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13级阶梯

第四章 过去 第三节

纯一坐进南乡所驾驶的喜美车中。南乡已两天没见到他了,他今天仍是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

南乡将车驶出租车行。这家租车行位于“武藏小杉”车站前面。

“你到底怎么了?”南乡问。

“我家快完蛋了。”

“完蛋?”

“任务者失败,我家就真的要破产了。”

纯一接着就把家中财务状况说出来。

南乡闻言甚感不安,说:“付给佐村的赔偿费不能延一延吗?”

“一拖延,马上会被告上法院的。”

南乡明白这话的意思。既有和解契约,若不履行而被控告,则必败诉无疑。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三上家必定破产。由此更可看出:一个前科犯想要重新做人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我想问你一件事。”愁容满面的纯一改变话题说:“如果一个人犯下杀人罪却永生不悔,那此人是否罪该万死?”前方路口亮红灯,南乡忙踩煞车,然后望着身旁的纯一。他现在才注意到纯一左肘内侧有一道长约五公分的伤疤。

“你是在说你自己吗?”南乡问。

“不是。”纯一的话声有点含糊不清。

“其实你毋需自责。”南乡想乘机开导他。

“还有一个半月,刑期才结束,不用太紧张。不一定是山穷水尽,有可能会柳暗花明。”

“哦。”纯一点头道,“对了,南乡先生,我想……”

“你尽管说。”

“你让我参与此任务,我要郑重向你道谢。多谢你。”

“小事一桩,不必道谢。”

南乡忍不住笑出来。他想:纯一又恢复原来那纯真的面貌了。

纯一道:“若能完成使命,我爸妈一定会很高兴的。我想,这次要查出真相,应该不是全无希望。”

“是大有希望。其实我这几天也查出了不少事情。”南乡见绿灯已亮,便将车子往前驶,同时说出在报社查到的资料,然后又说:“小原岁三目前关在东京看守所内,过几天我们或许能跟他见面。”南乡已关照过旧部属冈崎,要他设法安排面会小原。

纯一道:“若是小原岁三杀死了宇津木夫妻,那份‘被保护人’的观察纪录怎会消失不见呢?”

“真凶可能是你认为的‘被保护人之一’,但也可能是小原岁三,目前我们先不要下定论,等线索搜集多一点再说。”

“我想也是。”纯一点头道。

“对了,昨晚我打电话要你办的事呢?”

“已办好了。”纯一说着,从后座的背包中拿出一张纸条,交给南乡。

那是树原亮受审时的辩方证人名单。南乡打算前去访问他们,以便查证“真凶事先已设计好要陷害树原亮”的假设是否正确。

“你说的‘情况证人’只有两名。”纯一说:“我已抄下姓名住址,两人都住在中凑郡,一位是当时树原的雇主,另一位是树原的同事。”

“是否已跟他们约好时间?”

“约好了。”

中凑郡最大的观光旅馆“阳光大饭店”楼高十层,设有海水浴场及结婚用的大礼堂。因耸立在海边,外观傲视群伦,故而给人一种“一手撑起当地观光事业”的印象。

南乡把车驶进饭店的停车场。此处的停车位已经半满,这显示观光旺季已快来临。

两人下了车,走进旅馆大门,向柜台服务生说了来意。一名经理出来带他们到三楼,穿过一道铺着高级地毯的走廊,来到一扇门前。

经理敲门道:“客人来了。”

门从内侧打开,饭店主人露面道:“两位好,敝姓安藤。请进来吧!”主人让南乡和纯一进入办公室,并递上名片。那名片上印的是“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社长安藤纪夫”。

安藤年约五十多岁,打扮高雅,身材结实,表情开朗,笑容亲切,地位虽高却不摆架子。南乡对他印象颇佳。

开始,南乡先自我介绍,再介绍纯一,然后递上名片。纯一只打招呼,并未递名片,因为他现在已不是律师事务所的雇员了。安藤讶然望着纯一,随即恢复笑容,请他们坐下。

女服务生端来三杯冰咖啡。安藤待她离开后才说:“恕我直言,两位是为树原亮一案而来吧?”南乡道:“不错,我认为他可能是冤枉的。”

“哦!”安藤露出惊愕的表情,但脸上的笑容并未消失。

“我想先请教一件事:此案现场附近的地理环境,你是否熟悉?”

“知道一些。因我和宇津木是老友,去过他家好几次。”

“可曾在那一带见过设有楼梯的建筑物?”南乡问。接着他又把寻找楼梯的原因及遍寻未着的经过大略说明一递。

安藤歪着脖子说:“从未见过。”

“多谢指教。”南乡道:“接下来我想确认几件事。此案公审时,你是否曾以辩方情况证人的身分出庭?”

“不错。”安藤皱眉道,“实不相瞒,那时我可真为难,两面不是人。”

“怎么说?”

“双方都是我的朋友,我简直不知如何是好。”

“但你最后仍选择帮树原,对吗?”

“是呀!”安藤面露愧色,笑着说。

南乡甚感欣慰:心想:总算碰到一个跟我站在同一边的人了。

“你是否很早以前就认识宇津木耕平了?”南乡又问。

“不错。他是本地的杰出人士,不仅德高望重,识广闻多,而且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所以我常去向他请教生意方面的问题。”

“你和树原相识,是他介绍的吗?”

“是的。想必你也知道,宇津木先生身为树原的保护人,自然要帮他找工作,于是带他来见我。”

“你对树原印象如何?”

“不瞒你说,我认为他太过内向。”安藤望着天花板,似乎在回忆当时的情景。

“但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的身世十分凄凉。”

“你后来雇用他,是否基于同情?”

“对,我让他到我旗下的一家录影带出租店去当店员。”安藤道:“他在那边非常努力工作,这倒出乎我原先钓预料。”

“哦!”

“而且他的生意头脑很好,点子特别多,会想出种种妙招,譬如‘深夜来店消费特别优待’之类,使业绩大幅提升。”南乡对此事颇感兴趣,于是又问:“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努力吗?”

“当时我以为他是为了报答宇津木先生。”

安藤黯然道:“案发后才知自己错了。”

“当时你绝未料到他竟会劫杀宇津木,对吗?”

“不错,我至今仍不敢置信。”

“他的人际关系如何?有没有人会想要陷害他?”

“我想应该没有。”

安藤顿了一下,又说:“他的朋友好像很少。”

“不喜欢交朋友是吗?”

“是的。即使有人讨厌他,大概也不至于想要把他害死。”南乡点头道:“那么,宇津木曾否要你帮别人找工作?”

“你的意思,我不太懂。”

“就是说,除了树原之外,宇津木是否还担任别人的保护人?”安藤小声说:“大概有一个……”

“另有一人是吗?”

“我只是说可能有,并不确定。因为我曾听宇津木先生说‘要照顾两人,真累’。”

“照顾两人的意思,就是‘担任两个人的保护人’,对不对?”

“应该是吧。”安藤道。

一旁的纯一望着南乡,那眼神似乎在说“另外那个人一定是真凶”。

“宇津木有没有提到另外那个人的名字?”南乡又问。

“当然没有。身为保护人,必须严守秘密。他未提起,我自然不晓得那人是谁。”安藤说完就朝桌上的时钟瞥了一眼。南乡见状便说:“最后再请教:宇津木有没有跟人结仇?”

“据我所知,没有。”安藤皱眉道,随即又展颜笑道:“顶多只是跟媳妇合不来罢了,谈不上什么深仇大恨。”

“你说的媳妇是指芳枝吗?”

“对,只不过是一些司空见惯的婆媳相处问题……”安藤大概不想再谈下去,很快就下结论道:“每个家庭都有,没什么好说的。”

南乡和纯一离开董事长办公室,边下楼边讨论方才的谈话内容。

纯一以兴奋的语气说:“我们能否查出另外那名前科犯的姓名?”

“我可以回松山去查,不过很难。一来管辖的区域不同,二来线索太少,我们只知道十年前一名保护人的名字……”

南乡心知查出此人姓名乃是当务之急,于是又说:“接下来我们要兵分两路,你去见另外那位情况证人,我去查另外那名前科犯的姓名。”

“要怎么查?”

“我想去找中森检察官帮忙……对了,刚才安藤说的婆媳问题,你有什么看法?”

“婆媳问题?没有。”纯一对此事似乎毫无兴趣,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南乡见状也就不再追问,他认为纯一年纪尚轻,人生经验也和他不同,因此不重视此类问题。

南乡把纯一留在热烘烘的停车场,随即独自开车离去。

他经国道南下,以顺时针方向绕过房总半岛南端,然后驶向“馆山市”。

中森检察官上班的地点为“千叶地检署馆山分署”,和“千叶地方法院馆山分院”是在同一栋大楼内。南乡把车停在这栋外观森严的大厦前面,看看手表,已快要十二点了。

他从皮包中取出中森的名片,开始打行动电话。他不想直接去办公室找中森。

总机将电话转到中森那边。中森立刻答应和他在午休时见面,要他三十分钟后去指定之处会合。

指定的地点是一家西餐厅,离那大厦约有五分钟的车程。

南乡抵达后,便坐在靠近门口的座位,点了一杯冰咖啡。他今天上午已喝过一杯。

他正在喝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他原先以为是中森打来的,不料竟是杉浦律师的声音。

“不好了。”杉浦的语气似乎很焦急。

“委托人开始怀疑了。”

“怀疑什么?”

“说三上君还在助你调查。”

南乡皱眉道:“怎么知道的?是看到我们在一起吗?”

“这个……”

南乡忽然想到委托人可能是谁,于是说:“你那委托人就住在此地,对不对?”

“我不能透露。”

“那人刚才有没有打电话给你?”

“有。”

“我明白了,那人就是……”南乡决定不再讲下去,因他判断杉浦绝不会说出来。

“你那委托人十分关心树原亮,对吗?”

“那是当然啦!”

“而且财力雄厚,对不对?”

“对。”

“你怎么回答那人?”

“我装傻。”杉浦说,“只是不知能撑到何时。”

“要是我完成任务,那人就不会再有怨言了。”

南乡很不高兴:“你可要守口如瓶喔!”

“好吧。”杉浦长叹一声,随即挂断电话。

“让你久等了。”旁边突然有人说。

南乡一惊,抬头一看,原来中森已到。他慌忙起身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已来了。”中森笑着说:“别客气。”随即脱下西装外衣,坐在南乡面前。

“刚才我高声叫你,有没有害你吓一跳?”

“没有。”

南乡说。他见中森满面笑容,总算松了一口气,心想:你应该会乐意帮忙吧?

他们向女侍点餐后又闲聊片刻,才谈到正事。

“被保护人?”中森听完后说。

“你们当初有无将此事列入侦查范围?”

“没有,因为树原亮差不多等于是以现行犯就逮的。”中森似乎在回忆一些事。

“啊,想起来了,好像有一个。”

“是谁?”南乡赶紧问。他想:安藤果然没说谎。

“去档案室一查便知,但我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

“私人资料必须保密。你当刑务官,应知分寸。”南乡苦笑道:“这话很对。”

中森微笑,但随即正色道:“你在追查另一位被保护人,表示你认为此人很可能是真凶,谋财害命是此人故布的疑阵,对不对?”

“是。”

“你认为犯案动机是‘假释将被取消’,对吗?”

“不错。”南乡说。中森的敏锐头脑令他大感佩服。

中森点点头,不再说话。

南乡心想:他若能亲自出马重

查此案,那该有多好……“你可知道有个‘31号事件’?”南乡问。

中森面露尴尬之色,望着南乡说:“知道。”

“跟这件命案有无关联?”

“起先怀疑是‘31号事件’的凶手杀了宇津木夫妻,但是从树原身上搜出那钱包之后,就不再怀疑了。”

“后来呢?”

“后来反而怀疑树原就是‘31号事件’的真凶,但调查后得知:树原在福岛和茨城两案中均有不在场证明。”

“四个月后,警方擒获‘31号事件’的凶手,所以……”南乡说。

“你说的是小原岁三吗?”

“对。我想请教:小原在中凑郡命案中的不在场证明,你们有无调查过?”

“没有。”南乡心想:如此说来,小原的嫌疑依然很重。

接下来他们边进餐边聊天,不再谈正事。

南乡把自己已辞职之事告诉中森。

中森正色问:“是不是为查此案才辞的?”

“可以这么说。”

中森环顾四周,然后低声说:“你认为树原亮并非真凶?”南乡考虑了一下才说:“是。”

“难道你认为法官判断错误?”

南乡点头道:“我要在树原绝命之前,替他平反冤狱。”中森一语不发。南乡心想:他的内心必定和我同样苦恼,和处决死刑犯有关的人一定都会这样的……直到用完餐,中森都不再提及树原一案。南乡要去付帐,中森却坚持各付各的,南乡没办法,只好听他的。

南乡心想:这是一般检察官的习惯,他们怕和“行贿”扯上关系,故而言行特别谨慎。

纯一离开“阳光大饭店”,顶着大太阳走向矶边町,走了十分钟才到。

他要去一家录影带出租店找另一位情况证人,那人叫“凑大介”,“凑”是极罕见的姓氏。

“阳光录影带店”位于闹区中央,店门口贴着好莱坞电影的宣传海报,外观颇为豪华,树原亮当年便是在此店上班。

纯一由自动门走进店内,柜台内一名像是在此打工的少女对他笑脸相迎,并说:“欢迎光临。”

“请问凑先生在吗?”纯一边擦汗边问。

那少女点点头,向着里面高喊:“店长!”

坐在一大排录影带前面的男子回过头来。

纯一走过去,说:“请问你是凑先生吗?”

那男子说:“对。”

“敝姓三上,就是昨晚打电话来的那个人。”

“哦,是律师事务所派来的吧?”

“我只是帮人跑腿的。”纯一故意含糊其词,以免犯下冒用身分罪。

“我想请教有关树原亮的事情。”

“什么?树原?”戴着黑框眼镜的凑大介双眼圆睁,状极惊讶。

纯一不明所以,只好说:“我等你下班之后再来请教,好不好?”

“若只谈十分钟,我可以奉陪,反正上午通常没什么客人。”纯一赶紧道谢,同时提醒自己别太紧张,然后开始发问:

“你是在这儿认识树原的吗?”

“对,不过,当时这店是在别处。”

“别处?”

“更靠海岸那边,后来生意愈做愈大,才搬到这里来。”纯一想起安藤所言,便问:“听说树原工作认真,业绩颇佳,是否属实?”

“不错,他干劲十足,不但自动延后下班,还时常在附近散发广告单。”

“我刚才去问过安藤先生……”

“什么?安藤先生?”

“就是阳光大饭店的老板。”

“唉唷!”凑大介露出惊骇已极的神色。

纯一心想:对这位店长来说,安藤大概是个高不可攀的大老板吧?

“据说树原朋友很少,是真的吗?”

“没有错,只有我跟他比较谈得来,我们会在一起聊天、看电视、唱歌……”凑大介皱起双眉。

“谁知他竟会做出那种事来,害我心中五味杂陈。”纯一心想:那时他必定很痛苦……我入狱之后,以前那些朋友一个也没来看我,就是现在,那些人一定也还在躲着我……“你认为树原是怎样的人?”

“案发前,我绝没想到他竟会杀人劫财。他入狱后,我才听说他以前还犯过窃盗罪……那是真的吗?”

“是。”

“唉,真是人不可貌相。”

“依你看,他有没有可能是遭人诬陷嫁祸的?”

“什、什么!”凑大介大叫一声。

纯一现在已看出来了,这位店长的个性就是喜欢大惊小怪,时常表现出激烈的反应。

“有什么人曾跟树原交恶,或是……”

“慢着!”凑大介忽然挥手阻止纯一说下去,并且用力搔自己的后脑。

“我想起来了!他曾经说过一句奇怪的话。”

“可否告诉我?”

“当时有个中年男子常来本店消费……”

“中年男子?”

“对,专借A片。那时树原曾向我说:‘要提防那家伙。’”

“提防?”

“他说:‘那家伙曾杀过人。’”

“啊!”纯一大声道:“详情到底如何?”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曾问过树原,但他不肯说。”

“那是怎样一个人?”

“四十岁左右,像工人。”

“姓名呢?”

“不晓得。”

“最近还有没有来?”

“好像都没来……”凑大介歪着脖子说,一副完全想不起来的模样。

纯一和南乡在一家咖啡厅会合,把查访所得告诉对方。南乡听了纯一的报告后说:“你为何认定那名中年男子就是当时那个‘被保护人’?”

“因为树原认识他。”纯一自己有经验,故而很有把握。

“树原必定曾在宇津木家见过那人,所以知道那人有前科。”

“原来是这样……”南乡说:“不过,树原曾因窃盗罪被捕,会不会是在拘留所或看守所内认识那人的?”

“我认为无此可能,理由是:若真如你所说,则那人因犯的是杀人罪,接下来必被移入监狱,不可能像树原那样,因获判缓刑而立刻获释,也就不会在那边和树原再度碰面。”南乡点头道:“也就不可能老是去那边租A片了。”

“所以我认为应该是这样:树原获释后,常去保护人宇津木家走动;另外那人则是假释中的杀人犯,也须常去见其保护人,因而认识了树原。”纯一以沉重的语气说:“只可惜我们不知道那人到底是谁。”

“别担心,我有办法。”南乡扬眉笑道:“想想看,一个‘被保护人’若要杀死其‘保护人’,那最可能的动机是什么?”

“假释遭取消。”

“若为有期徒刑,动机是否太过薄弱?”

“对。所以我认为,凶手定是一个假释中的杀人犯,原本被判的是无期徒刑。”

“既然如此,宇津木耕平遇害后,应该会有另一人接手,担任那个杀人犯的保护人。”纯一抬头道:“也就是说,那人后来还会持续去新任保护人那边报到,对不对?”

“不错,问题是期间有多长。事情已过十年,那人若早已获‘除刑’,就不用再去保护人那边报到了。”

“你认为呢?”

“应该尚未除刑。”南乡说。

“那么,我们若去现任保护人家附近埋伏,不就能逮到那人了吗?”南乡点头道:“图书馆内有本地‘保护人协会’所出版的刊物,我们去查查看就知道了。”

“要找出现任的保护人是吗?”

“对。”他们不约而同拿起杯子,以吸管将冰咖啡一饮而尽,然后站起来。

此时南乡的手机响了:“喂,喂。”南乡接听后,面露紧张之色。

“……明天是吗?好,十一点以前就行……知道了,多谢你啦!”他挂断电话后又对纯一说:“另一条管道也通了。”

“什么管道?”

“冈崎在电话中说,他已打通关节,我可以去跟‘31号事件’的凶手见面了。”

那份“死刑执行草案”再经两人裁决便可定案。

刑事局、矫正局、保护局各有三名干部依序审案,然后又送回刑事局,再由刑事局长亲自将草案送交法务部的“官房”。

此刻,一位“事务次官”正凝视着桌上这份草案。在法务部之内,他已可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

此案已经官房内的“秘书课长”及“官房长”签核,等他审过之后便要上呈“法务部长室”,让部长定夺。法务部长是十三名裁决者中的最后一人。

事务次官阅毕草案,取印盖章。

接下来就要将之上呈部长室。

他认为:现任法务部长完全是靠派系斗争才上台的,本身毫无学养,对于“法务行政”是既无知识又无见识,外表体壮如牛,实际上却胆小如鼠。

只要谈到死刑问题,部长就会暴跳如雷,彷佛一名被抓去打针的小孩,吵闹不休,极其幼稚。而且最恨被人嘲笑,要是有人敢笑他,那人就惨了。

事务次官现在最担心的是:部长会不会“拒绝签署”?

“部长拒签”是法务行政史上常有的事。历任法务部长中,曾有人以其宗教信仰为由拒签处决令,也有好几人是“死不肯签,又不说理由”。此类行为虽大受“死刑反对论者”的赞扬,但显然是“怠忽职守”。法有明文,签发处决令为部长的职务,要是不签,就该辞职。下级公务员最无法谅解的,就是这种藐视法律不签署又恋栈权位不走人的部长。

事务次官心想:要怎样才能让那蠢蛋签署呢?此事若办不好,惹恼了那蠢蛋,我可就要遭殃了……在职位上,他是部长以外官阶最高的;但论“实力”,他却只排在第五名。他以前是“检察厅”的检察官,因此现在的实力仍不及“检察总长”和东京高检的“检察长”等四巨头。他要是不能说服部长,恐将惹祸上身。

他想:看来只能依赖最近的内阁改组了。部长在离职前夕一定会签署的,这已是“惯例”了。那时候,这名死囚的第四次再审请求也差不多会遭到驳回了……他估计内阁再过两周就会改组,所以定要把握此良机让部长签署。他想:部长若不肯签,我就在他卸任之日会向刑事局长去逼他,到时候就由不得他不签……事务次官想到这里,便将那草案丢入抽屉内。他满心不悦,只觉得自己简直如同闹剧中的配角。夺人性命是何等严肃之事,却因一个昏庸政客的参与而变成了一出三流的闹剧。

他开始怪那些选民,心想:都是那些选民害的!谁叫他们选举时要投票给这种政客呢?真可恶……还好,只要再忍耐几周,一旦内阁完成改组,这呆瓜部长就得走路,届时必定会签……那时候,我就不必再为这种讨厌的事操劳忧郁了……这时他蓦然想起一事,于是将目光移向刚刚那个抽屉。他想到的是:此时此刻,世上唯有一人知道树原亮其人的寿命为何,这人就是他自己。

他想:我简直就像阎罗王!但这是公务,无可奈何……再过三周,树原亮就会被押去刑场正法。