真正天性,早晚我会不得不专注于写书的。

家里的三个小孩中我排行老二,但往上往下都差了五岁。八岁以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父亲。种种原因之下,我多少感到孤独,不久我就有了些不讨人喜欢的癖性,让我在上学期间一直不受欢迎。我有了那种孤独小孩拥有的习惯,就是编故事和跟想象出来的人对话,我觉得自己在文学上的野心一开始混合了被孤立和被低估的感觉。我当时就知道我能够熟练运用文字,而且具有直面不愉快事实的能力。我觉得是这种能力创造出了一个有点个人化的世界,在其中我可以找回自信,平衡日常生活中的失意。尽管这样,我童年和少年期间所有的严肃作品——即出发点是严肃的——总量不会超过六页纸。四岁或五岁时,我写下了第一首诗,我母亲记录下来,我全忘了,只知道是关于一头老虎的,它长着“椅子般的牙齿”——很不错的短语,可是我想是抄袭了布莱克的《老虎,老虎》。十一岁时,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爆发后,我写了首爱国诗发表在本地报纸上,两年后又发表了一首,是关于基钦纳牺牲的。我长大一点后,时不时写过糟糕而且是写了半截的“自然诗”,是乔治时代风格。我还大约尝试写过两个短篇小说,差得目不忍睹。那就是我那么多年的确写到了纸上,而且是立意严肃的全部作品。

不过,这段时间从头到尾,某种意义上说我也从事过文学活动。先是下单交货的东西,我可以很快很容易地写出来,也不曾感到过多大乐趣。除了学校的作业,我还写过应景之作和打油诗,那些我能以如今看来惊人的速度写出来——十四岁时,我一星期左右就写了一部诗剧,仿的是阿里斯托芬风格。我帮着编过学校里的杂志,有印出来的,也有手抄的。那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滑稽和令人同情的东西,我编杂志比现在写最垃圾的新闻报道还要轻松许多。但与此同时,在十五年乃至更久的时间里,我也以另外一种很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文学训练:即编写关于自己的连载“故事”,那是一种仅仅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日记,我相信这是小孩子和青少年都会有的习惯。很小的时候,我经常幻想自己是比如说罗宾汉这样的人,幻想自己是从事令人心惊胆战的冒险活动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不再有拙劣的自恋性质,开始越来越多变成单纯对自己所作所为及所见的描写。一次几分钟地,会有诸如此类的东西进入我的脑海:“他推门进入房间,一束经过细棉布窗帘过滤过的黄色太阳光斜照在桌子上,那里放了一盒半打开的火柴,旁边是墨水壶。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窗前。下面的街上,一只毛色是龟背纹的猫正在追赶一片落叶。”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的非文学生涯。虽然我不得不寻找合适的词,也确实寻找过,但我好像在几乎违背自己意愿地做这种描写性尝试,是处于外界的某种压力之下的行为。我想我的“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在不同年龄时仰慕过的作家的风格,但就我能回忆起的,“故事”总是具有一丝不苟的描写性特点。

十六岁前后,我突然发现了纯粹属于单词本身的乐趣,即单词的发音和关联。如《失乐园》的这一行——

于是他面对困厄,辛苦劳作

度日;困厄劳作也将其压迫。

如今在我看来,这好像也并非特别精彩,但那时却让我浑身发颤;而且以“hee”来拼写“he”更是锦上添花。至于需要描写事物,当时我已经全知道了。如果说我当时就想写书,要写什么则已经清楚。我要写自然主义长篇巨著,有着并非皆大欢喜的结尾,里面充满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和极为贴切的比喻,也充满了词藻华丽的段落,其中的用词部分是因为单词本身的发音。事实上,我完成的第一本小说《缅甸岁月》就相当接近那种风格,那是我在三十岁时写的,但立意在之前很久就开始了。

我给出了所有背景方面的信息,因为我认为人们在一点也不了解某个作家早期发展过程的情况下,不可能了解他的写作动机。他的写作主题由其所处的时代而决定——至少在我们目前这个喧嚣和变革的时代是如此——然而在动笔前,他会形成一种情感上的姿态,那是他永远不可能完全与之脱离的。当然,他有一样工作要做,就是控制自己的性情,避免纠缠在某一不成熟的阶段,或者陷入某种不正常的情绪。但是,如果完全脱离早期所受的影响,他就会扼杀自己的写作冲动。暂不论谋生需要,我认为写作有四种最重要的动机,至少对非诗歌写作而言是如此。这些动机在每位作家身上存在的程度不同,根据他生活的外部环境,所占比例也会时时变动。它们是:

纯粹的个人主义。渴望显得聪明、被谈论、死后被记着、报复在你童年时怠慢过你的成年人等等。装做个人主义不是动机或者很强的动机,那是欺人之谈。在此特点上,作家跟这些人有相通之处: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战士,商界成功者——简而言之,是人类中的全体精英。人类中的大多数并非很自私。一过三十岁左右,他们几乎完全放弃了作为个人的感觉——主要为了别人活着,要么在苦差中压得喘不过气来。但还有另外少部分具有天分、随心所欲的人,他们决心一辈子到头为自己生活,作家就属于这类人。至于严肃作家,我要说总体而言,他们比记者更自负,更以自我为中心,尽管他们对金钱的兴趣要少一些。

美学热情。即对外部世界之妙处的感知,或者另一方面,对词语以及它们恰到好处排列的美感上的认知;对于一个发音对另一个发音的影响,或是好文字的精当,或是好小说的节奏给人的愉悦;渴望跟别人分享本人认为很有价值、不容错过的一段经历。美学冲动在很多作家身上很不明显,但即便是个小册子作者或者教科书作者,也会有些喜欢用的词,这些词为他所偏爱,并非出自实用方面的原因;要么他可能对印刷样式、边缘宽度等等有强烈的偏爱。除了铁路时刻表之类,没有哪本书完全排除了美学考虑。

历史冲动。即渴望看到事情的本来面目,发现真相并将其载存,以供后来者使用。

政治目的——此处的“政治”是最广义上的含义。即渴望将世界向某一方向推动,改变人们应该努力实现的那种社会的概念。同样,没有哪本书完全无政治倾向。那种艺术应与政治无关的观点本身即为一种政治态度。

可以看出,这些不同冲动一定互相争斗,而且一定会在不同人身上在不同时候波动不已。从本性上说——把“本性”当做刚踏入成人时具有的状态——我是个前三种动机大于第四种动机的人。在和平年代,我可能只会写些文字绚丽或者单纯描写性的书本,也可能几乎从来意识不到自己所持的政治信念。的确,我曾经不得不成为类似小册子作者的人。一开始,我在不合适的职业上花了五年(驻缅甸的印度皇家警察),然后我经历了贫困,有过失败的感觉。这些增强了我对权力的天生恨意,也第一次全面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而在缅甸的工作让我对帝国主义的本质有了认识。然而这些经历不足以让我具有明确的政治倾向。然后就出现了希特勒和西班牙内战等等。到一九三五年底,我仍然未能做出明确决定。我记得当时写了首小诗,表达了我的两难心态。

我也许会当个快乐的牧师,

活在两百年前,

就不变的世界末日布道,

也看着我的核桃树长高;

但是生在,唉,极坏的时代,

我错过了那个适意的避风港,

因为我的上唇长出了胡须,

而教士们的脸都刮得光光。

后来的日子仍是不错,

我们曾是如此易于高兴,

我们把烦心事轻轻放下,

置于树冠之中。

我们曾不以无知为耻,

欢乐如今却被我们掩饰;

苹果树枝上的黄鹂鸟

就能让我的敌人战栗。

可是姑娘的腰腹和杏林,

树荫下溪流里的斜齿鳊,

马匹,破晓时争斗的鸭子,

所有这些都成了泡影。

禁止再次做梦;

我们把欢乐粉碎或是藏起;

马匹是由不锈钢所造,

由矮个胖男人把它们骑。

我就是那条永远不动的蚯蚓,

一个无后宫可以逞威的宦官;

像尤金·亚拉姆一样走在

牧师和政委两人中间;

政委正给我算命,

收音机在响着,

而牧师保证我会有辆奥斯汀牌小汽车,

因为克已奉公总有收获

我梦见住在大理石厅

醒来后发现竟是真的

我生在如今可谓不逢时

史密斯呢?琼斯呢?你呢?

西班牙内战和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七年间所发生的事改变了态势,此后我就知道我的立场如何。一九三六年以来,我所写的每一行严肃文字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那种以为可以回避写这些题材的意见在我看来是无稽之谈。每个人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写它们,无非是简单选择何种立场和用什么方式写的问题。一个人越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政治倾向,就越可能达到既政治性地行事,又不牺牲自己在美学和思想上的诚实的目的。

过去全部十年里,我最想做的,就是将政治性写作变成一种艺术。我的出发点总是有感于党派偏见和不公。动笔写一本书时,我不会跟自己说:“我要写一本完美的书。”我想写它,是因为我想揭穿某种谎言,想唤起人们注意某些事实。我最初关心的,就是让人们听到我的意见。但如果同时没有一种美学感受,我就不会写一本书,甚或为杂志写一篇长文。任何人如果有心详细读一下我写的东西,就会发现即使是纯粹的宣传,其中还是包括很多一个全职的政治家会认为跟主题无关的东西。我不能也不愿意完全抛弃我自孩提时期开始形成的世界观。只要我活着,就会继续追求文字上的风格,继续热爱大自然,继续乐于欣赏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以及星星点点的无用信息。我想压制自己的这种天性是徒劳的。我的工作,是将自己根深蒂固的好恶感与时代强加给我们所有人身上基本上是大众的、非个体的活动相调合。

这并非易事,它引出了结构及语言的难题,而且以新的方式引出了真实性的难题。我可以举例说明出现的基本困难。我那本关于西班牙内战的书《向加泰罗尼亚致敬》的确是政治性作品,但它主要是以一定的超脱心态和体例上的考虑写成的。我确实很努力地想在里面说清全部事实,又不与我的文学本能相悖。但除了别的,这本书中还包括篇幅很长的一章,里面全是引用报纸上的片段之类,是为托洛茨基主义者辩护的,他们被指控阴谋串通佛朗哥。很明显,再过一两年,任何普通读者都会对这样一章失去兴趣。这必定将毁了这本书。一个我所尊敬的评论家给我上了一课:“你干吗要把那些玩意儿放进去?”他说:“你把本来不错的一本书变成了新闻报道。”他说得不错,可我只能这么做。我刚好知道清白的人们受到了不实的指控,而在英国只有极少数人有条件知道这一点。如果我不曾为之愤怒,就可能永远也不会写那本书。

这个问题还会以种种方式一再出现,而语言方面的问题与之相比更为微妙,讨论起来也需要太长时间。我只是要说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努力写得不那么栩栩如生,更追求准确性。不管怎样,我发现当你已经完美地形成任何一种写作风格时,你总是已经超越了这种风格。《动物农场》是第一本对自己写作意图有完全清醒的认识,混合了政治目的和艺术目的的书。我有七年时间没写过长篇小说了,但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再写一部。它注定会失败,每本书都会失败,但我对要写什么样的书则多少已经心中有数。

回头看看前面的一两页,我看到似乎我的写作动机完全出自于热心公众利益,我不想让这成为别人对我的最终印象。凡是作家都自负自私,也是懒惰的,在他们各种写作动机的根子里面,还存在一个谜团。写作是场可怕的、令人疲惫不堪的挣扎,就像很长一段时间得了令身心痛苦的病症。如果不是为某种他既无力抵抗又无法理解的魔鬼所驱使,他永远不会做起这样一件事。就人们所知,这只不过跟小孩子号啕以引起别人注意一样属于一种本能。但同样正确的是,除非他不停奋力消除自己的个性,否则就写不出任何具有可读性的东西。好的文字就像窗玻璃。我不能十分肯定地说出我的几种动机里哪种最强,但我知道哪一种值得遵循。回头看看我的全部作品,我看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时,写出来的书总无一例外地没有生气,蜕化成华而不实的段落、无意义的句子和装饰性形容词,而且总的说来,是自欺欺人之作。

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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